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院里被狗咬了可以要求物业赔偿吗?

青城雄风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方,对于业主被狗咬一事多多少少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既使没有管理责任,也有道义的责任

那我们来看一看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在养犬治安管理方面,该做哪些事:

1、小区应该有文明养犬的提示牌。提示牌内容包括拴养犬只,随手清理粪便,避让老人儿童,上下电梯怀抱犬只等。在日常的小区管理与服务中,还有相应的提示、劝说等工作。


2、建立小区业主养犬档案。对于符合当地养犬管理办法,并办理相关资证的犬只进行登记造册。

3、发现有无证饲养犬只、饲养禁养犬只的业主,上门规劝。对于不听劝阻的业主,物业公司有责任向警方通报。

4、对于流浪犬、无主犬进行驱离。如驱离无效则应报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抓捕。

5、发生犬只伤人事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救助伤者。前面所说的养犬户档案,治安监控就会有一定的取证帮助作用

小区内对于犬只伤人的责任划分,很多人闹不清。

犬只伤人的主要责任一定是养犬的主人,物业是否承担责任,那就看物业公司以上几点是否有疏漏,如果有那就有可能承担少许次要责任。

对于偶尔出现流浪犬无主犬伤人,物业公司有责任先行承担就治伤员之责,而不应推诿。这至少是一个组织单位的社会责任。

由于各地养犬的管理单位是公安机关,对于居民养犬的管理力度参差不齐,许多地方物业管理单位日复一日的宣传规劝,其效果往往了了。


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措施,小区养犬伤人事件不断,物业管理单位也很无奈。

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


老包有时不在线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你需要知道物业的主要职责是干什么的?什么是物业。被狗咬伤找物业,被蚊子咬了也找物业吗?两口子骂仗找物业吗?物业收了费,找可以找,没错。但物业除维护房产配套设施外,还要维护小区生活秩序,狗咬人,影响了居民生活,蚊虫咬人说明环境问题与居民生活有关,两口子打仗影响了四邻的正常生活,物业都应该管。但管的程度,局限在对业主的说服,劝合,尽最大努力为业主创造舒适安宁的生活。物业没有执法权,不能强制业主做什么,物业不能以此为由推拖不管,物业要积极配合执法单位做好维护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工作。物业要积极主动的对业主加强宣传教育,让业主尊守法律法规,业主公约。物业也要做好环境卫生,夏季对蚊虫消杀要提前告知业主,药物避免伤害老人,儿童。物业为业主,业主要配合,和谐创造美好生活。


手机用户61700655261


这种事情在我们小区里真实的发生过。我来具体说说:

最近才知道善良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原来狂犬疫苗都有假的,所以大家见到狗都客气友善多了。在小区里被狗咬伤,首先要确定狗的来源。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业主的狗。这种情况,冤有头债有主,直接找狗主人就好了,跟物业一点关系也没有。业主因为没有约束狗绳,必须承担疫苗,误工费,交通费等赔偿费用。

第二种情况,也就是题目中说的情况,狗是流浪狗,这时物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很多人认物业是没有责任的,这是不对的。在法律逻辑上,有过错就有责任。物业的过错在于没有及时驱赶流浪狗,因此就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独角兽


凡是反对物业对此负有责任的。估计都是爱狗人士。而且是那种遛狗不愿牵绳的,或者是伪善的爱狗人士,只管喂流浪狗,却不带回家收养,全然不顾因此给小区其他居民带来的人身安全隐患。估计还因此沾沾自喜,自以为是有爱心的。因此才极力反对物业清理流浪狗,约束他们这些爱狗分子的缺德行为吧?


用户5374372458


其实很多时候只要发生在小区范围内的事,不管物业有没有责任,业主或者公众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物业要不要担责,这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谁叫你物业要在小区里管理,谁叫你要收业主的物业费呢?就算没有过错,出于“人道主义补偿”都会判物业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就像前段时间一条很火的新闻:广州六旬老人在景区游玩上树摘杨梅,从树上跌落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家属把景区告上了法庭;一审判决判决景区承担5%的责任,一时舆论鼎沸。

偷摘景区内的果,出事了还能倒打一耙告上法庭得到一笔赔偿,那么下回在景区排队买票中暑或者猝死,是不是可以告景区没有采取遮阳措施?或者在路上摔一跤,摔死了,是不是也可以找市政相关部门讹一笔?很多时候就是这些所谓“人道主义补偿”、“弱势群体保护”助长了他们这种讹人、无底线的行为。

业主在小区里被狗咬伤,如果也是小区里业主养的狗,显然是狗主人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确实是找不到主人的土狗或流浪狗,物业承担一部分“人道主义补偿”确实也是可以的,谁让你要收业主的物业费呢。但是要求物业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我认为绝对是不合理的,除非你能拿出物业存在过错的证据,否则就是耍流氓。

很多人都认为,物业收了物业费就要对小区业主的安全负责,甚至对业主的人身财产负责,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那么只能说明你不了解物业这个行业也不了解法律法规。

首先物业是一个服务公司,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项目提供服务的,请问你跟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里面有要对小区安全负责、对业主人身财产负责的约定吗?《物业管理条例》里也说得很清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请看清是“协助”、是“报告相关部门”,物业并没有执法权,只能是“协助”、“制止”、“报告”。

回到题中的狗咬了人,物业只要做好养狗栓绳、养狗安全宣传,看见养狗者不栓绳尽到规劝义务,制止不了不文明养狗行为,尽到向有关部门报告责任;我认为物业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即使是流浪狗进入小区,物业也并非是能做到滴水不漏的,物业承担一部分责任也只能是认倒霉了。

很多时候无论物业有没有过错,不管是于法律还是于人情物业都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可以理解为“人道主义补偿”、或一个企业对社会的担当、责任。

就好比机动车撞死闯红灯的行人,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都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虽然一直以来都饱受争议,但这未尝又不是对生命健康安全的保护呢。


安然83806824


物业有保护业主的义务,狗伤人后物业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物业费不是负责打扫卫生。保护业主也是物业公司的主要责任之一。流浪狗伤人更得负主要责任。宠物狗没人看管时,要承担起养狗人的责任。因为宠物狗占用小区空间,属于物业管理的权限。当狗伤人后受害人不仅要求养狗人陪赏,还要要求物业陪赏!


岱下明珠天平湖畔153


觉得有点冤。如果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决议,本小区不得养狗,或者是国家规定不得养狗,这样的话,小区有管理不善的责任。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物业就不应当有责任。一切责任是养狗者的。那些所谓的道义责任,完全是讹诈,什么人应当负道义责任,法律有规定吗?


好奇怪的事情


国家应该强制规定,城市里禁止养狗,中国城市人口密度大,不适合养狗,现在城市养狗带来好多伤害!到处把人咬伤咬死,城市养狗了,这些人变得失去伦理道德了,在也不帮助别人了,没好人好事,不崇拜英雄了,养狗的变得自私变态,爱狗人士己经行成一股势力了,爱狗人士都成为邪教组织了,爱狗的对父母克溥,把狗当儿子,狗叫爸爸妈妈,这些人完全变态了,养狗只是豆哈乐而已!是有害无宜!希望国家禁止城里养狗!


有情389


我只想回答,首先我家住六楼,小偷到我家偷盗。我听见响动,起来发现小偷,喊了声,你是谁干什么,然后小偷没回答,很熟练的从已经打开的窗户逃跑{前提我家的窗户始终处于关闭锁止的状态}逃跑过程中不慎坠楼身亡。小偷家属把我家告上法院。我是懵逼了。小偷我对不起你,我不应该听见响动起床,看见被偷盗呵斥。我应该默不作声,在把工资卡密码告诉你。我想问,入室盗窃,如果盗贼伤我家人性命怎么算。是我得等待还是先求助大众意见。我的做法只有一个,去你MB,你去死。别感觉是个故事,未雨绸缪。这社会,坏人太多。另外祝愿人贩子断子绝孙,灰飞湮灭。


我是路过的81814081


都是脑残问这问题,你爹吃多了撑死了,也怪物业没看着呗?狗狗是业主养的,物业也无权干涉,物业不是你亲爹,你洗澡掉河里淹死了,你爹是不是也应该给你偿命啊?做人靠自己,别特么整一些脑残的问题出来丢人显眼!你即使被狗咬了,你要么找狗主人赔偿,要么你把狗打死,那是你跟狗之间的事,跟物业无关,也许是你先招惹的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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