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書記、主任由一個人當的利弊

以前我們常說的“一肩挑”主要是針對專業技術人員這一塊,比如學校的校長,既要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的教學任務又是承擔行政工作的校長;比如醫院的院長既是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的治療工作的醫生,又是管理醫院行政工作的院長。目前,“一肩挑”又拓展到農村,很多行政村換屆後,村黨組織負責人和村主任是同一個人,也就是所謂的書記、主任“一肩挑”。那書記、主任“一肩挑”這個新生事物有何利弊或者有何困難點呢?“濯日漫談”就來簡要談談自己的觀點。

村書記、主任由一個人當的利弊

圖文無關

“一肩挑”的優勢

  1. 有利於減少村務開支,提高村幹部待遇。實行書記、主任“一肩挑”前,村幹部人數較多,有些村甚至超職數配備,超職數的錢只能從村財支出,筆者老家有些村每年10萬元的上級轉移支付(大村、小村一個樣)不夠村幹部的工資。“一肩挑”後,村幹部職數受到嚴格控制,村幹部人數比原來有所減少,減少了村務開支,受到村民歡迎,同時村兩委幹部待遇也得到了提高,提高了村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待遇的提高,也有利於一些優秀人才和年輕人才回村,從而不斷提高農村的自治水平。
  2. 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在“一肩挑”前,上級佈置的工作任務,書記、主任要先商量,然後再分別由村黨支部會提議、村“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也就是所謂的“四議”),貫徹執行的中間環節較多,同一件事往往要經過好幾輪會議,同一個人往往也要參加多次會議,浪費人力、物力。 “一肩挑”施行後,在問題的決策、事務的處理上,減少了書記、主任的溝通、協調環節,避免了因為兩者的意見不同引起事務的拖延,使決策能夠快速實施。同時,黨務、村務都由同一個人做出主要決策,就可以根據事情輕重緩急來統籌安排工作,便於加快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節奏,提高工作效率。
  3. 有利於村級班子的凝聚力。有一些村幹部文化水平低、理論知識匱乏、政治素養低,在工作中就很可能因自己的個人情感個人利益影響大局,阻礙工作正常開展。特別是書記、主任關係不融洽的村,黨組織和村委會在工作中各自為政,工作上不僅不支持、配合,反而推諉扯皮,互相拆臺,好事搶著幹,難事都不幹。實行“一肩挑”後,“一肩挑”的書記、主任是村級所有事務的第一責任人,可以有效避免“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現象,村級各組織在黨支部的直接領導下同力協契、群策群力,共同為全村的發展致富出謀劃策。
村書記、主任由一個人當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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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肩挑”存在的問題

  1. 村級“權利”集中容易滋生腐敗。“一肩挑”的書記、主任權力於一身也就是 “一個人說了算”,他們由於權力的相對集中,打破了以往的監督格局,很容易產生“大權獨攬”現象,很容易出現濫用職權的現象,無視黨務、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最終導致權力腐敗、經濟腐敗、生活腐敗的發生,甚至出現了違法違紀行為。
  2. “一肩挑”幹部擔子重,壓力過大,難以完成任務。實行“一肩挑”,最直接的表現是原來兩個人抗的擔子全壓在了“一肩挑”的書記、主任身上,所有的決策和責任必須由他一個人承擔,特別是那些人口多,脫貧攻堅任務重,情況複雜的村,很容易出現由於精力不夠造成工作顧此失彼的情況,甚至影響工作全局。
  3. 法律層次的問題還需進一步完善。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各地的《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規定:村民委員會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同時規定,除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凡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一肩挑”後,先進行黨組織換屆、再進行村委會換屆,只有進入支委才能去競選主任,才能完成“一肩挑”任務,如果非支委競選主任成功那就不能達到“一肩挑”的目的。這在一定程度上必然造成非黨的精英人士被排除在外,同時也有許多法律層面的東西需要進一步完善。
  4. 其他一些問題。如“一肩挑”幹部如果意外離職,由誰來負責,重新進行換屆成本是否過大?如黨組織負責人競選成功後能否成功選上村主任?現任村書記、村主任在“一肩挑”後存在的矛盾如何化解?如果確實在選舉中出現書記、主任不是同一個人如何處理?這些問題都考驗著上級黨委和政府的智慧。
村書記、主任由一個人當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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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在“一肩挑”的問題上,很多地方還在試點,並沒有“一刀切 ”,而是成熟一個村推行一個村,當然成功實現“一肩挑”的村離不開上級組織的精心謀劃、村級組織權利互動現實和候選人個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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