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为|国务院决定在北京等26省市推广车用乙醇汽油

导语

8月2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措施和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总体布局。

政府行为|国务院决定在北京等26省市推广车用乙醇汽油

会议提出,坚持控制总量、有限定点、公平准入,适量利用酒精闲置产能,适度布局粮食燃料乙醇生产,加快建设木薯燃料乙醇项目,开展秸秆、钢铁工业尾气等制燃料乙醇产业化示范。

同时,会议决定今年进一步在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份推广车用乙醇汽油。

据了解,所谓乙醇汽油,是汽油的一个品种,对应着普通汽油牌号,乙醇汽油也分为89号、92号、95号和98号四个牌号。目前,我国推广使用的是E10车用乙醇汽油,也就是在汽油中添加10%的乙醇。

值得注意的是,乙醇汽油中添加的乙醇必须是以玉米、木薯、纤维素等生物质为原料,经各种工艺后制成的燃料用乙醇,而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食用或工业酒精。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开始推广,2019年实现全覆盖;2020年,除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工业生产用油外,全国基本实现全覆盖。

实际上,车用乙醇汽油并非新鲜事物,2001年国家就曾发布了《车用乙醇汽油》的国家标准,并于当年4月15日开始实施推广使用乙醇汽油,2004年扩大试点。目前,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安徽、广西六省(自治区)已在全省域范围推广使用,河北、山东以及湖北、江苏、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的31个地市也已经推广使用了乙醇汽油。

今年6月,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实施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天津市从2018年8月31日前开始推广,9月30日实现全市封闭运行,除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工业生产用油外,全市区域内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汽油。

政府行为|国务院决定在北京等26省市推广车用乙醇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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