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葛文娟:
因未履行生效公证债权文书确定的欠款及利息15.9286万元等义务且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高淳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固城湖南路25号金淳花园1幢104室。欢迎社会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联系电话: 18951990947 。
执行案号:(2017)苏0118执2682号
立案时间:2017.12.26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葛文娟
年龄:28岁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201251990XXXX1043
执行法院:高淳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7)宁南证执字第42号执行证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5.9286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户籍所在地/经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固城湖南路25号金淳花园1幢104室
案件详情:葛文娟拒不履行公证债权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被高淳法院依法纳入失信名单,同时限制其高消费。
联系举报电话:025-5782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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