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縣: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添力鄉村振興

□ 本報記者 慄晟皓

本報通訊員 王崇香

去年,莒縣被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原農業部確定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縣後,該縣按照“試點先行、壓茬推進”的工作思路在全縣全面鋪開改革。通過改革,莒縣各村託清了村集體家底,明晰了集體產權,集體資產管理更加規範,促進了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同時,促進了農民增收,為推動鄉村振興打下了基礎。

集體收入增 村民腰包鼓

7月29日,記者來到莒縣龍山鎮,銀杏大道兩側的銀杏樹在夏日的陽光中顯得格外蒼翠。道路西側是段家河村,寬闊的街道、粉刷一新的圍牆,一排排紅磚綠瓦房;道路東側是剛開業不久的嗡嗡樂園,景區一期工程投資1.5億元、佔地1000畝。

一到週末,這裡就成了歡樂的海洋。景區內遊人如織,有的家長帶著孩子在蜂文化科普博物館中瞭解蜜蜂的文化知識。該項目二期工程投資3.5億元,佔地4000畝,全部建成後這裡將成為國內最大的以蜂產品和蜂文化為主題的農業綜合體。

“佔地規模如此之大的農業綜合體項目能夠落戶龍山鎮,一方面是因為這裡交通便利;另一方面得益於去年莒縣開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為土地流轉實現規模化經營打下了基礎。”段家河村黨支部書記段尊餘告訴記者。

夕陽西下,段家河村村民段尊森和幾位工友一起從建築工地收工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們村原來平均每口人0.8畝地,種花生、玉米、小麥,土質好的地一年種兩季作物,每年頂多畝收入2000元。去年村裡開展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俺把家裡的1畝多地流轉出去,一年流轉費就1000多元,土地流轉後,俺在村裡或附近村莊搞建設,一個月能掙3000多元。”段尊森告訴記者。

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不僅讓村民從土地上解放出來,還讓村集體經濟收入通過資金、土地入股的方式實現與日俱增。“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後,俺村共流轉土地、山場360餘畝,實現年收入109.24萬元,另外,俺村與嗡嗡樂園達成協議,將村集體的100萬元節餘資金和80畝土地入股景區開發,由嗡嗡樂園經營,企業每年給予不於低14.4萬元的保底分紅。老百姓有了固定收入,集體每年也可增收3萬多元。”段尊餘說。

提升集體資產“含金量”

莒縣安莊鎮前丁果莊村將村集體擁有的四荒地變成了“生金地。”村黨支部書記陳淑鵬告訴記者:“我們全村四荒地605畝,通過產權交易中心全部流轉給企業種植桃樹、蘋果、藍莓、杏等,每年村集體收入60.5萬元。今年我們又引入安湖田園文化旅遊公司利用村裡的水面資源發展休閒垂釣,村集體年可增加收入5萬元。”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不僅為村集體資產處置建立起規範化的平臺,而且盤活了集體資產。莒縣制訂《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明確了交易細則和交易流程;實行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縣鄉聯網,將農村土地經營權、林權、“四荒地”使用權、農村集體資產股權等各類農村產權全部納入農村產權交易平臺進行公開流轉交易。

丁果莊村村民王永坤說:“俺之前種這2.7畝地,一年下來頂多收入2000元,從產權制度改革後,俺把地全流轉出去,一年流轉費就2700元,另外還能從村裡四荒地收入每年分紅3300元。土地流轉後俺去果園打工,一年還能掙10000元左右。”

通過改革,丁果莊村裡成立了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資產產權由集體共同擁有變為村民按股份共有,有效調動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參與和監督村級事務的積極性,集體資產管理進一步規範。按照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章程賦予的職責管理集體資產,實行決策、經營、監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運行新機制,解決了以往集體資產管理上少數人說了算的現象,有效防止了集體資產流失。

目前,莒縣已建成20處鄉鎮農村產權交易中心,1096個村成立了股份經濟合作社。去年以來累計成交土地流轉1618宗,流轉面積4.6萬畝;資源開發利用招標投標項目105個,項目成交金額2305萬元,增加集體收入328萬元;成交村集體工程建設招投標項目251個,項目成交金額9041萬元,節約開支346萬元。去年,全縣村集體資產股權分紅累計達4483萬餘元。

摸清村集體家底

“此前有些村內集體資產產權不清,債務不清,村務公開不及時。村幹部容易被村民誤解,導致村集體凝聚力不強。通過清產核資,村內集體資產產權、債務明晰了,村民也享受到了改革的紅利。”莒縣農業局副局長何緒成說。

去年初,莒縣制訂了推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多項指導意見,內容涉及清產核資、成員身份認定、股權量化等多個方面,指導各村通過七步工作法全面開展清產核資,建立資產、資源、債權債務、經濟合同4類臺賬,確保集體資產不流失,為資產量化奠定堅實基礎。將集體經營性資產和未確權到的資源折股量化到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賦予了村民對集體資產的佔有、收益、有償退出、抵押、擔保和繼承等六項權利,實現了集體資產由共同共有到按份共有。

同時,明確了認定成員的11種情形、不予認定的4種情形、喪失資格的7種情形。對經營性資產全部納入量化範圍,折股量化到人,對未確權到戶的資源性資產按面積量化到人,明確股權,作為按股分紅的依據;對非經營性資產即公益性資產登記造冊,由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管理。

“通過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向群眾亮出了村集體家底,農民真正成為集體資產的主人,因集體‘三資’問題引發的上訪案件大大減少,促進了農村社會和諧穩定。”何緒成說。

目前,莒縣1195個村完成了清產核資和成員身份認定,認定成員103萬人,清理資產總額26.56億元。1096個村完成了改革任務,量化集體經營性資產52413.29萬元,資源性資產65.08萬畝,認定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97.86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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