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防止現樓盤「爛尾」出新招

菏澤報業全媒體消息(牡丹晚報記者

趙德高) 昨日,牡丹晚報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為進一步規範菏澤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督管理,維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菏澤市中心支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菏澤監管分局三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全面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給房地產開發企業戴上“緊箍咒”,防止市民購房後出現樓盤“爛尾”情況。

按幢或者多幢開立監管賬戶

我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新規本月起施行。商品房預售資金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時,購房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房價款。預售人為依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行商品房預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預購人指購買預售商品房的單位或者個人。監管中,我市遵循“專戶專存、專款專用、全程監管、節點控制”的原則。預售資金監管期限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文件終止。按照一次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對應賬戶的原則,按幢或者多幢開立監管賬戶。監管帳戶不得開通網上銀行。

菏澤市防止現樓盤“爛尾”出新招

​預售資金全部存入監管賬戶

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全部存入監管賬戶,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直接收存房價款。

市住建局組織專業機構結合區域、建築結構、用途等因素綜合測定了菏澤市區內(不含定陶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標準:多層建築900元/平方米;小高層建築1500元/平方米;高層建築1800元/平方米。根據批准預售的商品房面積與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標準的乘積,計算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當監管賬戶內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總額達到既定監管額度後,房企可自行提取監管額度以外的資金,並優先用於預售項目工程建設。

監管資金支取實行節點控制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按照工程建設進度一般分為6個控制節點,分別為建成層數達到規劃總層數一半、建成層數達到總層數的三分之二、主體結構封頂、完成室內外裝飾裝修、單體竣工驗收合格、竣工綜合驗收備案。當建成層數達到規劃總層數一半時,監管資金留存比例為60%;當建成層數達到總層數的三分之二時,監管資金留存比例為50%;當主體結構封頂時,監管資金留存比例為30%;當完成室內外裝飾裝修時,監管資金留存比例為20%;當單體竣工驗收合格時,監管資金留存比例為15%;當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時,監管終止。

違規或受到暫停網籤等處罰

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出現未按規定將商品房預售資金全部存入監管賬戶,變相逃避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未按規定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提供虛假材料等行為,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記入企業及從業人員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預售合同網籤業務,並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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