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網貸行業的「合格投資人」?

如何界定網貸行業的“合格投資人”?

6月起,一出出悲慘的故事輪番上演。

年入10萬的小白領,誤投無良P2P,導致積攢10年的50萬積蓄血本無歸,這是他的買房錢。

退休工資僅5000元的大媽,數百萬元養老錢血本無歸。氣血攻心得了場大病,醫療費還需向親朋好友籌借。

P2P平臺的銷售人員因老闆跑路,失掉了工作。先前為了完成指標,欠下親朋好友一大筆錢。

故事的主人公換了一波又一波,場景換了一幕又一幕,不變的是每出故事的第一幕。

主人公為了避免通脹下財富貶值,尋求收益更高的產品。看上去收益可觀,似乎能夠剛性兌付的P2P成為最優的選擇。孰不知,由於對收益率的要求較高,對風險認識不足,禍根已經埋下。

出於對行業信任,小白領將50萬投入高息平臺。出於對平臺的信任,大媽將養老錢全倉一家平臺。出於對老闆的信任,員工不惜向親朋好友借錢。

出於信任,投資者被矇蔽了雙眼。盲目、非理性的投資極易導致投資踩雷,損失超出承受範圍。最終,演化為社會問題。

在這一背景下,有人提出設立“合格投資者”。

“合格投資者”真的能夠解決問題嗎?

何為“合格投資者”

2015年12月18日,美國證監會最新發布的《合格投資者定義審查報告》。“合格投資者”是指,擁有豐富投資經驗和較為雄厚的財務能力,能夠覆蓋和承受虧損的風險的投資者。何為經驗豐富?投資時間長。何為財務能力雄厚?收入高,淨資產多。

在《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中,“合格投資人”的定義為:需要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

如果合格投資者標準過低,容易將不具備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的公眾投資者捲入其中,進而引發非法集資。試想一下,一位退休老人投資損失了100萬元,這是他的全部養老錢。對於孩子、老伴的愧疚感將縈繞在身,久久揮之不去。鉅額虧損必將對其生活造成巨大影響,養老只能倚仗兒女。

一個年入百萬的投資者,同樣虧損100萬元資金。其生活影響相對較小,因為他具有更強的抗風險能力。提出個人年均收入水平的要求,是為了確認投資人在虧損後的自我保護能力。即使虧損大量資金,依然能夠保證基本的生活質量。

眼下,中國的教育成本高企,醫療保障體系仍不完善,對於收入較低的投資人而言,大額資金虧損無異於斷其後路。“合格投資人”的設立,將這群風險承擔能力薄弱的投資者排除在外,以防止潛在的群體事件發生。

P2P作為金融創新的產物,投資人的認識有失偏頗。不少投資人將P2P和銀行理財、信託等固收類產品等量齊觀,但銀行理財、信託的風險保障措施更為充分,風險等級不在同一水平。此外,P2P初級階段缺乏配套的監管措施。道德風險極高,以至於平臺跑路,老賴橫行。

為了規避行業漏洞和道德風險,必須限定投資者範圍,防止風險蔓延到“不合格的投資者”。“不合格的投資者”並非貶義詞,只不過這群人的風險承受能力和產品風險等級不匹配。

對於P2P而言,哪些是“合格投資人”?哪些是“不合格投資人”?淨資產、收入需要設置在哪個水準?

向私募看齊?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

P2P要求小額分散,設置過高的門檻違背了本意。或許,限制投資金額,是一種更妥當的方案。

筆者打個比方,近3年年均收入10萬元的小白領,只能在同一家平臺投資2萬元,強制分散平臺投資。流動資產100萬元的家庭,配置P2P的金額不超過50萬。即使資金虧損,也能保證家庭的正常開支。

KYC的建立

“合格投資者”有兩個要求,一個是較為雄厚的財務能力,一個是風險承擔能力。財務能力可以量化,但投資者的風險承擔能力卻不能以投資時間長短區分。

此時,需要引入KYC規則。所謂KYC,即為know-your-customer,翻譯作“瞭解客戶”。P2P平臺作為信息中介,不僅需要知道借款人的材料,還需要掌握投資人的信息。產品提供方為投資者提供充分和公平的信息披露,使他們能夠作出自己的投資決策。

平臺可根據借款方的風險等級,匹配風險偏好相對應的投資人。P2P對接的部分高風險資產可以面向“合格投資者”,標的收益率較高;對接的部分低風險資產可以面向“不合格投資者”,標的收益率較低。

投資者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也有相似的風險測評。產品通常分為低風險、中低風險、中風險、中高風險、高風險。投資者根據客戶年齡、財務狀況、投資經驗、投資目的、收益預期、風險偏好、流動性要求、風險認識以及風險損失承受程度等因素,分為保守型、謹慎型、穩健型、積極型和激進型。保守型的投資者不能購買高風險的產品,只有激進型投資者可以購買所有產品。

潛在的問題是,投資人的風險等級並不準確。為了銷售部分產品,銀行工作人員誤導投資者選擇對應激進型的選項。投資者也很難清新地認識自己,風險測評未必公允。傳統的風險自測並不能充分顯示投資人風險偏好,也無法準確匹配投資人和理財產品。

筆者認為,測試風險承擔能力的最好辦法是:即使投資資金虧損,也不至於影響生活。那麼這筆資金,就是風險承受的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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