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仁慈、寬容和失策,導致原六國王族和貴族死灰復燃終滅秦

秦二世而亡,與秦始皇對原六國王族和貴族過於仁慈與寬容有直接關係。秦始皇滅六國,對其王族和貴族並沒有大開殺戒,斬草除根,只是剝奪了他們的封地特權,使其成為帝國治下的普通編戶齊民。秦統一天下後,對原六國王族和貴族的防範,也僅僅是遷徙六國王族和貴族,或到偏遠之地,或到關中咸陽附近而已,真是網漏吞舟之魚。

秦始皇仁慈、寬容和失策,導致原六國王族和貴族死灰復燃終滅秦

亡秦者,首推項梁、項羽,非陳涉、劉邦也。然而無項梁以人脈、威信和智勇,首事聚眾,豪傑歸附,引領項羽反秦,項羽雖力能槓鼎、才氣過人,亦難成大氣候。正因為如此,項羽才有機會嶄露頭角,脫穎而出,並集各路諸侯,敗王離,降章邯,終滅秦。

然而,歷史的弔詭之處,在於秦始皇的仁慈、寬容與失策,在於以嚴刑峻法著稱的秦朝,卻使本應該受到鎮壓的項梁在社會上款渡如魚,廣聚人氣,暗蓄力量,伺機而動。《史記》載,項梁因罪被櫟陽縣逮捕,他動用關係網,請託蘄縣司法局長曹咎修書一封,與櫟縣獄椽司馬欣,將案子擺平,被無罪開釋。項氏一族,是楚國的名門望族,世代領軍,有功受封於項,建立封國。秦國東進,楚國後退,項氏一族避鋒東遷至泗水下相縣。公元前223年,項燕被秦將王翦圍困於泗水郡蘄縣,兵敗自殺。就是這樣一個曾經顯赫的危險家族的危險人物項梁犯罪後,蘄縣司法局長曹咎竟敢接受請託,櫟縣獄椽司馬欣竟敢徇私枉法,致使項梁逍遙法外,這說明朝廷尤其是秦始皇對舊貴族缺少應有的敵對意識,沒有嚴厲的監視、管控、連坐措施,也說明秦國基層法治不彰、吏治腐敗嚴重。對此,王夫之曰:“孰謂秦之法密能勝天下也,項梁有櫟陽逮,曹咎書抵司馬欣而事得免,其他請託公行,貨賄相屬而不見於史者,不知凡幾也。項梁楚大將軍之子,秦之猶忌者,欣一獄椽,馳書而難解,則其他位尊權重者,抑孰與御之,法愈密,吏權愈重,死刑愈繁,賄賂愈章,塗飾以免罪罟,而天子之權,倒持於椽吏。”

秦始皇仁慈、寬容和失策,導致原六國王族和貴族死灰復燃終滅秦

項梁曾在殺人,卻能帶著項羽避仇於吳中,吳中賢士大夫皆出項梁下。每吳中有大徭役及喪,項梁常為主辦,陰以兵法部勒賓客及子弟,以是知其能。一個危險分子殺人,官府本該揪住不放,趁機除掉禍根,卻讓他越郡而逃。官府為何不緝拿歸案,難道不怕連坐嗎?項梁在吳中更牛,是郡縣府上的座上賓,在地方大的徭役徵發、喪事祭祀等事情上,也常常被推舉為主持,還暗中用兵法那一套安排諸事項,弄得井井有條,人們都認為他很有組織才能,很佩服他。吳中縣的官吏政治意識太差、忠誠度太低。

秦始皇自以為天下一統,原六國王族和貴族死灰不會復燃,因此對其缺乏應有的警惕和嚴密的防範。其失策之犖犖大端者:一是重兵部署在上郡以北(30萬軍隊)、五嶺以南(55萬軍隊),內地僅首都咸陽有5萬禁衛軍,郡縣只有零星武裝,這種外重內輕的兵力部署,一旦發生大規模的叛亂,很難迅速平定,叛軍會形成星火燎原之勢,如此鹿死誰手難以估量。二是始皇沒有采納丞相王綰“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母以填(鎮)之,請立諸子”的建議。王綰並沒有反對在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的秦本土等地實行郡縣制,只是擔憂燕、齊、荊地遠,“黔首未集附”,舊貴族殘餘勢力伺機作亂復辟,這是一個現實而緊迫的問題,需要暫行分封制,置王以增強國家對這些地區的控制力。史書記載,項梁、項羽、張良、魏咎、張耳、陳餘等,就在燕、齊、楚這些地區隱姓埋名,陰結黨徒,並與遊士廣通聲氣,伺機而動,以恢復昔日的割據局面。陳勝、吳廣大澤鄉揭竿而起時,這些地方的舊貴族殘餘勢力聞風而動,如項梁、項羽、景駒乘機起於楚,田儋、田榮、田假起於齊,韓廣等燕國舊貴人、豪傑起於燕,各種反秦勢力迅速合流,並不斷擴大,終致起義不可遏止。三是沒有采取嚴厲措施監視和管控原六國王族和貴族,堅決打擊和鎮壓王族和貴族的任何不軌行為,以及以武犯禁的遊俠,嚴懲失職瀆職的各級官吏。

秦始皇仁慈、寬容和失策,導致原六國王族和貴族死灰復燃終滅秦

當然,秦二世、趙高、李斯倒行逆施,殘賊天下,弄得天懟人怨,這是秦朝覆亡的主要因素。正如愛默生所說:“然而事實是,他早已是一隻漂流著的破船,後來起的這一陣風不過向他自己暴露出他流浪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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