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换工作的麻烦事——社保

社保断交很麻烦?

影响可大可小

影响一:医保待遇停止

新年换工作的麻烦事——社保

医保停止缴费以后,从第二个月开始,你去医院看病,就不能享受相关的补助和报销了。如果断缴超过2个月,会有6个月的等待期,这6个月中你是不能报销的!

不过,如果医保卡还有钱的话,你去买药或者到医院看病,依然可以刷医保卡的钱(用来支付不给报销的诊疗费用)。

所以,如果医保只是断缴一两个月,影响不大,只要你在这期间身体棒棒的,没生病不去医院看病就可以了。以后只要重新续缴,就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影响二:生育保险受影响

新年换工作的麻烦事——社保

生育保险是给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分娩后,提供的统筹支付和医疗补助,必须连续交满1年社保,才可能享受。如果你怀孕时没有缴满1年社保,就不能享受这个待遇。

如果你短期(一年内)还不打算怀孕,那断交几个月的社保,影响也是不大的。

影响三:养老保险

新年换工作的麻烦事——社保

养老保险必须缴满15年,退休之后才能每月领取养老金,老年生活才能有保障。

不过,这15年是指累计缴纳的年限,中间可以有中断,不需要连续。即只要你交社保交够180个月(即15年),退休后就能领养老金。

新年换工作的麻烦事——社保

人生真是太艰难了!

为了生活有保障,老有所依

咱这社保万万不能停!

社保已经断了怎么办?

赶紧补缴吧

补缴申请条件

1.你向用人单位提出,然后用人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请;

2.你与用人单位依然存在劳动关系。

所需材料

  • 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 属其他用工形式的,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 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 带上公章,去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关的表格

办理流程

单位提交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社保转移

如果离开原来的工作城市,需要你带好相关证件到社保中心转移窗口办理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城市继续参保。

你换公司后,社保会转移到你的新单位,继续交社保。想补缴前面断交的,可以向公司咨询能否补缴。

补缴费用怎么算?

需加收滞纳金

很多人或许都不知道,社保断了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也是要交滞纳金和利息的。

滞纳金计算规则为: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征收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

除了社保问题

在离职时

千万别忘了清算这几笔工资

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的起点时间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后,终结时间是用工时间起1年,最长计算时限为11个月。派遣单位是用工单位,应承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责任。

加班费、节假日工资和带薪休假工资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因以下12种情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换工作的职场人应特别注意):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补偿标准每满1年按1个月工资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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