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撞酒驾司机“碰瓷” 团伙作案涉嫌敲诈勒索被判刑

原标题:专撞酒驾司机“碰瓷” 团伙作案涉嫌敲诈勒索被判刑

扬子晚报网7月12日讯(记者 张建波 通讯员 华茜)团伙作案,有人望风,有人开车,有人押车,在酒店门口蹲守,专找喝酒又开车的车主“碰瓷”。因为对方怕酒驾事发,往往私了破财消灾,让这伙人是屡屡得手,胆子越来越大,一个月内连续实施敲诈六起,不过最终,难逃法网。7月12日,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下称“惠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于某、姚某被起诉,将面临刑罚,而同案的其他几人已经先后被判刑。

于某、姚某非单独作案,而是参与到一个团伙中,集体实施敲诈。比如说,此前已经被判刑的被告人毕某,曾是一名专职滴滴司机。2017年10月,因公司内部整顿,毕某没有运营执照,便一直停运赋闲在家。此时,外地的老乡李某联系上毕某,向他“咨询”:“无锡的私家车主多不多?晚上喝酒的多不多?”两个看似毫无关联的问题让毕某一头雾水,但毕某还是如实回答:“这里私家车挺多的,根据载客经验来看,晚上喝酒的人也多。你问这个干嘛?”

“现在国家对酒驾的查处力度大,喝了酒开车的人心虚的,撞酒驾的人搞点钱花花。你要不要加入?”毕某想到现在自己没有收入,每个月还要还车贷,这是个赚钱的捷径,便答应加入了李某。没过多久,李某和7名老乡开一辆奥迪车和一辆奔驰车,从老家来到无锡与毕某会合。几人进行了明确的分工,李某、毕某、王某(另处)分别驾驶一辆轿车,刘某、张某(另处)负责望风,另外3人(均另处)分别在三辆车上负责联络、押车。其中,此次开庭审理的于某就是押车的,姚某负责望风找酒驾人员。

由于毕某对本地的情况熟悉,一行人在毕某的带路下,寻找作案目标。12月4日晚上,该团伙9人分别驾乘3辆轿车,由毕某带领来到无锡市惠山区某饭店附近,刘某、张某和姚某蹲守在饭店门口,盯着喝酒后离开饭店的人员,发现明显喝过酒的周某准备开车,立刻电话联系三辆车的“押车员”,告知车牌号和行驶方向,随后这三辆车就偷偷尾随。等开到合适的地方,其中一辆车突然超车变道,待周某反映不及,另一辆车便撞上的周某的车,在协商处理事故时,第三辆车也停下来,一群人围着周某“讨说法”。

“你看我的车撞成这样,修理费少说也要8000多!”“走保险程序也不用这么多吧!”“那行,我们就报警,走保险!不过老兄你好像喝酒了吧!”“千万别报警!8000就8000吧。”拿到钱后,他们才放周某离开。见钱来得容易,之后,该团伙疯狂作案,在12月间,用同样的手法敲诈勒索6次,得款共计32750元。

此前,受理此案的惠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毕某、刘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属共同犯罪。李某等人在一定时间段组成分工明确、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驾车故意撞击酒驾人员车辆敲诈钱财,且作案频繁,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据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二千元至四千元不等的罚金。

当天针对于某和姚某的开庭审理,没有做出判决。不过,与他们的同伙一样,也将难逃法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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