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打击新闻敲诈 整治舆论环境专项行动的通告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市民朋友们:

为了全面推进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现正面宣传成为主流、舆论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整治舆论环境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纪严厉打击以下九种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严厉打击真假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从事新闻采访行为;

三是严厉整顿未严格执行采编经营分离的行为;

四是严厉查处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通过网站、各类新媒体平台采编、转载新闻信息的行为;

五是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散布网络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未经核实传播“网传”“网曝”信息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行为;

六是严厉打击在网络上对党员领导干部群众恶意抹黑、造谣、诽谤的行为;

七是严厉打击以网络监督为名通过发帖、删帖索取公私财物等“网络敲诈”的行为;

八是严厉打击一些党员干部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为达个人私利,勾结真假记者,夸大、诬陷、造谣、破坏干扰地方发展稳定的行为;

九是严厉打击以“监督”之名行敲诈之实,甚至政治报复、人身攻击的行为。

同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市民朋友们在接受采访时,注意加以识别:

一是记者采访时应当主动出示记者证和单位介绍信,被采访对象也有权要求记者出示记者证和单位介绍信;

二是不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记者证或没有新闻单位相关证明的记者,均可以视其为假记者;

三是凡没有公开发表的负面曝光文章发给被曝光单位审阅,以报刊征订、合作宣传等为由,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行为,可视为新闻敲诈,直接报警。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市民朋友们通过电话、邮箱等多种举报渠道,对上述行为进行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政法委7611946 公安局7618764 宣传部7611964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件举报:榆林市横山区政法委 邮编719100

直接举报:榆林市横山区政法委511室

特此通告

榆林市横山区打击新闻敲诈整治舆论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借章)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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