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通報六起基層幹部損害羣衆利益的典型案件

昌吉州通报六起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今年以來,昌吉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中央和區州紀委會議精神,圍繞加強作風建設和扶貧領域腐敗問題,不斷加大監督執紀力度,查處了一批基層幹部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現將六起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阜康市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冉強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屬謀利問題

2015年7月,自治區人社廳向昌吉州下達2015年村級惠民生促就業項目計劃,按照一個行政村50萬元的標準審定並撥付項目資金,時任阜康市九運街鎮黨委書記冉強,為幫助其父冉孟國(系阜康市明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銷售商鋪,授意時任該鎮黨委副書記陶波用四個村級項目資金200萬元購置阜康市明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城區門面房,陶波遂組織相關人員詢價考察並確定購買。2016年3月,因康寧小區門前道路未貫通、位置偏僻,該商鋪一直閒置,也未辦理產權登記。審查調查期間,阜康市明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將銷售商鋪資金200萬元交至阜康市紀委,並分別與四個村委會簽訂合同,約定雙方退房退款。2018年5月,冉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阜康市上戶溝鄉原副鄉長楊建虎履行扶貧項目監管責任不到位問題

2018年4月,州紀委在扶貧工作督導檢查中發現,阜康市上戶溝鄉白楊河村黑沙梁片區和黃山村2013年實施的扶貧項目中存在弄虛作假現象。楊建虎作為上戶溝鄉原副鄉長,分管扶貧工作領導,未嚴格覆行監管責任,前期論證不充分、風險評估不全面,造成276萬元扶貧項目資金無法實施。2018年6月,楊建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呼圖壁縣二十里店鎮水管站站長田培斌違規索要錢物問題

2013年7月,時任呼圖壁縣二十里店鎮水管站站長田培斌以給水管站工作人員補貼伙食為由,向寧州戶村黨總支書記蔣桂兵索要6萬元,蔣桂兵通過虛開發票的方式套取二十里店鎮河水滴灌補助資金12萬元,將其中6萬元存入村財務人員王新紅個人存摺中交田培斌,田培斌將此存摺交由水管站工作人員馬永成保管,後馬永成將該款用於個人開支。2018年3月,田培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馬永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己收繳。

四、吉木薩爾縣大有鎮廣泉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杜金國違規套取安居富民補助款問題

2015年,時任吉木薩爾縣大有鎮廣泉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杜金國,因信用社貸款未按時還款被列入“黑名單”,無法申請安居富民補助,經與本村村民趙某協商同意後,以趙某的名義申報建房並享受安居富民補助款3.35萬元。2016年信用社消除其“黑名單”後,杜金國又以個人的名義申報建房,重複享受補助3.35萬元。2018年4月,杜金國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收繳違紀款3.35萬元。

五、奇臺縣東灣鎮中渠村原黨總支書記陳生英違規發包集體土地問題

2014年3月至4月,時任奇臺縣東灣鎮中渠村黨總支書記陳生英在未經黨員大會討論、未進行公開招標的情況下個人決定村組重大問題,將本村220畝機動地以每畝50元的低價承包給村民馬正峰,承包期限從2014年4月1日至2028年12月30日。2018年3月,陳生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六、瑪納斯縣六戶地鎮農機站幹部王義生履職不力造成農機購置補貼被騙問題

2013年至2015年,瑪納斯縣六戶地鎮農機站幹部王義生,在農機購置補貼審查、機具審核確認以及實地驗機工作中疏忽大意,工作嚴重失職,致使外縣農戶冒用本縣農戶的名義購買農機,造成56.44萬元農機購置補貼款被騙。2018年5月,王義生受到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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