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城:胆大妄为,酒驾冒用他人证件,该男子摊上大事!

临近8月,天气也是越发炎热,不少人晚上都爱吃吃宵夜,唱个K什么的,不免喝酒后心存侥幸开车上路的司机。昨天晚上8点钟开始,南城交警各中队兵分多路,在全县各个路口开展夜查酒驾毒驾的专项行动。晚上9点的时候,南城宾馆路口夜查民警在对一名男性小车司机例行检查时,注意了他的口中呼出了酒精味,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量,发现了酒精测试仪显示38毫克/100毫升,该男子属于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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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有效驾驶证及行驶证时,驾驶员毛某(自报曹某)出示了曹某的驾驶证。该本驾驶证的身份信息是曹某,但照片却被毛某换成了自己的,夜查民警在对驾驶证信息查询后,发现原驾驶证信息和毛某本人存在较大差异,该驾驶员可能涉嫌冒用他人驾驶证。但驾驶员“曹某”仍坚称就是本人。民警于是先依法扣留该驾驶证和机动车辆,当场口头传唤毛某其到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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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民警查询相关户籍资料和进一步的仔细比对,民警最终确定该驾驶员并非“曹某”。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该驾驶员最终交代其真名叫毛某春,2009年驾驶证就已经被注销了,为了能继续开车,毛某春决定铤而走险,冒用曹某的驾照来应付检查,孰料喝酒后被细心的南城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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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目前,该驾驶员毛某因酒驾后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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