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殺熟:最熟悉的陌生人,沒想到成爲會員後被宰得更深!

所謂“大數據殺熟”,有人將其定義為互聯網廠商利用自己所擁有的用戶數據,對老用戶實行價格歧視的行為。

也就是說:同一件商品或者同一項服務,互聯網廠商顯示給老用戶的價格要高於新用戶。

媒體調查發現,在機票、酒店、電影、電商、出行等多個價格有波動的平臺都存在類似情況,且在在線旅遊平臺較為普遍,而國外一些網站早已有過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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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大數據殺熟”出現,網上流傳一句話“線下殺生,線上殺熟”。日前,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2008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51.3%的受訪者遇到過互聯網企業利用大數據“殺熟”的情況,59.2%的受訪者指出大數據面前信息嚴重不對稱,消費者處於弱勢,59.1%的受訪者希望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立法規範互聯網企業歧視性定價行為。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組織與人力資源研究所教授劉昕表示,“過去經濟學裡講一級價格歧視,聽上去像是天方夜譚,現在有了所謂的大數據,倒是堂而皇之地實現了。一級價格歧視又稱完全價格歧視,每一單位產品都有不同的價格,它假定壟斷者知道每位消費者對任何數量的產品要支付的最大貨幣量,並以此決定價格,因而能夠獲得每位消費者的全部消費剩餘。”

根據國家發改委《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三條,價格欺詐行為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 按照這一定義,“大數據殺熟”顯然違反了《規定》,是一種典型的價格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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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的三倍。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認為,企業這種“殺熟”行為損害了消費者權益,辜負了消費者的信任,也會影響自身商業信譽,降低顧客忠誠度,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種行為對電商行業整體也會產生負面影響”。

滿是 “懂你”“愛你”的服務平臺利用大數據,成了在唏噓問候中,溫柔地宰你一刀的狠角色。對於消費者來說,企業會員營銷的方向都做反了吧,我們這些老用戶成為會員反而無利可圖,還淪為砧板上的魚肉,那麼,我們還是做回陌生人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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