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门诊特殊病种相关政策-享三博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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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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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如何确认?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的临床确认工作由市、县(市)定点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组织负责,由上述医院指定相关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的医师负责作出诊断。参保人员在上述定点医院临床确认后,持上述医院确认的《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确认表》、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材料(如化验单、检查报告单或住院治疗出院小结)、社会保障卡和本人选择定点医院的新病历,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审核确认。

问:市本级哪些门诊特殊病种确认需在指定医院呢?

市本级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病种确认在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福建省直机关医院进行确认。帕金森病特殊病种确认指定在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进行。肝硬化(失代偿期)特殊病种确认指定在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原福州市传染病防治院)进行。

职工医保选择2家定点医院,城乡居民医保选择1家定点医院。

可以。凭本人社保卡到医保中心更改。

如参保人员特殊病种定点到我院就诊享受绿色通道!

问:新参保已缴费人员未领取社会保障卡,是否可以办理门诊特殊病种?

可以。

问:哪些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门诊治疗费用实行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

高血压、糖尿病、帕金森病和肝硬化(失代偿期)治疗费用实行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其中:高血压、糖尿病每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4500元,帕金森病和肝硬化(失代偿期)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8000元(含起付标准、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

问:哪些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门诊治疗费用实行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含起付标准、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

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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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职工医保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发生医疗费累计计算的起止时间?

按自然年度累计即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问:门诊特殊病种确认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按门诊特殊病种结算吗?

不可以。从确认后开始累计计算。

问:有两个以上门诊特殊病种的,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线怎么算?

两个以上门诊特殊病种的,按一个起付标准计算。

问:一个年度内,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特殊病种医保费用累计超出限额,可以按普通门诊就诊吗?

可以。按普通门诊就诊累计的医保费用,享受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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