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加强旅游车辆及导游人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2018年8月15日5时,青H63122大型货车沿共茶高速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1952公里+250公里处时,与逆行进入高速公路并在中央隔离带调头的青A71297大型普通旅游客车相撞,造成正在路面指挥青A71297大型客车调头的导游李某(女)当场死亡,大客车内4名乘客伤势较重、7名乘客轻伤,36名乘客不同程度轻微擦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省旅游发展委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

起动应急响应机制,就做好相关善后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为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确保游客及导游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旅游局(委)立即协调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对属地旅游车公司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导旅游车公司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司机安全行驶教育,落实安全运行规范,严禁车辆违规运营、带病运行和疲劳驾驶。同时,对各旅游车公司落实导游专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

二、督导属地旅行社加强导游人员安全管理及教育,严格落实《旅游法》中关于旅游包车、租赁等相关要求,并签订车辆使用安全协议,严禁租用“黑车”进行旅游接待服务;导游人员要随时提醒司机安全行驶,游客系好安全带等事宜;并时刻关注司机的驾驶状态和道路安全信息,把旅游安全工作贯穿于团队运行的全过程,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三、正值我省旅游旺季,旅游车司机及导游工作处于高强度、高负荷运转状态,旅游车公司及旅行社要加强对司机及导游人员的人文关怀,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司机及导游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力;各旅行社对派出导游必须购买意外保险,旅游车辆运行期间严禁导游站立讲解,充分发挥导游专座对导游的安全保障作用。

四、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市州要严格落实旅游旺季、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全行业安全信息畅通,着力提升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切实增强信息报告的主动性,畅通和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各地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发生后,电话报告力争在20分钟内、书面报告力争在40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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