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显成效

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朱斌彪)6日,笔者从龙门县纪委监委获悉,该县村级巡查工作开展以来共发现问题线索283条,其中移交县纪委监委31条,取消危房改造资格5户,补缴党费25546元,追缴违规资金12200元,诫勉处理4人,立案查处6宗6人。截至目前,龙门县委巡察机构已对30个市级贫困村开展巡察。

据了解,龙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下设巡察工作办公室,并制定了《龙门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龙门县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等10项工作制度,把村级巡察全覆盖纳入县委巡察五年规划。同时,从全县各职能部门抽调100名专业人才组建巡察工作人才库,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巡察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为有序高效开展村级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脱贫攻坚中心工作,龙门县已组织开展了三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

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中,巡察组发现蓝田瑶族乡社前村、蓝田村两个村委会干部存在不担当尽责、充当“好人主义”的现象。为了捞选票,不想“得罪”选民,违规将危房改造资金平分给相关人员建房,国家扶贫政策执行走样。经查,社前村委会将上级核准的2013年12户危房改造户的改造资金36万元平分给15户群众建房,将上级核准的2015年9户危房改造户的改造资金27万元平分给21户群众建房;蓝田村委会将上级核准的2013年7户危房改造户的改造资金17.5万元中的7万元分派给另外16户群众建房。目前,蓝田瑶族乡党委对当事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诫勉处理2人。

在最近进行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中,龙门县委第二巡察组发现龙城街道办鸬鹚村的李某缘、李某桦和龙田镇凌角塘村廖某基属于就读于市内的外省学生,未按国家规定享受到义务教育困难补助。巡察组将问题反馈给龙城街道党工委和龙田镇党委,并要求立行立改。8月10日,三人已足额领取到贫困学生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此外,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龙潭镇新屋村、大坑村、新寮村、马岭村、塘坑村、南坑村、石连村、土湖村、石坋村、下埔、铁岗社区有47位老人去世后,有人冒名领取每月100元至200元的高龄津贴补助,有的去世近3年仍被冒名领取。目前,龙门县已责令民政部门追缴违领资金,同时对相关失职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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