魯山法院網絡查控揪住被執行人「小辮」

映象網平頂山訊(記者 李學義 通訊員 劉志強 李樹蕾)

“法官,我新的手機號沒告訴幾個人,您是怎麼知道的?”帶著一連串的疑問,被執行人張某在將1.4萬元案件款交到魯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馮亞彬的手上時,還不忘詢問到底自己是怎麼暴露行蹤的。而執行幹警的一句“網絡查控”點醒了夢中人。過去只知道網絡查控可以查到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房產,難不成還能查電話號碼了?

事情是這樣的,2017年2月底,張某駕駛車輛到朋友家中作客,到達目的地停車開車門時,因未認真觀察周邊行人情況,導致一輛電動車與該車門相撞,電動車上的朱某受傷後被送往魯山縣某移送救治,光花去醫療費用就達到2.1萬餘元,張某予以墊付。後經交警部門認定,張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但是就誤工費等費用的賠償經多次協商均無果,朱某便將張某告上了法庭。2018年6月達成張某向朱某賠償1.4萬元的和解協議。可是張某壓根就沒有打算按期履行。履行期限屆滿後未獲分文償付的朱某因多次去到張某家中均無法獲知張某去向,無奈於7月16日向魯山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幹警按照張某在審判階段提供的送達地址通過郵寄方式寄送執行通知書等文書的第二天,該郵件卻被退了回來,理由是“收件人拒收”。從這個信息判斷,顯然張某目前在家,其拒收法律文書無非就是想拖延執行程序,執行幹警撥打張某之前所留的電話卻顯示欠費停機。看似卡在送達上的執行案件後續工作似乎沒有了頭緒,可執行幹警並不擔心,正所謂“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執行幹警立即通過張某身份證對其微信號、支付寶等進行了網絡查控,最終得到了張某新辦理的一個手機號,同時也發現其微信賬戶上還有3000多元的零錢,便採取了凍結措施,隨即又撥通了張某的電話。

電話裡,面對執行幹警的批評教育,起初張某十分驚訝,當執行幹警進一步向其說明對其微信、支付寶等調查的情況,這讓張某更是丈二的和尚摸不著頭腦,反覆詢問執行幹警是如何知道其剛換的新手機號的,執行幹警並沒有正面回答,而是嚴肅告知其欠款不多,但是如果有能力而逃避履行,法院將會把其列入失信黑名單,到時候汽車上不了高速、出差坐不了高鐵飛機、銀行貸不了款,一旦因為這麼點錢被曝光在大街小巷,臉上也無光。

回想起自己正在洽談一個建築工程分包的事兒,很可能需要辦理貸款,繼續賴下去豈不是因小失大,張某的態度發生了轉變,表示會盡快履行案款。7月20日上午,正好是星期五,執行幹警馮亞彬再次撥通了張某的電話,電話那頭傳來的第一句話就是,“週末正在外地談事兒,星期一就過去還錢”。果然7月23日上午,就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執行幹警藉助雲送達的有關規定,簡單解釋了為什麼能找到張某的電話號碼,進而鎖定其微信、支付寶賬戶,這時的張某才恍然大悟,原來現在的執行信息化已經如此先進了,現代社會誰能離得開手機,以後欠錢不還的被執行人想躲藏幾乎是不太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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