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附近的人」暗藏玄機 檢察院公開聽證議捕與不捕

年過而立,卻無謀生之路,轉而耍小聰明用微信做起賣淫嫖娼的“生意”。7月12日,舟山市公安局以涉嫌介紹賣淫罪向舟山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貴州籍男子田某某,這是舟山市查獲的首例微信招嫖案。7月17日,舟山市檢察院就該案組織公開聽證會。

小情侶竟“搭夥”做起賣淫“生意”

故事要從一年前說起。

在寧波打拼做裝修工的田某某在KTV結識了小趙。都是30出頭的年紀,都是背井離鄉的處境,都有遭遇離異的經歷,讓他們很快走在了一起。

2017年,他們一同來到舟山,想要開始新的生活。

但現實總比想象殘酷。

文化程度不高,又沒有拿得出手的技能,田某某和小趙在人生地不熟的舟山一直找不到工作。而就在這個當口,小趙懷孕了。

為了讓懷孕的小趙住得更舒適些,田某某在普陀一公寓樓租了間房子。小情侶還沒為生活環境的改善高興多久,就發現,他們的積蓄在長期的“只支無收”中耗盡了。

一同消耗的,還有兩人的感情。因為經濟問題,田某某和小趙經常爆發爭吵。又一次爭執之後,小趙在盛怒之下打掉了肚子裡的孩子。

痛定思痛,田某某覺得,沒錢真的不行。但哪裡有來錢快,門檻又低的工作呢?

在寧波和老鄉閒聊時的幾句話突然從田某某的腦海裡跳了出來。別人可以用微信招小姐賣淫,那我也可以試試啊!

於是,田某某從網上購買了幾個微信號,將帶有色情引誘內容的圖片設為微信頭像用來吸引嫖客。然後,他通過微信群招募了同是外地人的小張從事賣淫活動,約定了嫖資分成比例,併為她在普陀某商圈租了一間公寓作為“做生意”的場所。

也許是失去孩子後情緒低落,也許是被沒錢的窘困現實所迫,田某某的女友小趙竟主動要求也要賣淫賺錢,並威脅如不同意就分手離開。幾次爭吵也沒能打消小趙的主意,田某某隻好同意。

今年5月,田某某三人正式“開業”。田某某操縱幾個“美女頭像”微信,通過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招攬嫖客,與嫖客約定時間地點和費用後,將嫖客信息發送給小趙或小張,由她們負責提供“服務”。

6月13日,在某賓館做一外地遊客“生意”的小趙被獲悉線索的警方抓獲,田某某和小張也被隨後抓獲。經查,當天,田某某介紹小趙和小張2人賣淫4次。

6月14日,田某某被刑事拘留,並於7月12日被提請批准逮捕。小趙和小張則分別被處8日和10日行政拘留。

公開聽證,捕與不捕論個清楚

7月17日,舟山市檢察院召開的公開聽證會上,辦案檢察官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審查認定的事實、在案證據、法律適用等方面進行了介紹,該案公安偵查人員、辯護律師、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就犯罪嫌疑人田某某不與不捕分別發表了意見。

偵查人員認為,微信招嫖是介紹賣淫的新形態,犯罪隱蔽性強,輻射面廣,社會危害性大。犯罪嫌疑人田某某介紹賣淫的犯罪事實需進一步偵查,有繼續羈押的必要。

辯護律師認為,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犯罪情節較輕,且到案後認罪態度良好,涉案手機也已扣押,對其取保候審不會妨害偵查。同時,也應考慮到,其與前妻離異,在老家尚有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撫養,對其逮捕可能影響孩子生活。

多數人民監督員和人大代表認為,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不大,可以考慮從寬處理;如對其逮捕,可能羈押較長時間,耗費司法資源。但同時,也應考慮其是否能夠提供合格的保證人或繳納足額保證金。

綜合全案事實證據,在充分聽意見後,辦案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犯罪情節較輕,犯罪主觀惡性小,且無前科劣跡,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可能判處徒刑以下刑罰,且在舟山有相對固定的住所,有能力繳納保證金,故對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並當場予以宣佈。

但這不意味著不再追究田某某的法律責任。如今,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被取保候審的田某某還需等待法律對他的最終判罰。

檢察官提醒

互聯網給我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使得一些犯罪隱蔽性強、成本低、傳播快,本案中,田某某就是搭上了微信社交的“快車道”,將微信變成了“危信”。

在此,檢察官警示有不良意圖的人,切莫心懷僥倖心理,無論手段多麼隱蔽,一旦違法越界,就一定會受到法律的處罰。同時也提醒廣大網友,要潔身自好,及時識別網上的違法信息,一旦遇到涉黃社交賬號要及時舉報,共同淨化網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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