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農村土地確權辦證需要那些程序

從今日起我村(重慶市巫山縣平河鄉朗子村)開始辦理農村土地確權辦證程序,

首先

所需要各農戶簽訂戶主申明書、指界委託書、摸底調查表,

尤其是長期出門在外不能回來的,必須簽訂委託書委託自己信賴的人進行指界,配合工作人員錄表,做到權屬清楚、地塊明白。

關於特困人員精準認定工作的實施方案

重新開展特困人員精準認定,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 充分認識特困人員精準認定的意義

特困人員是社會最困難、最弱勢的群體。將特困人員納入救助供養範圍,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是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織牢民生安全網的重要內容。精準認定特困救助對象是精準實施救助供養的前提和基礎,是確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公開公平公正實施的基本要求,是保障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權益。

二、特困人員的認定條件

城鄉老年人、重度殘疾人和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三個條件的,確定為特困人員,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範圍。

(一)無勞動能力。年滿60週歲的老年人、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以及16—60週歲之間且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智力、精神、視力殘疾人、未滿16週歲或已滿16週歲但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青少年,視為無勞動能力。

(二)無生活來源。雖然有土地承包經營收入、集體經營分配收入或者其他收入但生活水平仍低於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視為無生活來源。

(三)無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人無贍養、扶養、撫養能力。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人因生活困難需要經常救濟,或者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人年老、多病、殘疾、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或者失蹤的,視為無贍養、扶養、撫養能力。

三、清理認定的對象範圍

此次清理認定的為已享受2018年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的人員,包括原城市“三無”人員、原農村五保對象、困境兒童三類(農村五保、城市三無、困境兒童以2018年4月名單和2018年5月新增對象名單為準)。原有的城市“三無”人員、原農村五保對象、原困境兒童要逐一進行重新認定,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一律清退,特別是對下列對象要進行重點清理認定:

(一)有子(含婚生子、養子、有撫養關係的繼子)或有女(含婚生女、養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女)且子女有贍養能力的老年人;

(二)有法定贍養、撫養、撫養義務人且義務人有履行義務能力或有穩定經濟來源的重度殘疾人;

(三)有穩定經濟來源,且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對象,如領取社會養老金的、有房屋出租的等;

(四)財產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財產狀況規定的對象,如有機動車輛的(兩輪摩托車和三輪農用車輛除外)、有拆遷補償款的、有非生活所需的高值物品的、有投資行為的等;

(五)其他不符合特困人員供養條件的對象,如已死亡的,年滿16週歲且沒有在義務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依法判處刑罰的,未出示殘疾、病歷證明的,未滿60週歲的一二級言語殘疾的等。

按屬地管理原則,由救助對象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

四、生活自理能力評估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相關單位在開展清理認定工作的同時,對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進行評估,將特困人員精準認定為全自理、半護理、全護理三類,並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特困人員應當享受的照料護理標準檔次。

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根據下列6項指標進行:

(1)自主吃飯;

(2)自主穿衣;

(3)自主上下床;

(4)自主如廁;

(5)室內自主行走;

(6)自主洗澡。

6項指標都能達到的,可以視為具備生活自理能力,認定為全自理特困人員;有1—3項指標不能達到的,可以視為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認定為半護理特困人員;有4—6項指標不能達到的,可以視為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認定為全護理特困人員。

五、特困人員精準認定材料

1.重慶市特困供養人員救助供養申請書(見附件1)

2. 重慶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審核審批表(見附件2)

3. 重慶市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表(見附件3)

4.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審核意見公示(見附件4)

5申請人身份證、戶口薄、農村商業銀行卡複印件(鄉鎮與原件比對後蓋與原件相符章)

6.村鎮兩級民主評議表及公示記錄

7.其它相關佐證材料

8.XX鄉鎮(街道)關於特困人員精準認定情況的函(見附件5)

六、實行步驟

精準認定工作從2018年5月10日起至8月10日止,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準備階段(5月10日至6月15日)

1.擬定精準認定方案,對活動的目標、任務及要求、組織分工、方法步驟做出具體安排。

2.對各鄉鎮(街道)民政幹部和村(社區)綜合服務專幹進行政策法規、業務流程和工作技能培訓,掌握精準認定活動的方式方法,為開展精準認定做好準備,確保精準認定工作有序進行。

3.鄉鎮(街道)通過召開多層級會議等形式宣傳,告知救助對象做好接受精準認定的準備,使廣大人民群眾知曉救助政策,明確精準認定活動的目的、意義和內容。

4.各村(社區)公示享受特困人員待遇的花名冊,並在各村(社區)設立舉報箱,向社會公開監督舉報電話,讓全社會共同參與到本次精準認定活動中來。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15日—7月30日)

1.核查登記。各鄉鎮(街道)依據現有的檔案資料,按新政策要求,對現有救助對象進行核查登記,填寫《重慶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申請書》、《重慶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審核審批表》、《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授權書》(各一式兩份),並由申請人重新申報家庭財產、收支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此次清理核查工作要區分不同對象和不同情況實施分類登記。對於符合救助條件但長期重病重殘、痴呆傻殘戶可以由村幹部代為申請,按要求提供相關的材料。在敬老院集中供養人員由鄉鎮民政辦聯合敬老院工作人員一起對入住對象進行認定和評估。

2.入戶核查。這項工作由駐村幹部組織負責實施,村(社區)協助配合進行。對於經初步判斷符合救助條件的家庭,由駐村幹部組織人員,依據申請人填報的特困人員申請審批表及家庭經濟狀況登記表和相關證明材料,逐戶入戶核實申請家庭實際生活狀況、財產和收支情況,入戶核查組不得少於2人。

3.民主評議。各村(社區)組織召開民主評議會。評議會具體由駐村幹部、村支兩委成員、熟悉村民情況的黨員代表、村(居)民代表、特困人員代表參加召開,人數不少於20人,其中村(居)民代表不得少於參評人數的三分之二。評議前,村(社區)要在明顯位置張貼評議通告,告知村民評議會召開的時間、地點、評議內容及評議方式等。

4.張榜公示。村(居)委會要將符合條件家庭戶主及成員姓名、住址、家庭財產收支狀況等信息,張榜公示7天,並註明縣、鄉鎮(街道)的舉報電話,公開徵求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5.審核審批。經公示無異議的,各村(社區)將所有材料上報鄉鎮(街道)民政辦,鄉鎮(街道)民政辦審查資料是否完備、程序是否規範,條件是否符合。符合條件的經鄉鎮相關負責人簽字蓋章後報縣民政局進行審批。各村(社區)對經審批後符合條件的對象再次進行公示,經公示有異議的,鄉鎮(街道)民政辦對舉報信息進行重點審核,經審核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程序納入保障範圍;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回執本人。

6.信息錄入。這項工作主要由鄉鎮民政辦(街道民政科)負責。民政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特困人員的基本信息全面、詳細、準確地錄入到“全國特困人員系統”。

7.建立檔案。各村(社區)按照統一標準和流程,按人建立紙質檔案三份,村(社區)保存一份、鄉鎮(街道)保存一份、縣民政局保存一份。同時在信息管理系統中建立電子檔案,電子檔案要與紙質檔案內容一致。

(三)總結驗收階段(8月1日—8月10日)

1.縣民政局牽頭對各鄉鎮(街道)精準認定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並就精準認定情況進行通報。

2.各鄉鎮(街道)要於8月10日前,將精準認定工作情況(包括基本情況、主要做法、存在問題、取得成效;精準認定後特困人員人數、類型構成;已清退人數、類型構成等)上報縣民政局。

3.所有核減的原農村五保對象、原城市三無對象、原困境兒童要即時停止發放供養金。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政策、程序開展精準認定工作,決不能走過場、搞形式。要切實加強領導,成立專門的工作班子,配齊配強工作人員,集中力量、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全力抓好。

二是嚴格執行政策。各鄉鎮、街道要嚴格執行特困人員供養政策,不得亂開口子、分指標、下任務,不得弄虛作假。對不符合政策的對象一律清退。

三是做好制度銜接。各鄉鎮、街道要統籌做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與其他社會救助制度、社會福利、社會保險等制度的有效銜接。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不再適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範圍的,不再適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納入特困人員供養救助範圍的殘疾人,享受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不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各鄉鎮、街道要將此次精準認定工作和社會保障兜底一批結合起來,對被清退的對象,如果符合低保、臨時救助等其他社會救助條件的,要及時將其納入相應的救助範圍,確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四是注意工作方法。特困人員精準認定工作涉及廣大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各鄉鎮(街道)一定要準確把握政策,注意工作方法,積極穩妥的推進。要廣泛開展宣傳,讓群眾知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對出現的信訪問題,要及時查清查實,妥善解決。對被清退的對象,要詳細解釋政策,做好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切勿簡單粗暴,避免產生新的矛盾和出現不穩定現象。

五是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街道)是特困人員認定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核等工作的責任主體。鄉鎮(街道)駐村幹部負責所駐村的對象的認定工作。縣民政局將派出督查組加強督查,對走過場、搞形式、優親厚友的單位和個人按程序報紀委(監察委)等相關職能部門追究其違紀違規違法責任。

附件:(樣表)

附件1.重慶市特困供養人員救助供養申請書

附件2. 重慶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審核審批表

附件3. 重慶市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表

附件4.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審核意見公示

附件5. XX鄉鎮關於特困人員精準認定情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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