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8月22-24日)立案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相关规定,现责令下列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是申报财产,并自即日起三日内主动到法院执行服务中心领取执行通知,逾期,视为送达。

逾期未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并对其持有的出入境证件予以宣布作废(请注意:即便是履行后解除限制出境措施,原有出入境证件也无法直接恢复有效,而是需要重新办理证件,后果很严重,请被执行人三思!!!)、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拍卖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拘留被执行人等执行措施。执行通知书、报告 财产令、执行告知书请参阅:http://shixin.ssfy.gov.cn。联系电话:0595-88617902。(本期执行依据主文内容较长,请自行访问执行文书公开网获取详细内容)

案号执行主体执行依据主文
(2018)闽0581执3678号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石狮支行; 被执行人:邱再茂支付贷款本金137488.34元及利息、罚息、复利82957.52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79号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石狮支行; 被执行人:龚少江支付贷款本金23014.13元及利息、罚息、复利11347.12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80号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石狮支行; 被执行人:邱荣凯支付贷款本金11972.82元及利息、罚息、复利7841.89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81号申请人:郭文石; 被执行人:王永太支付借款6万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82号申请人:石狮市仁发服装商行; 被执行人:王炳南支付货款2万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83号 申请人:石狮市仁发服装商行; 被执行人:李学祖支付货款8548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84号申请人:石狮市仁发服装商行; 被执行人:苏文海支付货款19500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85号申请人:石狮市仁发服装商行; 被执行人:李春丽支付货款48500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86号申请人:石狮市仁发服装商行; 被执行人:王财本支付货款6590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87号申请人:石狮市仁发服装商行; 被执行人:聂彬支付货款4000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88号申请人:石狮市仁发服装商行; 被执行人:刘汝英偿还货款29602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89号申请人:许文鸿; 被执行人:祁联樵支付借款40万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90号申请人:高雅苹; 被执行人:吴加庆每月1日前支付抚养费700元(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共12600元)
(2018)闽0581执3691号申请人:纪萍萍; 被执行人:陈铁江支付货款13001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93号申请人:纪荣树; 被执行人:吴寿妹,黄志煜
支付借款5万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94号申请人:苏柚花; 被执行人:蔡银珊支付借款20万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95号申请人:黄灵梅; 被执行人:汤立营支付工资19200元
(2018)闽0581执3696号申请人:刘银忠; 被执行人:林文坚支付货款85000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97号申请人:蔡绍景; 被执行人:陈裕粮支付货款17380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98号申请人:陈练; 被执行人:王文广
支付款项139124.57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699号申请人:赵久国; 被执行人:王文广支付款项74719.48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700号申请人:石狮市宝云龙制衣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厦门福华行进出口有限公司支行货款243082.15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701号申请人:苏巧丽,刘幼珍; 被执行人:福建省新太太美容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款500000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702号申请人:邱丽端; 被执行人:蔡金修,黄荣芳支付借款110365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703号申请人:陈阿燕; 被执行人:吴为海支付借款179000元及利息及仲裁费1950元
(2018)闽0581执3704号申请人:喻浩; 被执行人:黄步平支付货款28000元
(2018)闽0581执3705号申请人:蔡红姑; 被执行人:蔡秀满,张文彬支付借款本金2584.9万元及利息7910830.85元及利息及保全费5000元
(2018)闽0581执3706号申请人:瑞祺堂(福建)药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福建众生医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3987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707号申请人:陈一荣; 被执行人:许鸳鸯 支付借款30万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708号申请人:杨维民; 被执行人:李世传支付款项20万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709号申请人:蔡丽萍; 被执行人:FAYEZ A.H.ABULEBDA支付货款1916686元及利息及翻译费4962元
(2018)闽0581执3710号申请人:施金鏃; 被执行人:蔡明要支付借款48250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711号申请人:蔡上杯; 被执行人:李正堆支付拉链款357619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712号申请人:蔡上杯; 被执行人:胡文凯
支付货款77786元及利息
(2018)闽0581执3713号被执行人:陈全追缴违法所得1000元及缴交罚金2000元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8月22-24日)立案案件请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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