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也有冷静期?

为了降低离婚率,日前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凡是诉请离婚的夫妻,必须先进入“冷静期”,给予情感修复的时间。替离婚设置重重关卡,包含离婚冷静期、情绪约束冷静期及情感修复冷静期。

离婚也有冷静期?

先来看规定原文: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为促使当事人约束情绪、理性诉讼,或者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维护婚姻,可以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当事人在冷静期内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撤诉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在冷静期内有家庭暴力、吸毒、转移财产、藏匿未成年子女、故意拖延诉讼等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终止冷静期。”

在开庭期间,当事人反应过激,法院则可设20天“情绪约束冷静期”。另外法院若认定两人有和好可能,可抉定设置“情感修复冷静期”,只要当事人主动做出承诺,法院便可要求双方提交情感修复计划。

笔者就笑了,结婚自由、离婚自愿,如今,却也要行政干预了。

其实,这个不单止广东,离婚“冷静期”,其他省份已经在去年实行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