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房產如何分割

歷年來,人民法院離婚案件的佔比不斷上升,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不再認為離婚是一件丟人的事情,但是,也不乏有很多人僅僅是因為一件小事便要大動干戈,甚至有一部分人,將離婚當做對另一方的威脅,這些行為實屬不該。

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房產如何分割

夫妻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時,歸屬清晰的財產人民法院會有一個公平的分割,但是對於產權不明確的財產,應該如何處置,一下內容可以給你一個參考: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可以對房產的歸屬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由法院判決。

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房產如何分割

一、離婚時房屋分割的方式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因此,離婚時房屋的分割有協商分割和法院判決分割兩種方式:

協商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就房屋怎麼分割的問題進行協商並達成約定,簽署相應協議,協議生效後,離婚後按照該約定分割房屋。

訴訟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對於房屋離婚時怎麼分割難以達成協議,爭執不下,因而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對房屋進行分割。

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房產如何分割

二、離婚時房產分割法律依據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一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可知,對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應當按照如下原則處理:

1、首先應當由雙方進行協商,具體協商的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房屋的價值;二是雙方離婚後房屋歸哪一方使用,以及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歸屬所有;三是獲得房屋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的補償款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雙方自願達成分割協議的,雙方就要根據協議的約定履行,如果一方違反協議的約定,拒不履行協議內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按照協議履行、承擔違約責任。當然,如果該協議內容依法無效,或者被依法撤銷的除外。

2、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法院僅處理房屋的使用,而不處理房屋的所有。

3、在法院對該房屋的使用作出判決之後,該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的,如果雙方當事人不能就該房屋的價值和歸屬協商一致而發生爭議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訴訟。

三、離婚時房子沒有房產證離婚不可以訴訟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當的,人民法院不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據此,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法院只會判“使用權”,而不會對房屋的歸屬作出判決。不過法律也同時規定,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夫妻在離婚房屋分割糾紛上難以達成一致,向法院起訴的話,那麼法院是不會對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進行分割的。這是因為,離婚時對房子進行分割,就是對房子的產權進行分割,但房屋產權的分割必須建立在房屋產權明晰的基礎上,那就是離婚時分割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且必須有產權證證明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離婚分割房屋時,房子沒有產權證,那麼法院就無法確定所爭議的房屋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無法對房屋進行分割。

四、房子沒有房產證離婚可以協議分割

雖然夫妻在房子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離婚時是不可以訴訟分割的,但是夫妻可以協商分割。只要房子確實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或者個人財產,那麼夫妻就可以通過協議方式予以分割。

當然,對於夫妻來說,解決離婚房屋分割問題最保險和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先補辦房產證。在取得房產證之後,既可以訴訟分割房屋,也可以協議分割房屋。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在離婚訴訟中法院是不會進行分割產權的,只會分割使用權。為了維護夫妻雙方的利益,最好還是及時補辦房產證。如果您在辦理離婚房產分割時存在困難,那也不妨聯繫律師以尋求他們的幫助,畢竟離婚房屋分割問題需要注意很多地方。

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房產如何分割

十世修得同船渡,百世修得共枕眠,夫妻之間的結合,本來就是一件難得的事情,希望天下所有的夫妻能夠珍惜彼此,為自己及對方負責,不應為了一點小事而辜負對方,不要輕易做出離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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