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首批省级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初审结果公布

省教育厅于今年启动了省级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审工作。在学校申报、各地自评、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了评审,经教育厅党组审议,评定遵义市特殊教育学校等10所学校基本达到省级示范性特校标准。

贵州首批省级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初审结果公布

有关事项:

一、初审通过的10所学校虽然基本达到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但与省级示范校的建设目标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进一步加强建设。省教育厅将指导、督促初审通过的10所特殊教育学校,根据《贵州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及专家初审意见进行整改,一年后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学校将授予“贵州省省级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称号

二、省教育厅对10所学校下拨的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支持省级示范性特校的建设和发展,各市(州)、县(市、区)也要进行相应经费配套。相关特校按照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在规定使用范围内制定专项资金用款计划,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向各地和省教育厅报告。

三、强化过程培育,实行动态管理。确认为省级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后,实行任期制(一任3年)。省级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须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对外示范辐射任务,任期届满重新申报,形成“可上可下,优胜劣汰”的发展机制。

申报未通过者,取消“贵州省省级示范特殊教育学校”称号及享受的各项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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