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萝卜忑
凌迟就是人们所说的千刀万剐,最早起源于五代时期,废除于1905年。据说最早的时候需要3357刀,到了清代,缩减到了几百刀,和或者大卸八块的样子。
清代处以凌迟的犯人一般都是谋逆的,或者是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
清朝第一个被处以凌迟的是一位皇家成员,皇太极的姐姐莽古济,后来想要联合莽古尔泰谋权篡位,被处以凌迟。这也是历史上唯一一个被处以极刑的公主。
一个女性叫周秀英,道光年间引领了一次农民起义,最终以失败而告终,清廷对她进行折磨够了以后,就处以凌迟,这个刑罚进行了整整两天,割了无数刀,仅仅十九岁,就落得个如此悲惨的下场。
还有就是太平天国运动中的女兵了,洪秀全的太平天国有几千女兵,因为她们是壮族人,没有裹脚,体力比较好,可以和男兵比肩了。后来太平天国运动失败,这些女兵下场则是悲惨的,处以各种极刑,被清兵奸污后被凌迟处死,真是惨不忍睹。
消失的月光
说到清朝凌迟处死的女犯人,就不得不提那些被当众凌迟处死的太平天国女犯人,可以说残忍至极。
凌迟处死,是一种古代供罚。“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之一。
当年随着洪秀全武装起义的,就有广西这边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矿工、烧炭佬、村妇,而他们就成了“拜上帝会”最早的信徒,而这些来自客家不缠足的女人,就成了历史上至今鲜有耳闻的女兵。由于其勇猛作战绝不比男人逊色,清军称之为“大脚蛮婆”。
当太平军走出广西,进入了长江流域一路北上是,太平军也不断招兵买马,部队很快发展到了几十万人,其中女兵超过十万人。直到曾国藩的湘军1864年攻克了天京,打败太平军时,除了战死沙场的,其中被俘虏的将士中就包括数万女兵。
清朝统治者对太平军可以说深恶痛绝,对待俘虏的处理,一般都是凌迟处死毫不手软、无数太平军被俘女兵遭受了“赤身”游街然后凌迟处死的酷刑。
首先会把被俘人员的衣服剥光,绑在一根根木桩上面。将他们身体的各部分刺入了箭镞,顿时血流如注。要不就割下他们身上一块一块的肉,有时塞到他们的嘴里,有时则抛向围观者。。。
“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不过在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这个就比较狠了,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虽然后来凌迟被废除,不过在西方却引起很大反响,甚至引发无数的作家和艺术家的灵感。
说实话,有些东西不敢写,一方面是太血腥,另一方面,写的太那个,根本发表不了,谁要是感兴趣可以关注一下
诸葛一点通
被处以凌迟的,一定是犯过大错的。
《大清律》中都有明文规定:“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通过大清律可以看到凌迟适用于“谋反”和“大逆”
谋反的例子有一个就是爱新觉罗莽古济,是皇太极的姐姐,早年因和亲嫁出去了,怕皇太极排除异己,于是想篡位,最后失败被处以凌迟。
这是符合大清律的“大逆”之罪的。
至于谋反,则比较多,比如十九岁的周秀英(存疑),邱二娘,王囊仙等。
一般的过程是这样的
先把女犯从牢房调出来,剥光衣裤验明身份,无疑后让稳婆打理装束,带上脚镣
早上八点,反扣裸绑在十字刑车上,示众。
十点,打屁股,然后骑木驴游街。
午时三刻,也就是11点45分,开始极刑。
一般来说,都是有规定的,一天多少刀有规定,从哪开始也有,包括有些小孩因为年龄太小,必须的养着割,记得从五六岁开始,要刮上十年,才能凑够刀数。
这种刑罚是惨绝人寰的,是强权者为了震慑人心,方便统治而发明的。
每每看到这种事,都由衷的感谢党,给了我们这么安稳而且自由的生活。
梁宇航
经常听到一些老人生气时候总说:“挨千刀的”,以前不懂,单纯的以为就是骂人,长大后才知道这样说其实是有根据的,因为在古代有一种酷刑就是千刀万剐,也就是凌迟,同时也叫割肉。凌迟的产生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命名是在辽,这种酷刑一直要用到1905年才废除,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据说最正规的是要用三万六千刀,规定在最后一刀处死犯人,这样才能算作一个成功的凌迟!
一:凌迟是如何操作的?
先把犯人绑在公公场所的柱子上,然后一刀一刀的把肉给割下来,后来为了防止犯人晕过去,于是就会使用麻醉药,也有可能是出于仁慈,而且每个时期的操作方法也不一样,不过都大同小异。比如元朝执行凌迟,需要割120刀,而到了明朝就已经上千刀了,像宦官刘瑾被割了4200刀;郑鄤被割了3600刀。到了清朝的凌迟割几千刀的就不多了,基本上就是几十刀,有的说法叫切八刀,先是切头面,再是手脚,接着又是腹部和胸部,最后就是枭首。
然而如此残忍的酷刑在中国历史上数不胜数,要说清朝有哪些被凌迟过的女性,最出名的应该就是太平天国的女俘虏了,据说这些俘虏都是女的,凌迟时的场面极其壮观;其次就是皇太极的姐姐莽古济,清朝的公主;最后一个就是反清起义军女将领袖王囊仙。
二:凌迟主要从三个方面惩罚罪犯
一是对犯人的羞辱,因为这是在公共场合裸体进行的;
二是对犯人身体的折磨,让其痛苦不堪,为自己所犯的最后悔;
三是对犯罪死后的羞辱,因为古代都不希望自己死后身首异处,然而凌迟是把犯人的肉割下来卖了,最后还要进行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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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评历史
有啊,不少呢。从《刑案汇览》里摘几个。
嘉庆十五年,四川省的案子。程洪平日酗酒嫖赌,夫妻不和,妻子邓氏忍了他很久了,这天又看到他站在儿媳门外,怀疑两人有奸情,于是和儿子程德一起将程洪勒死。判决凌迟处死。
古代男尊女卑,丈夫地位高于妻子,所以谋杀亲夫是以下犯上,比平常的谋杀案加重处理,这就是判凌迟的缘故。
嘉庆十八年,广西省的案子。有户姓韦的人家,妻子梁氏和丈夫的哥哥韦绘英不和。韦绘英不喜欢这个弟媳,经常在父母面前说她坏话,又抓住了她偷偷拿钱买布的事,威胁要公开。梁氏于是起了杀心,拔断肠草捣汁放进饭菜内,想要毒死韦绘英,没想到误将公婆毒死。
梁氏按【殴夫之父母杀者律】判凌迟处死。所以说,古代判凌迟的例子比我们想象中要多,家庭中地位低谋杀地位高的,很多都可以判处凌迟。除了以上例子之外,因奸情谋杀亲夫,妾谋杀夫,都是凌迟的罪过。
再说一个,嘉庆元年的案子,发生在浙江省。杨七观让儿子杨大偷牛,被牛的主人发觉,禀报官府。妻子王氏指责丈夫教坏儿子,杨七观回骂,王氏一怒之下,决定弄死他。
但是妇女做这种体力活总是吃亏,于是王氏让侄女陈杨氏帮忙,陈杨氏害怕没有参与,王氏也不啰嗦,自己找机会勒死了杨七观。这着实是个猛人。
妻子杀夫按例凌迟这不稀奇,这案子主要想说几个“躺枪”的。陈杨氏按【知人谋害不即阻当救护律】判罪——就是说,按法律,她既然知情,就有组织的义务。所以判处杖六十徒一年。
杨大的中枪更无辜一点,官府认为,此案的起因是杨大偷窃之事败露,导致父母口角,所以才发生了谋杀事件。因此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该判一个流放。不过他同时还犯有偷牛罪,按量刑高的处理,最后判了枷号充军。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古代的刑罚观念,跟现代还是有些不同的。
既然说到凌迟了,就再聊点别的。
清朝法律规定,如果被判凌迟的女犯怀有身孕,那么刑期推迟,等到生产之后一百天再行刑。事实上,对于所有判处死刑的女犯,都是这么规定的。现代法律中,也有针对怀孕妇女的特别规定。——当然,比古代是进步多了。
再说个和凌迟有关的,道光十四年,有个妇女吴游氏由于通奸谋杀亲夫,被判凌迟,只等刑部复核判决结果,就可以行刑了。游氏当然不想这么死,恰好看守她的狱卒华魁年轻还没娶妻,游氏于是设法勾搭上华魁,许诺以身相许。华魁看她年轻漂亮,动了心思,一口答应。
华魁这人有点心计。他认为自己是官家差役,是容易被监视和怀疑的对象,想做点事很不方便。于是辞了这份工作。他在监狱四周勘探地形,发现墙上有一个洞,是用来抬尸体的。监狱中难免会有病死的犯人,就从这个洞运出去。
监狱管理方不是白痴,他们考虑到这是个漏洞,于是平时用木板把洞封住。然而木板毕竟不如墙结实,是可以凿开的。
于是在一天深夜,华魁凿开木板,钻进监狱内,仗着路熟,很快找到了游氏,并且设法弄断了锁铐。两个人从墙洞钻出逃跑。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当晚巡逻的更夫王太等人发现了墙洞,连忙跑去报告。两人没跑出多远就被抓了回来。
最后的结果是:
游氏按【犯罪囚禁在狱穿穴逾墙脱逃,原犯立决即行正法例】判决——已经判刑只是暂时关押在监狱的犯人,如果越狱,按照原罪名立即执行。所以游氏被立刻凌迟正法了。
华魁属于【窃放囚人逃走者与囚同罪,至死者减一等】。就是说和他私放的犯人同罪,但如果到了死刑,降一等判处。也就是刑期上限是流放。但官府认为这么判过轻,应该按【越狱人犯,通线之人与囚同罪至死拟绞例】处理。也就是说,给越狱犯人透露消息,传递线索的,也和犯人同罪。但这回的刑期上限是绞死。所以给华魁判了个绞刑。
监狱的管理人员,各自按失职分别处理。
北门猿
大清律面前,男女平等
题主的提问略显幼稚,在清朝,为什么女人不会被凌迟处死呢?大清皇帝也会很自信地宣告:在大清朝的律法面前,男女平等!不管是男是女,该凌迟就凌迟,钦此!
当然,上面只是玩笑。看看大清律,什么样的情况才会遭受凌迟这样的酷刑,总结起来,大约是三类:
一类是谋反大逆,比如农民起义。此外,要是毁坏了皇家陵园,动了皇帝家的坟头,也是要凌迟的。
第二是违逆伦常,就是按照三纲五常,地位低的,杀了地位高的,等着吧,千刀万剐。
第三是过于凶残,杀同一家族三人以上者,都要凌迟。
我们现代人很难理解凌迟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但是,在大清,凌迟可能就和我们现在听到某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平常。而至于女人受刑,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女人,也难逃千刀之祸
按照前面对凌迟适用范围的解释,女人受凌迟,主要集中在前两条:
一是谋逆。这个不常见,但也不少,比如莽古济,她是位格格,你没看错,她是皇家的人,努尔哈赤的女儿,皇太极同父异母的姐姐。她因为帮助亲哥哥莽古尔泰与皇太极争夺汗位,失败后,被凌迟处死,活活剐了3357刀。她也是有清一代唯一一位被凌迟的格格。
咸丰年间,一位农民起义军的女首领叫周秀英,自幼练武,精于刀法。她组织农民抗粮抗捐,发动起义,参加了小刀会。小刀会起义失败后,据说,她在突围战中被洋枪队打中落马,被俘后,凌迟处死。
清朝更多被凌迟处死的女性,则是被清军称为“大脚蛮婆 ”的太平天国女兵,她们作战勇猛,是战场上少有的一抹亮色。起义失败后,金陵城里的大部分女兵被俘,无数的女兵受尽屈辱,然后被凌迟处死,极其惨烈。
二是伦常。但这其中绝大部分其实都是因封建社会家庭伦常导致的惨剧。
比如,嘉庆十五年,四川省有个叫程洪的人,平时吃喝嫖赌,一身毛病,他的妻子邓氏对他大为不满,这天恰好看到他站在儿媳妇门外,就怀疑翁媳有染,于是竟然和儿子一起将程洪勒死。最后,邓氏被判凌迟处死。
嘉庆十八年,广西有户姓韦的人家,弟媳梁氏与大伯子不和。这个大伯子常常在公婆面前说弟媳的坏话,还抓住弟媳偷钱的把柄不放,扬言要公布于众。梁氏下了杀心,将断肠草捣成汁放在饭菜里,给大伯子吃,却不成想,误将公婆毒死了。最后,梁氏以“殴夫之父母杀者律”,被判凌迟。
饮水君
目前有记载的清朝被凌迟处死的女人应是爱新觉罗·莽古济,我们就叫她莽古济吧。
皇太极的姐姐
莽古济是努尔哈赤的女人,即皇太极的姐姐无疑,作为公主应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命运偏偏不会这样,莽古济十几岁就被父亲嫁出去和亲了,因此与父亲、兄弟没有更多亲情可言。
(和亲图)
企图谋权篡位
但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她的也心也慢慢的膨胀了,因为担心皇太极会将自己作为异己而排出,他想和自己的丈夫谋权篡位,但是自己的丈夫确实个软骨头,想皇太极高了密,至此,事情败露。
被凌迟的公主
皇太极知道以后,勃然大怒来,但是,该如何处置这位公主呢?死罪是肯定的,只是怎么死?皇太极为了杀鸡儆猴,决定凌迟处死姐姐莽古济,可怜的莽古济足足挨了3357刀,咽了最后一口气。
linux每日谈
谢谢悟空邀请,我是【历史是个神马玩意儿】~~本来想睡觉了,突然看到大师兄的这个邀请,想来还是有点话要说的,所以就决定先回答了吧。诚然,
凌迟处死这个刑罚特别的残忍,一般人是无法忍受的,当然历史上也是有女犯被处以这个极刑的案例。这个案例很多答友们都已经提到了,就是皇太极的姐姐莽古济。谋朝篡位、大逆不道的犯人真的是罪不可赦,想想太平盛世不好好的生活,居然还想着要造反,还不给别人好好生活的机会,可恶至极。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对于女犯来说更残忍的不是凌迟,而是另外一种极刑。
处罚女犯的另一种极刑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木·驴之刑,这是一种对付不守妇道之人的特殊工具。一般是使用木头做成一只木·驴,在木驴的中间竖起一支拇指粗细的小木棍,受刑时将女犯绑于木·驴上,将小木棍cha入女犯的下·身后进行游街。随着木驴的走动,女犯的下·身会被木棍弄得鲜血淋漓、痛不欲生,最后大部分的女犯都难逃一死。
历史上记载,这是一种仅次于凌迟的酷刑,在明代进行了更新换代,小木棍变得更长,会直接从女犯的下·身穿透到口部,使其气绝身亡。我觉得这种刑罚比凌迟更为残忍,没有人性可言。
历史上骑木·驴的女犯
史上骑木·驴的女犯里面,大家最为熟悉的应该是《水浒传》中的王婆,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1860年6月13日《华北先驱报》上目睹清兵凌迟太平军俘虏的信件当中也有记载相关的内容。当年太平天国运动被镇压后,太仓一带被俘虏的太平天国女子就受到了非人的待遇。有些女子被清兵随意侵犯,有的被清兵处理凌迟之刑,更有甚者被清兵骑上了木·驴,因为是战时工具比较简单,就用一根竹子替代木·驴,但是依旧是非常残酷的。
木·驴作为一种刑罚到底适不适合
木·驴是男权主义的产物,在那个女人如衣服的年代,女人在社会上基本上处于零地位的尴尬地位。那些移情别恋的女犯是有错,但是也不能用这样没有人性、惨无人道的方式来处罚她们,至少她们还是一个人。
背叛丈夫的女人的确非常可恶,但是有时候女人也是没有办法。正如现婚姻生活当中也有不忠于另一方的情况出现,被戴了green帽子的人心里肯定非常不爽,可是你反过头来想想,你自己就没有原因么?你真的就没有一点责任么?
女人也是人,她们的内心是需要男人来呵护的,来宠的。想想当初你追求人家的时候,千般好万般好,等到结婚了成了老妈子了,你就嫌人家是个黄脸婆了,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女人把她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一无所有的你,等你事业有成了,你怎忍心对不起人家的付出?
【愿逝者安息】
胡来说史
有,而且不止一个。比较有名的有:
一、大清公主莽古济
皇太极的姐姐,因与努尔哈赤第三子莽古尔泰及弟弟德格类密谋主“鸿门宴”,谋害皇太极夺取皇位。事发之后,莽古济被凌迟处死,其党羽一千多人被处决。
二、布依族抗清美女英雄王囊仙
王囊仙原名王阿从,自幼习武,能以布依族巫术为人治病。后以宗教形式组织布依族人民起义,因貌若天仙,布依族民间称其为囊仙(布依语仙姑的意思)。嘉庆二年领导布依族人民于南笼府起义反清,号称皇仙娘娘,其军人数最多时达数十万人,义军以布依族为主体,各地苗族、彝族人民纷纷响应,兵锋直指贵阳。清廷十分恐慌,派大军来镇压,起义军逐渐陷入困境,后被生擒。用囚车一路押送北京,其后凌迟处死,死时年仅二十岁。
三、太平天国女俘
据载太平天国兵败后,女俘境遇凄惨,不少女犯被凌迟处死。
四,下图为《泰晤士报》记者莫理循实拍晚清凌迟女犯的真实照片,胆小者慎入,心理承受差者慎入,如有不适概不负责。(少儿不宜)
(实在过于残忍和恶心,不忍多放,仅放二张供大家参考)
这种残酷的刑罚直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才被完全废除。
八零印記
凌迟在古代是一种刑罚,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千刀万剐)。它是封建社会对死刑犯的一种最残酷的用刑方法。其方式就是用刀将犯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的割下来,最后疼痛而死。手段之残忍堪称史上最严重的刑法。
据说凌迟正式用作刑罚是始于五代,废与清末。早先行刑的刽子手是经过几十刀,几百刀甚至几千刀对被凌迟的犯人进行宰割。直到最后一刀将犯人刺死才算凌迟结束。
后来到了清朝,被凌迟处死的犯人大概分为八刀切割。行刑时刽子手拿着编有号码的锋利刀具,按照步骤开始行刑。从第一刀切胸口开始直到最后第八刀枭首为止。最后将被完全肢解的尸体残骸装进篓里,头颅被公开示众。这就是清朝的凌迟手法。
那么清朝凌迟处死过女犯人吗?这个肯定是有的。
据说清朝被凌迟的女犯人有三位。一位是清朝的一位公主,一位是反清女英雄王囊仙。另外还有一位就是小刀会女将周秀英。其中周秀英也是死的最惨的一位。
周秀英,上海青浦人。小刀会领袖周立春的女人儿。自幼与父亲习武,练就了一身好武艺。后来在清咸丰年间,成立了小刀会。在与清兵的一次大战中不幸被活捉。
被捕后的周秀英在狱中惨遭凌辱,受尽了折磨。最后在上海被凌迟处死。
据说当时周秀英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刽子手一刀一刀的宰割。现场是惨不忍睹。更为可耻的是刽子手竟然将她心脏活剥出来,去祭奠死去的清兵。刽子手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做法,对当时只有十九岁的周秀英来说,实在是让人心寒啊。
这场凌迟也被称作清朝第一惨案。
后来这种惨绝人寰的刑罚手段在清光绪年间被彻底废除了。对于行刑凌迟的刽子手们也必将受到天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