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期间实行交通管制的公告

为确保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华高级中学松山湖校区2018年高考考场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规定,松山湖交警大队决定于2018年6月7日、8日、9日,8时至12时,14时至17时30分两个时段,对园区红棉路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路段(大学路与红棉路交叉路口至玉兰路与红棉路交叉路口)、生态园南朗路东华高级中学松山湖校区路段(南朗路与燕岭路交叉路口至南朗路与塘中路交叉路口)实施交通管制。交通管制期间,禁止车辆驶入上述两个路段,同时,在学校考场周边路段行驶的车辆禁止鸣笛。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个人,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六款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松山湖交警大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