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短板 精准培训 快速提升能力素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执行工作系列会议精神,针对执行干警知识短板和盲区,特别是年轻干警不熟悉执行办案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等突出问题,强化对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理解和掌握,快速有效提高全市法院执行干警执行技能和水平,近日,市中院组织全市法院近200名执行干警在市委党校参加了为期两天的能力素质提升集中培训。

找准短板 精准培训 快速提升能力素质

马敏龙指出,要通过“岗位大练兵”、封闭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执行干警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教育引导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法院“雷霆风暴”执行行动上来,自觉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树立办案新理念,养成遵章守纪、令行禁止的良好工作作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的能力,努力锻造一支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执行队伍。

培训课上,马敏龙首先传达学习了省高院《关于在“雷霆风暴”执行系统中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的通知》精神,即一要充分认识开展“雷霆风暴”执行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二要切实发挥监察职能作用,确保政令畅通。三要突出监督执纪重点,进一步提高执行公信力。四要坚持综合施策,防范在先,增强工作效果。

马敏龙对市中院近期制定的专门针对如何快速有效提升“4+1”核心指标的四个规定进行了全面解读和说明,明确了提升指标的具体的措施和工作要求。

找准短板 精准培训 快速提升能力素质

第一,《关于严格落实“六个必须”的实施意见》。针对节点超期较为严重的实际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37个流程节点管理规范,对严格遵守《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落实流程时限节点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指导执行干警如何加大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通过切实落实“六个必须”强有力措施,强化流程时限节点管理,努力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5%的目标。一是“必须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状况”,有效衔接5日内启动网络查控与10日内送达执行通知书,有力打击被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问题。承办人收案后至迟在第二日,根据确认送达地址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书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下列财产情况:(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4)债权、物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5)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二是“必须进行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线上线下全面查控,力求“一网打尽”,通过全面的财产调查,为下一环节的执行奠定基础,创造条件。立案后5日内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点对点”查控系统完成的调查事项。并在收案后5日内约谈申请执行人,要求提供财产线索,填写财产调查表,财产线索明确具体的应当在7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在3日内调查核实。立案后一个月内,及时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接受调查询问,对金融理财产品、收益类保险、股票红利等未实现网络查控的财产,实行线下调查。对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查明执行依据生效后至执行期间的个人财产变化,包括银行流水、产权变更等,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及居住地周边群众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生活居住、劳动就业、收入、债券、股权等情况。特别是对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求对其住所地、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全面核实被执行人企业性质及设立、合并分立、投资经营、债权债务、变更终止等情况,应当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银行存款,向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房地产登记,向法人登记机关查询股权,向有关车管部门查询车辆等情况。对于诉讼中未保全财产的案件,案涉债务形成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法院接受财产调查。同时现场调查除了对财产的了解外,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的应搜查公司企业的财务室,会计档案室,库房等,对于发现的近期账目登记造册、封箱之后,交由专业审计公司审计,以确定被执行人公司的商业模式、资金周转方式,甄别被执行人公司的实际经营账户,锁定公司资金流向,通过审计查明被执行人资产变化,确定法律文书生效后其是否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及时追回被转移财产。同时,核查被执行人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追索公司隐匿债权,经审计发现被执行人享有到期的第三者债权,依法及时采取冻结措施,并根据有关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制度依法强制执行。如经审计,被执行人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或者股东有抽逃出资情况等,应当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者依公司法规定的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的出资范围内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引入专业财务审计,有效解决被执行人企业涉嫌逃避、规避执行问题。经过专业财务审计综合分析的被执行人公司财务状况,可以为执行法院提供多种执行思路,尤其是被执行人存在财产隐匿抗拒执行的行为时,财务审计报告可以作为追究被执行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据,同时也可以帮助法院针对抗拒执行等采取处罚惩、戒措施。
三是“必须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或其他消费,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有拒不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拒不配合法院查找财产等消极执行的行为、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必须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可以限制其高消费,并向有关单位部门推送限制高消费令。四是“必须用足‘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刑事追责’三把利剑”,加大对被执行人的限制,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利用强制措施和刑事追责,对被执行形成强大威慑,促使被执行自动履行义务。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的,或在法律文书生效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进行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或了解被执行人公司财产状况的人员,拒绝接受财产调查,拒不提供或者不能完整提供公司名下的财产及有其他法定情形的,应当予以司法拘留。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执行法院应当向申请执行人释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的有关情况,鼓励申请执行人以自诉方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五是“必须对拒不协助执行义务和干预执行的行为依法制裁”,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明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明或其他财产,其他拒绝协助执行和干预执行的行为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向监察机关或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并通报组织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六是“必须对伤害执行人员的行为坚决打击”,依法保护执行人员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关于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适用标准及管理规定》。为有效解决基层法院终本案件数量大且当前终本案件合格率与95%的要求差距相当大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实行)》,制定实施了该管理规定。一是规定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适用的程序和实体标准,严格规定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实体要件和程序要求,特别是详细规定了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回访申请人、约谈申请人、“三公开一沟通”等程序。

二是终本案件监督和管理,要求执行局局长应对终本案件的必要节点、程序要求、实质标准进行卷宗加系统逐一核对检查,建立终本案件单独台帐制度及建立终本案件动态管理制度。三是终本案件退出机制,终本案件动态管理期限满5年,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和线下调查,仍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将案件从终本案件管理台账中退出,不再依职权对案件进行动态管理。此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四是对恢复执行作了详细规定,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相关规定重新规范了终本裁定文书样式以及卷宗装订等,严把终本案件各项审批事项,坚决防止出现不合格终本案件,努力提高终本案件的合格率,增加终本案件合格数,逐步提升终本合格率,直至达到95%以上的目标。

第三,《办理执行信访案件若干规定(试行)》。一是从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强化规范执行、增强程序意识、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强化执行有效沟通、做好释明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等方面,强化执行信访源头防范。

二是强化收案登记管理、案件移交管理、信访接待、案件办理、报请核销、核销审查等流程环节,加强执行信访案件办理。三是强化执行信访案件监督管理,通过交办、督办、跟踪管理、通报等措施,加强对执行信访案件的监督管理。四是突出执行信访工作追责问责,对信访人态度冷漠,接待不及时,或对上级法院交办督办案件办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落实落细上述措施,务必实现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5%和化解率不低于30%的目标。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执行,特别是让年轻干警能更快、更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执行办案流程,市中院执行局局长文勇从执行案件收案、执行前的准备、强制措施及信用惩戒适用、财产查控和处置、执行期限和节点、线上查控和线下调查、“三公开一沟通”、合议与审批,以及相关执行文书送达等方面作了详细讲解。水城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蒋泽红根据刚到国家法官学院学习所得,详细讲解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网络查控系统、网络司法拍卖系统、执行信息公开系统、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等7个执行办案系统相关操规程和规定。市中院员额法官韩德刚结合多年执行异议审查经验,详细讲解了执行异议审查基本规则、执行标的异议和执行行为异议审查、执行异议的审查方式,以及执行异议审查要点等。最高院培训的“本土教练员”龙国龙围绕“4+1”核心指标、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执行信息化应用、失信屏蔽与撤销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帮助干警学习领会调整后的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帮助实事求是提升各项考核指标特别是“4+1”核心指标。

找准短板 精准培训 快速提升能力素质

马敏龙还对近期执行工作一并提出了要求,全市法院务必立即紧张起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形成合力,以雷霆万钧之势,将5月份全市法院开展的“执行大决战”迅速转接到全省法院统一部署的“雷霆风暴”执行行动上来,迅速掀起执行行动强大风暴,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向着最后的胜利发起总攻,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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