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写诗的曹操,带着一身烟火乐在人间

一、

李白在《侠客行》中有过一段热血沸腾的描述: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然而在李白写诗的600年前,大侠曹操就过着这样的生活。

从小他就不喜欢读书,也没有报任何的课外辅导班,从早到晚就知道舞刀弄棍,跟小伙伴袁绍呼啸闾里,看见垃圾桶都恨不得上去踢两脚。

可人家袁绍是“四世三公”之家,躺着也会有大好的前程,曹操不过是一介太监的后代,不努力的样子让关心他的人恨的牙痒痒。

每混一天,身边的人都会告诉他:“你将来是不会有任何出息的。”

曹操听后也一笑置之,丝毫不以为意,依旧没心没肺的混着。

那个写诗的曹操,带着一身烟火乐在人间

那年洛阳街头锣鼓喧天,大红的马车穿街而过。藏在路边树下的曹操和袁绍眼珠子一转,顿时想了一个坏主意——劫新娘。

他们偷偷跑到新娘的洞房门口,大喊一声“捉贼啊”,全家人都朝着袁绍手指的方向追去。说时迟那时快,曹操冲进房间里扛起新娘就跑,脸上露出贱贱的笑。

没想到新娘家人发现上当后追了过来,在逃跑的路上袁绍又掉进路边的坑里,眼看着就要被抓住,曹操指着袁绍大喊一声:“贼在这呢。”

估计这时候袁绍的心里在默念“MMP。”

曹操不仅偷新娘,还敢搞刺杀。

他听说大太监张让坏事干尽,就在怀里揣了两把手戟,翻墙潜伏进张让家。

或许是因为身材敦实,所以走路的脚步声比较重,结果惊动了张让家的保镖。保镖一看:“哪来的土行孙,都杀到家门口了,这还得了?”

赶紧启动了报警装置,张让家的深宅大院立刻成了军事基地。曹操的刺杀行动宣告失败,抡起两柄手戟就杀出一条路,朝原路翻墙跳了出去。

劫后余生,曹操在写总结报告的时候,终于找到了走向人生巅峰的方法:

“一人敌不足恃,当学万人敌。”

那个写诗的曹操,带着一身烟火乐在人间

二、

对曹操来说,这辈子最重要的转折点,就是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且持之以恒的做下去。

长久的江湖生涯,让他的热血沸腾到100度,这种刀光剑影的感觉给他莫名的快感,于是在练习格斗之余,他竟然开始读书了。

《孙子兵法》《司马法》《六韬三略》,还有《诗经》《尚书》《周易》也不放过,一本接着一本的读下去。

曹操甚至做了一个简易的沙盘,在读书的时候,他把自己带入到将军的角色中去,在沙盘上论证兵书中的理论和古代战例。

不论输赢,结束后都要趁兴而发的做两首诗,一抒胸中块垒。

看到曹操的改变,别人就在背后议论:“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疯就疯了呢。”

他们特别不愿意相信,一个不学无术的人,突然就能改邪归正。

其实不是曹操改邪归正了,只是很多人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要追求的是什么。

那个写诗的曹操,带着一身烟火乐在人间

《士兵突击》里有这样一句台词:“他每做一件小事的时候,都好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到最后你才发现,他抱住的已经是一颗参天大树了。”

曹操不知道这句话,但他确实这么做了。

兵书一本一本的读,战例一件一件的研究,日积月累的苦心孤诣,大侠曹操早已用理论武装了自己的头脑,在同龄人中一骑绝尘,回头望去,他们的差距就好比万里长城的两头。

184年,曹操的机会来了:承平日久的大汉帝国,爆发了“黄巾起义。”

因为家族的关系,他被任命为“骑都尉”,随皇甫嵩出征。

当他骑着高头大马从洛阳城东出的时候,他大概不会想到:这一生都将与刀剑为伍、战马为朋。

讨黄巾、战中原、伐乌桓、征江南,直到去世的前一年,还在跟刘备打对手擂台。

从青年时期读兵书开始,到一生征战打下北方大地为止,曹操在军事上是极其成功的,属于站在金字塔顶端的那个人。

有人说他运气好、人才多、会耍诈,其实只有曹操自己知道:

“所谓的好运气,不过就是自己的努力碰上了好机会。”

那个写诗的曹操,带着一身烟火乐在人间

三、

那时的大汉帝国,早已不复往日荣光。

朝廷里外戚和太监轮流执政,正直的大臣被“党锢之祸”罢免了工作机会,地方上贪腐横行,黑势力的大手遮天蔽日,老百姓除了当奴隶,就是当流民。

曹操看到辉煌的大汉帝国,沦落到如此地步,心里在滴血。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在这样的局面下,当年想做“征西将军”的梦想早已成为镜花水月,他能做的只有一件事:“扶危济困,安定民生。”

既然世道不平,那就用掌中槊、跨下马去平定天下,让老百姓能吃饱穿暖,让人才都能实现价值,让坏人都得到应有的惩罚。

从这时起,这个默许的“初心”,曹操一辈子都没有忘记。

那个写诗的曹操,带着一身烟火乐在人间

大汉帝国的衰落,不仅仅是皇帝的问题,而是社会制度出了大问题。于是曹操在兖州就总结出两招:

1、屯田。

原本是国家赋税来源的自耕农,大部分都被豪强纳入自家的庄园中,成为奴隶。

所以曹操就将无主的田地收为公有,发放给无田可耕的流民,让他们重新做自耕农,成为国家直接掌握的税源、兵源。

2、求贤。

汉朝选拔人才的“察举制”早已败坏,寒门人才能否走入上升通道,基本以家族在当地是否有势力为标准。

曹操决心打破这种扭曲的人才选拔制度,不问背景、财富、品德,只看是否有才能。

在这种“唯才是举”的制度下,典韦、满宠、温恢等一大批实干型人才崭露头角,成为曹操事业的支柱。

就靠着这两手套路,人才、粮草、兵员源源不断的被聚集,再加上曹操惊才绝艳的军事才华,一个又一个强敌在他的手下灰飞烟灭:

黄巾、吕布、袁术、袁绍、马腾、匈奴,全被扫入历史的尘埃。

地盘也从兖州一隅,扩张到豫、冀、并、凉、徐、幽州,曾经遍地荆棘的北方大地,在曹操的治理下蒸蒸日上,满血复活。

那个写诗的曹操,带着一身烟火乐在人间

四、

在敏感多疑的曹操心中,也许只有刘备才是他一辈子的精神朋友。

那年在许昌的高楼上,他用青梅煮酒招待俘虏刘备。闲聊中他们纵论天下英雄,结果袁绍、袁术、刘表、孙策都不被曹操放在眼中,只有落魄的刘备,被他视为大敌:

“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开始读三国的时候,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直到看到刘备在西川的所作所为后,我突然明白了。

刘备打下西川后,实行的政策也是在与豪门争夺人口、土地,恰恰是曹操在西川的翻版。

他们两人就像是名医,面对重病的患者都开出同样的药方,想不心心相惜都难。

两个40岁的中年男人在青梅煮酒时,没有谢顶,手中也没有磨光的核桃,更没有高谈“养生”、“佛系”,只有心照不宣的一腔热血,和雄狮般的斗志。

都说“油腻的中年人”,可油腻和年纪真的没关系,而在于精神状态。

像刘表那样在舒适区呆久了,就会不思进取,像袁绍兄弟那样的小富即安,就会优柔寡断,这才叫油腻的中年人。

而像曹操、刘备这样改天换地的英雄,他们俩的一生就像《龟虽寿》中说的: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这样胸怀壮志的男人,永远与油腻无关。

那个写诗的曹操,带着一身烟火乐在人间

五、

公元197,曹操西征张绣。

眼看大军乌泱乌泱的压来,张绣的小心脏受不了,就投降了。没想到啊没想到,张绣刚刚投降的当天晚上,曹操就把他婶婶邹夫人叫去睡觉了。

What are you 弄啥类?

曹老板,你怎么能骂人呢?

张绣受不了侮辱,拉起队伍半夜就怼过去。经过一番拳打脚踢,曹操侥幸逃跑,保住一条性命,大将典韦和长子曹昂、侄子曹安民却战死。

一觉睡走三员大将,曹操欲哭无泪。

如果说对邹夫人是“食色性也”的枭雄本色,那么对原配丁夫人的态度,恰恰是这个男人“可爱、纯情”的一面。

丁夫人没孩子,曹昂生母也去世,于是丁夫人就收养了曹昂,从襁褓中养到能征战沙场,感情早已与生母无异。

曹昂战死后,丁夫人指着曹操的鼻子大骂:“你杀了我的儿子,你还我儿子。”骂完之后,居然一气之下回娘家了。

一代枭雄曹操居然就像个做错事的孩子,驾车来到丈母娘家请媳妇回家:

“我错了,回家好不好啊?”

“媳妇,我都跪在搓衣板上了,原谅我吧?”

“媳妇,检讨书在这里,你好歹看一眼呢?”

那个写诗的曹操,带着一身烟火乐在人间

回应他的,只有丁夫人冷漠的背影,还有织布机上“咔哧咔哧”的声音。

哎,媳妇你怎么就不原谅我呢?

他来回抚摸着丁夫人的背,就像普通夫妻般亲昵,也像犯错了男人般手足无措。

可丁夫人心里很透了曹操:“你出轨就算了,还搭上我亲手养大的儿子,这事搁谁身上都是男默女泪的悲剧。”

面对曹操的求饶,丁夫人头都不回,她决定从此一别两宽,各自安好。曹操也只能一步三回头的默默离去。

这时的曹操哪里有杀人如麻的枭雄风范,明明就是个普通的居家男人嘛。

卸掉霸气十足的面具,回归田园生活的宁静,做一个有血有肉的凡人。也许丁夫人才是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那里藏着他的小确幸,也寄托着灵魂最终的归宿。

她不图他的权势和地位,他也不恋她的美貌才情,如普通人一般,合适就在一起,不合适就分开,当年的感情就放在心里,遥祝安好。

有多少盼望着“升官发财死老婆”的男人,早已忘记夫妻贫寒时的憧憬,和孤苦无依时对方的怀抱?

这世上最难的事就是:“风起云涌之后,还能云淡风轻。”

那个写诗的曹操,带着一身烟火乐在人间

六、

公元219年,曹操西征归来路过洛阳。

这一年他有点背。

一生被他压制的老朋友刘备突然逆袭,攻占汉中成了汉中王。多年的大将夏侯渊被黄忠斩首,关羽还在荆州水淹七军威震华夏,一生的事业在这一年受到极大的挑战。

虽然吕蒙袭击荆州消除关羽的威胁,但曹操真的感觉累了。

当年发誓要还天下朗朗乾坤,要让农民吃饱饭、读书人有工作,可现在看来理想依旧遥遥无期。

消灭了一批旧豪门,又成长起一批新豪门;

稍微有风吹草动的天灾人祸,农民只能到豪门的庄园里寻求庇护;

寒门读书人想要实现人生价值,更是难上加难。

在洛阳驻扎的时候,他了一道命令:“重新修缮洛阳北部尉衙门,令过于旧。”

在这里他又想起45年前,意气风发走马上任的那一天。乌黑的青丝变成满头白发,光洁的脸庞也沟壑纵横,唯有一颗赤子之心,依旧鲜红如初。

时间改变了曹操的模样,曹操却没有让皱纹刻在心头。

他这一生都在走上坡路,如顶着大山逆风前行,每一步都步履维艰。读懂了曹操,才能明白一个小人物逆风对抗时代大潮,需要多么巨大的勇气。

可人生哪有事实都如意,曹操也只能一声长叹。

那个写诗的曹操,带着一身烟火乐在人间

回到洛阳不到一个月,曹操去世。他留下的《遗令》也很有意思:

“我的妻妾都很勤苦,可以安置在铜雀台上,不要虐待他们啊。”

“剩下的那些香,可以分给夫人们,留作纪念吧,别浪费了。”

“夫人们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平时做做鞋,也能卖不少钱呢?”

絮絮叨叨的罗嗦了很久,曹操才恋恋不舍得闭上眼睛。

这封《遗令》中没有什么大道理,也没有留下最后的指导意见,只有普通老头的喃喃自语。

可生活嘛,就是一种烟火气。

它藏在生活的一粥一饭之间,

它藏在爱人的一颦一笑之中,

它藏在自己的一言一语之内。

少年时意气风发的不知天高地厚,许下诺言后艰苦卓绝的努力奋斗,直到明白天地自有规律,看着到手的成果,再留下些许无奈,

这不就是整个人生吗?

到头来,再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凡人。

最好的成功,其实是做好一个凡人。

从来不会因为走了多远,就忘记为什么出发。

从来不会因为事业成功,就脱离平凡的生活。

活出最真实的烟火气,

活出最真实的自己,

然后,面对人生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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