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状告恒康医疗 首单市场操纵损害赔偿立案受理

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就恒康医疗(002219)市场操纵违法违规行为正式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阙某列为被告,成都中院于8月2日正式立案受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这是投服中心首次针对资本市场操纵违法违规行为提起民事损害赔偿支持诉讼,该案也是我国资本市场首例市场操纵支持诉讼案。

恒康医疗原名“独一味”,2008年3月6日登陆深交所中小板,2014年1月更名为恒康医疗。2017年8月11日,证监会对恒康医疗研究顾问机构上海蝶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蝶彩资产实际控制人、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谋操纵恒康医疗股票案作出“没收蝶彩资产违法所得4858万元,处以9716万元罚款”等处罚。

上述处罚源于,恒康医疗控股股东为达到高价减持公司股票目的,联合蝶彩资产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市值管理”名义,在减持期间夸大恒康医疗研发能力,密集发布一系列利好信息,不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对恒康医疗不利信息,影响投资者预期并造成股价波动。

不同于传统的交易型操纵市场的案件,此案是证监会首例、仅因单一的信息披露操纵行为(没有连续交易配合)对上市公司实控人作出市场操纵定性并处罚的案件,是“假借市值管理,行市场操纵之实”的新型违法案例,成为“2017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该案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私募机构内外勾结讲故事、造热点、炒股价的一起典型案件,案件的查处,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市场机构划定了醒目‘红线’,警醒各方远离‘伪市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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