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身陷債務危機:逾期債務總額超44億 25.7億債券半年內迎來回售支付日

7月26日,中弘股份又一次發佈公告稱,控股股東中弘卓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再次被司法輪候凍結。截至7月19日,中弘股份及下屬控股子公司累計逾期債務本息合計金額為44.06億元。

同時中弘股份尚有4只存續債券,涉及金額25.7億元,將於半年之後陸續到期。但是,4只債券均含有回售條款,投資人有權選擇提前回售。

為解決逾期債務,中弘股份給出的方案是:尋求重組擺脫困境、加快資產出售、催收應收賬款。不過,公司重組進程也不順利,首次重組已宣告失敗。另外,公司還多次受到監管層處罰。

控股股東所持股份被全部凍結

截至7月26日,中弘卓業作為中弘股份控股股東,共持有公司股票22.28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6.55%,其中22.21億股已經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佔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為99.7%;中弘卓業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凍結和司法輪候凍結。

中弘股份稱,上述中弘卓業相關股權被司法輪候凍結事項,對公司的運行和經營管理尚未造成實質性影響。公司將密切關注該事項的後續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中弘卓業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被凍結要追溯到2018年1月1日,彼時中弘股份忽然發佈公告稱,中弘卓業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凍結。原因在於中弘卓業對外提供2億元債務本金及利息1350萬元擔保逾期。

此後中弘股份先後發佈數份類似公告,中弘卓業持有的公司股份不斷因不同原因,被司法凍結或司法輪候凍結。

中弘股份目前身陷債務危機。近期中弘股份公告稱,7月18日,公司及下屬控股子公司新增逾期債務本息合計金額為3620.95萬元,全部為各類借款。兩筆借款債權人均為陝西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7月19日,中弘股份及下屬控股子公司累計逾期債務本息合計金額為44.06億元,全部為各類借款。中弘股份稱,公司目前正在與相關債權人協商妥善的解決辦法,並且在全力籌措償債資金。

回售支付日均在半年內

債務危機之下,不由得對中弘股份對其發行債券的償付能力產生擔憂。Wind統計顯示,中弘股份作為債券發行人,目前存續債券總餘額為25.7億元(包含16弘債02),包括4只債券,分別是16弘債01(債券餘額2億元)、16弘債02(債券餘額8億元)、16弘債03(債券餘額13.2億元)、16中弘01(債券餘額2.5億元),到期日分別為2019年1月28日、2019年7月4日、2019年10月21日、2021年1月25日。

這4只債券均有回售條款,16弘債01發行期限為3年,到期日為2019年1月28日,投資者有權於2018年1月28日回售給發行人。該期債券發行規模為5億元,Wind數據顯示目前餘額為2億元,因此部分投資者已經選擇回售。

16弘債02發行期限為3年,到期日期2019年7月4日。回售支付日為2018年7月4日,但是中弘股份並未發佈回售結果相關公告。

16弘債03發行期限也是3年,到期日期為2019年10月21日。回售支付日為2018年10月21日,距今還有不到三個月時間。

16中弘01發行期限為5年,到期日期為2021年1月25日。回售支付日為2019年1月25日,距今也只有半年時間。

2018年6月,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公評級)發佈評級報告顯示,中弘股份主體信用等級調整為CCC,評級展望維持負面。

大公評級稱,評級結果反映中弘股份面臨嚴峻的償債環境,受政策調控及公司資金緊張影響,產品競爭力大幅下降,公司在資本市場公信力下降,較難獲得債務收入,償債來源大幅縮減,償債能力很弱。

大公評級認為,中弘股份的抗風險能力很弱。房地產調控政策收緊和房企融資渠道受限,公司面臨嚴峻的償債環境;受房地產調控政策,尤其是2017年3月北京商辦項目調控政策影響,中弘股份御馬坊項目和夏各莊項目(商業部分)銷售停滯,且2016年已銷售的御馬坊項目在2017年和2018年一季度大量退房,其他區域項目同比銷售收入亦大幅下降,財富創造能力大幅下降。

重組曾經失敗

為解決逾期債務問題,中弘股份給出的方案是:尋求重組擺脫困境、加快資產出售、催收應收賬款。

不過,中弘股份重組進程也並不順利。5月27日晚,中弘股份發佈公告稱,由於該公司控股股東中弘集團未能與相關債權人就償債安排及重組事項達成一致,中弘集團、實控人王永紅及港橋投資於5月25日經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該重組事項。

3月19日,中弘股份發佈公告稱,接到控股股東中弘集團及實際控制人王永紅通知,中弘集團、王永紅與港橋投資於3月19日共同簽署戰略重組協議,港橋投資將聯合其他主要合夥人發起設立一隻不超過200億元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用於重組中弘集團旗下的所有資產,這曾被看作是其面對資金危機作出的一項重要自救舉措。

此次重組失敗一個月之後,中弘股份又找到了新的接盤方。6月28日,中弘股份控股股東中弘卓業與新疆佳龍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佳龍)共同簽署了《股權轉讓框架性協議》,協議稱,中弘卓業擬將所持公司22.28億股股份全部轉讓給新疆佳龍,佔公司總股本的26.55%。轉讓後,新疆佳龍將成為中弘股份控股股東。

加快出售資產方面,中弘股份稱,目前,公司在積極推進公司庫存房產銷售的同時,正跟多家機構積極商談資產出售事宜,將通過出售相關資產回籠資金,爭取早日償還到期借款。公司與海南羅勝特投資有限公司已於2018年7月8日簽署了附加生效條件的《股權轉讓協議》, 公司擬以14億元的價格轉讓如意島公司100%股權。

至於催收應收賬款,中弘股份表示,公司財務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加快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催收,部分緩解流動性壓力,維持公司正常運營。

被監管層多次處罰

債務危機下,中弘股份同時多次受到監管層處罰。

2018年4月,公司因子公司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及債務逾期事項未及時準確披露,安徽證監局對公司出具警示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由於公司以與三亞鹿回頭旅遊區開發有限公司、海南新佳旅業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股權收購框架協議為由支付的61.5億元預付款事項,未履行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劉祖明作為公司董事、財務總監,在知悉上述重大事件發生時,未按照規定立即履行報告義務,安徽證監局對公司和劉祖明出具警示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2018年5月,因公司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實際控制人王永紅凌駕於內部控制之上,干預經營管理,直接決策公司的重大事項,董事會、監事會及管理層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導致公司在大額資金管理、對外投資等方面存在未履行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批程序的情形,並且當該事項發生後,公司未及時進行披露,因此安徽證監局對公司採取出具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要求公司立即對公司內控開展自查,並提出了三項改正要求。

2018年7月,公司發生子公司如意島公司停工、被處罰等重大事項以及多筆債務逾期未及時披露等違規問題。公司董事長王繼紅,在履職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未及時督促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是造成公司違規問題發生的直接責任人。公司時任董事、董事會秘書吳學軍,在履職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未及時主動了解和彙總公司應予披露的信息,是造成公司違規問題發生的直接責任人。中弘股份被安徽證監局出具警示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同時,中弘股份因如意島公司收到行政處罰書後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募集資金使用不合規也被出示警示函,並記入誠信檔案。

截至7月26日收盤,中弘股份股價已跌至1.11元,近一年來,本就不高的公司股價已多次呈現“斷崖式”跳水。2017年8月1日,公司股價最高也僅為2.01元。此後,從2017年9月開始,更是一路下跌,在2018年6月20日、6月22日最低成交價均觸及0.99元。

就上述相關情況,《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曾多次致電中弘股份,但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取得回覆。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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