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改革科研管理有助於科研「鬆綁」

記者觀察

本報記者 胡畔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而當下不合理的經費管理、項目申報、人才評價等體制卻束縛住了科研人員的手腳,“項目多、帽子多、牌子多”的體制弊端讓其避之不及。在此情形下,如何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激勵科研人員潛心研究、攻堅克難,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和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能力,多出高水平成果,成為亟須解決的問題。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意在通過建立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按照能放盡放的要求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人財物自主支配權,減輕科研人員負擔,充分釋放創新活力。

整體來看,科研領域再迎“放權”。此次《通知》針對當下反應強烈的“項目多、帽子多、牌子多”等問題,從五個方面進行了佈局。

一是優化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包括簡化科研項目申報和過程管理,合併財務驗收和技術驗收,推行“材料一次報送”制度,賦予科研人員更大技術路線決策權,賦予科研單位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使用自主權,避免重複多頭檢查。

二是完善有利於創新的評價激勵制度。包括切實精簡人才“帽子”,開展“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問題集中清理,加大對承擔國家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任務科研人員的薪酬激勵等。

三是強化科研項目績效評價。包括推動項目管理從重數量、重過程向重質量、重結果轉變,實行科研項目績效分類評價,嚴格依據任務書開展綜合績效評價,加強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等。

四是完善分級責任擔當機制。包括建立相關部門為高校和科研院所分擔責任機制,強化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員的主體責任,完善鼓勵法人擔當負責的考核激勵機制等。

五是開展基於績效、誠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試點。即科技部、財政部會同教育部、中科院在教育部直屬高校和中科院所屬科研院所,選擇部分創新能力和潛力突出、創新績效顯著、科研誠信狀況良好的單位開展支持力度更大的“綠色通道”改革試點,包括開展簡化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編制、擴大科研經費使用自主權、科研機構分類支持、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等試點工作,並及時總結提煉經驗和做法在全國推廣。

不難看出,相較於以往的政策規定,此次《通知》在優化科研管理上有幾個明顯的特點。

其一,是針對性強。科研經費管理繁瑣、項目多、帽子多、牌子多等問題是科研人員反映強烈的問題。此次《通知》提出的舉措,則是以信任為前提,充分尊重科研人員的主體地位,按照科研活動規律改進科研管理方式,精簡優化管理流程,減輕科研人員負擔。例如,針對科研經費管理繁瑣的問題,《通知》賦予科研單位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使用自主權;針對“帽子多”的問題,《通知》提出要切實精簡人才“帽子”等。

其二,是改革力度大。《通知》不僅著眼於科研管理全流程的改革和完善,將未改進的立即改進、未落實的加快落實,還堅持刀口向內、從政府自身改起。例如,在簡化科研項目申報和過程管理上,針對關鍵節點實行“里程碑”式管理,減少科研項目實施週期內的各類評估、檢查、抽查、審計等活動;在項目驗收上,合併財務驗收和技術驗收,以減輕科研人員的負擔。

值得注意的是,好的政策措施只有落到實處才切實有效。過去許多文件制定出來但落實效果不太理想,原因之一就在於,文件在制定的過程中,很多硬性指標、硬性要求在各方面的磨合下消失了,因而在現實中無法實施。而此次《通知》提出的若干措施中,不僅明確了執行主體和實施對象,有的還明確了時限要求,做到可操作、可考核、可檢驗,操作性強。

例如,在加快完善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上,《通知》明確在2018年底前要將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全部納入;在加大對承擔國家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任務科研人員的薪酬激勵上,《通知》要求實行一項一策、清單式管理和年薪制,不同管理部門根據不同要求細化具體措施。

由此可見,科技領域的“放權”不再是說說而已,科研“鬆綁”減負已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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