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局未定」的王菊

“大局未定”的王菊

在王菊的粉絲“陶淵明們”為王菊撰寫的《菊話寶典2018年修訂版》中,“大菊已定”是指王菊的粉絲越來越多,出道一事已成定局。

還在《創造101》未完結之時,王菊的粉絲們對於王菊順利從節目中出道信心滿滿,如果她最終位於“火箭少女101”成團11人之中,除了她的粉絲們,參考今年“菊姐”的超高熱度,想必絕大多數人也不會感到意外。不過王菊最終並沒有成為其中的一員,出道一事,也始終沒有“大局已定”。

“大局未定”的王菊

早在6月24日,王菊所屬經紀公司esee英模的官方微博就曾表示,王菊即將出道。一週後,該公司又與天浩盛世共同宣佈達成戰略合作,將聯合打造偶像新人及娛樂新星。消息一出,王菊疑似分約天浩盛世,並即將出道的消息便在各大社交平臺散播。

7月18日,對於王菊的經紀約情況,英模發佈官方聲明,表示王菊為英模全約藝人,簽約期限至2026年,合約期內,由英模全權代表王菊洽談工作全部事宜。並表示,已為王菊在音樂、綜藝、影視、時尚等方面量身定製了全面的長期發展計劃。

“大局未定”的王菊

不過賽後至今,從網絡曝光的聊天截圖來看,已出現了幾次活動是由王菊自己的團隊直接接洽主辦方的情況。王菊在接受新浪娛樂近期的採訪時也表示,自己是否會接什麼樣的工作,的確是在跟自己的姐姐商量,但並沒有提到公司。

就在英模發出官方聲明的3個小時後,名為“王菊工作室”的認證微博也發出了註冊後的首條微博,聲稱關於王菊與英模的合約事宜,後續會發布公開聲明,王菊成立個人工作室的消息就此坐實。根據工商信息顯示,上海王菊影視文化工作室的註冊時間為7月11日,王菊為法人,屬於個人獨資企業。

“大局未定”的王菊

次日上午10點,該工作室微博發佈了長達8條的文字聲明,提出將與英模公司解除經紀合約。從聲明來看,王菊方的解約理由有如下4點:

1.王菊參加《創造101》為機緣巧合,為參賽和才與英模簽約8年,並不公平。

2.公司此前並不看好王菊,並讓她停薪參賽,雙方沒有達成經紀合約的基礎。

3.王菊就未來的發展有自己的想法,不想成為公司打造的快餐藝人,英模是以模特為核心的經紀公司,沒有打造王菊的能力。

4.王菊火了之後,公司一直安排不符合她發展路線的工作,王菊不希望利用熱點賺快錢。

7月24日,英模針對王菊工作室的聲明進行了官方回應,發佈了來自律師事務所就王菊與公司簽訂的《獨家經紀合約》是否真實有效,合約是否能夠單方面解除、違反合同義務是否有法律責任等問題進行了一一闡述。該聲明中稱,王菊方發佈的聲明僅為單方毀約的託詞,在法律上很難成立。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即為:雙方於2018年1月簽訂的合同屬於合法有效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當事人應履行合同義務,違反合同義務的,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目前從雙方簽訂的合同來看,王菊與英模的簽約時間是從2018年到2026年,8年獨家經紀約在行業內屬正常現象,值得注意的是,該合約也並不存在很多合同中存在的自動延長期。

“大局未定”的王菊

“大局未定”的王菊

雙方的佣金劃分模式,英模與王菊三七劃分。另外從王菊從參賽後,先後拿到芭莎、美寶蓮等時尚資源以及《奔跑吧》等綜藝來看,也並不存在英模過分壓榨藝人的情況。在接受鳳凰網娛樂的採訪時,鄭屹透露節目后王菊的工作邀約足足有7頁A4紙,近百個工作。但這些工作王菊一個都沒有參加過。

“大局未定”的王菊

7月20日,在接受新浪娛樂採訪時,英模總裁鄭屹明確表示合同裡沒有關於“藝人單方解約權”的相關條款。“英模方同王菊是於《101》賽前在雙方友好自願前提下籤署的‘獨家經紀約’,約期為8年。事情發展到現階段,英模方直指王菊單方面毀約,擅自接私活兒等行為已涉及違約,需支付相應違約金。除此之外,王菊應繼續履行原合約義務。”

就目前雙方的聲明,以及事件的進展來看。王菊方目前做“獨立工作室”的態度強烈,且也表達了會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此事。但從王菊方發佈的聲明中,並沒有涉及到法律上實錘的信息,想打贏這場官司的難度很大。不過只有6位數的解約金,對於目前人氣正當紅的王菊來說,顯然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

網絡上粉絲對此事的態度也極為分明,一方認為王菊以個人練習生參賽,公司並不看好,甚至在比賽中停了王菊的薪水,但藝人紅了之後,沒有怎麼出力的公司卻想分一杯羹了。

“大局未定”的王菊

另一方認為,王菊一紅就解約,缺乏契約精神,雖然單飛成立工作室,收入會更多,但並不適合剛剛起步的藝人。

“大局未定”的王菊

除了王菊,在今年成立個人工作室的偶像藝人並不在少數。5月28日,黃子韜工作室發表聲明,稱黃子韜與天浩盛世娛樂文化有限公司共同決定,結束雙方3年的合作。此後,黃子韜的一切相關工作都將交由其工作室完全運營。4月23日,多位網友曬出查詢截圖顯示範丞丞成立了自己的個人工作室,取名“無錫美濤丞星影視文化工作室”;2月28日,鹿晗與壹心娛樂的合約期滿成立個人工作室,雙方正式結束合作關係。近日,與依海文化經紀糾紛鬧得沸沸揚揚的蔡徐坤也成立了自己的個人工作室“新沂蔡徐坤影視文化工作室”。

“大局未定”的王菊

再往前,明星個人工作室成立的潮流可以追溯到2007年范冰冰工作室的成立,此後明星經紀領域開始轉型,周迅、黃曉明、佟大為、胡歌等明星紛紛開啟工作室模式。以公司和經紀人為話語權核心開始逐步向以明星個人為核心的階段轉變。

而成立個人工作室最大的訴求就是話語權獨立。在經紀公司掌握話語權的時代,“霸王條款”成為了“藝人出逃”的根本原因,無論是經紀收入的“三七分”,還是八到十年甚至更長的獨家經紀約;無論是不成熟的職業規劃,還是個人以及工作上的各種限制,都是造成雙方不可協調矛盾的“誘因”。

近幾年隨著明星的天價片酬、代言,以及通過綜藝等渠道可以一夜成名的可能,成名後無需依賴公司提供的資源的情況屢見不鮮,話語權逐漸向藝人傾斜。

目前頭部的影視、音樂藝人大多擁有自己的工作室,不僅在各方面有著更大的自由度,而且因為此模式更加節稅,收入也因此變得更高。

根據中國稅法規定,明星的工資薪金與普通人繳納稅款相同,屬於個人所得稅,稅率在3-45%。不過明星收入通常會在最高檔,即需繳納45%的個人所得稅;而個體工商戶的稅率在5-35%。這也就意味著,同樣的一筆收入,從繳納個人所得稅變為繳納個體工商戶稅,至少可以避稅10%。像王菊這樣當紅的明星藝人,選擇成立個人工作室顯然是“最優選擇”。

不過當下國內藝人與經紀公司的大多數糾紛也凸顯了當前市場上的亂象:因為身價倍增,掌握流量,同時又有粉絲撐腰,甚至有其他公司接盤,藝人對於與經紀公司的合約缺乏契約精神,甚至不在乎以違約結束此前簽約的合同;而部分經紀公司也存在,一味消耗藝人的商業價值,而缺乏靈活的簽約模式,以及對於藝人長遠職業規劃的情況。

此次王菊與英模經紀糾紛的背後,其實是藝人與公司話語權變化的結果,而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下,成立藝人工作室將會是更多藝人選擇的發展模式,如何不依賴藝人,找到適當的合作模式,將是未來經紀公司面臨的核心命題;而對於藝人來說,如何在保證自身發展的同時,做到尊重合同,擁有契約精神,也將是個人選擇的主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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