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19年年底前,洛阳农村房屋将有不动产权证书

好消息!2019年年底前,洛阳农村房屋将有不动产权证书

《洛阳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

洛阳市将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近日出台的《洛阳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提出,2019年年底前,我市将为所有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农村房屋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要求,我市将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房屋所有权调查,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包含新增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的房屋),全部纳入本次调查范围,基本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发证

此次全市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确保房屋所有权登记合规有效。同时,将坚持房地一体原则,房地权利主体不相符的,应当重新确认权利主体,权籍调查将覆盖全市范围内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坚持尊重历史原则,对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审批手续不齐全、违法超建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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