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抢孩子,眼看孩子就被抢走了情急之下,用刀捅了人贩子抢回孩子,算正当防卫吗?

王家小书生


我个人认为,无论从《刑法》对于正当防卫的定义来说,还是情理来说,都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定义: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人贩子拐卖孩子,一旦成功,伤害的不仅仅是孩子,也是一个家庭,可以说,人贩子拐卖孩子行为,性质比拿刀杀人行为更严重、更恶劣,他一旦成功,对一个家庭,是毁灭性打击,甚至会导致整个家庭破裂,有的家长,甚至宁愿自己被人贩子捅一刀、几刀,也不愿意孩子被拐走,一辈子见不到,一辈子陷入痛苦、悔恨、自责(自责没有把孩子看好)、以泪洗面的悲痛中。


有的家长,甚至因为孩子被拐卖后,因为是独生子女,又没有生育能力,成为失独家庭,一辈子没有孩子。更有甚者,不堪孩子被拐卖的打击,选择自杀轻生等。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人贩子拐卖孩子行为,比拿刀伤人更严重,给人类的危害更大。何况,有贩卖孩子的想法,并实施的,99.99%是心里歹毒之人,这种人,比坏人还坏,对于这种人,当孩子快要被拐走成功时,那刀捅把TA捅伤,没有痛死TA,算是轻的了,我甚至觉得,痛死TA都算是正当防卫,替天行道。


所以,对于“眼看孩子被拐卖成功,情急之下用刀伤人贩子”,属于《刑法》的中“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之定义,因为,正在拐卖孩子,即将成功的行为,就是对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捅他,才能把孩子追回来,就是为了制止这种侵害,符合法律定位。

最后要说,要是自己遇到这样的情况,会采取任何手段去挽回孩子,哪怕把人贩子捅死,坐几年牢,只要能换来孩子的平安,也值得。何况,人在情急之下,哪有轻重之分呢,为了杜绝这种隐患,或者痛恨这样的人,极有可能下手狠,直接捅死。

因为,TA今天不死,说不定明天还会去贩卖小孩,毁灭更多家庭,从这个角度来说,算是替天行道了,所以,我甚至觉得,一旦有发生人贩子把孩子拐卖成功的,直接死刑,不能是死缓。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算不算正当防卫我不知道,但是做为一个人、一个正常人,拿刀捅死人犯子我认为是正当的,而且无可挑剔。而且为你的行为点赞、特赞!你不但救了自己的孩子而且救了更多可能要受到伤害的孩子。你不但无罪而且应该受到奖励!人犯子不能称为人,只能称之为畜牲,你杀了它是为民除害!为你点赞点赞特点赞,喝彩喝彩更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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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人贩子,我们先看看现有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有的人贩子把小孩卖给那些不能生育的家庭,这种情况 好一点。至少小孩可以好好的过日子。不会被虐待。

还有一种就是没有买家之后,有些人贩子就把小孩卖个那些犯罪分子,犯罪份子有的把小孩的手脚弄成残疾,再让他们出去乞讨或出去卖艺,做扒手,这种是最毫无人性的。

那当我们遇到一个人贩子,怎么办呢?,首先报警,再叫附近的人。题主所说的用刀子不小心把人贩子捅死了,要看看是谁的凶器谁先动手,如果是题主的刀子的话,那故意伤害杀人罪绝对跑不了的。

所以我觉得现在为什么人贩子猖獗,现有法律打击不够重,抓住不说判死刑,判无期徒刑最好这样子最好,省的再出来害人。

所以告诫所有的家长们,出门一定要时时刻刻看住自己家宝贝,千万不要遗憾终身




赶紧练马拉松去


人贩子就应该死刑,广东那边街头上乞讨的很多很多身患残疾的小孩子不知道是否是被拐卖的孩子?以前有电视台报道过广东街头有的是被迫乞讨,是被有人看管着乞讨被打致残的乞讨,乞讨不了钱就挨打。惨!惨!惨!人贩子我建议必须死刑


现在的人都看中钱


这问题问的!人贩子敢抢孩子,那说明起码还有一个汽车或者开车的人在等他!而且人贩子可以说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键盘侠们请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来指责我!如果人贩子抢我得孩子,无论我都会暴力对待,要么他死,他同伴吓得逃跑,要么我被他插几刀倒在地上!抢我孩子被我抓到,我丝毫都不会留手!我要是被他弄死了,那也是我倒霉,总之我不会轻易放过他!我上学期间见过太多的孩子,断手断脚在街上乞讨的,或者是几个月的孩子被一男一女抱着在街上跪地乞讨的,既没有奶瓶,也没有奶粉!而几个月大的孩子总是处于昏睡状态!试问这难道不是被灌药了么?几个月的小宝宝平均两小时就会喝一次奶呀!所以我遇到了绝对不会留手的!


小小的我137


说到人贩子,人们对他的讨厌程度,甚至超过黑社会、杀人犯等等;他们是一群丧尽天良,为了万恶金钱不择手段的人;他们的对象往往是几岁的小孩,通过哄骗、强迫等方式,把别人家的孩子当作商品出售,在强大利益面前,他们已经失去自我,人格扭曲;他们破坏了无数幸福美满的家庭,他们完全不懂骨肉分离的痛苦,他们永远也体会不到,父亲、母亲失去孩子时那种撕心裂肺的痛。

题主问题:人贩子抢孩子,眼看孩子被抢走了情急之下,用刀通了人贩子抢回孩子,算正当防卫吗?

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不应该讨论是否正当防卫;作为父亲母亲,如果眼看孩子被抢走还不为所动,害怕触碰法律,那么?他的孩子就活该被抢!因为题主的问题已经很清楚,是在孩子马上就要被抢走的情况下,如果是我,我一定不惜一切把孩子夺回来,因为我不想让我自己的孩子,变成别人家的孩子;我不想我的孩子街头乞讨,变成坏人赚钱的工具;我不想我的孩子,器官被坏人分卖;我不想……所以我……一定要……






爱尚文史


人贩子抢孩子 情急之下用刀刺对方 夺回孩子 肯定算正当防卫

第一,防卫手段合理。人贩子抢你家孩子眼看着要抢眼看着就要抢走了,你这时候如果身边有刀的话,你会不拿刀捅对方吗?还是不紧不急的报警打110,看着自己的孩子被人家抢走?又或是把自己孩子的性命交给周围的路人,让旁边的好心人来帮你?

父母爱孩子比爱自己的命都厉害,在自己的孩子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你说哪个亲生父母不玩命啊?

第二,防卫目的合理。有些人以为自己懂点法律,就用刑法中的某些条文来说事儿,说这是故意伤害罪。

但是我要提醒一下,正当防卫,从他的行为外观上来看他就是犯罪行为,但是因为他有正当的防卫目的,也即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在合理的限度是无罪的。

有人不懂法律说,路人如果上去帮忙,比如把人贩子打伤,那是犯罪的,真是一派胡言!

正当防卫的主体不仅仅是利益受到侵害的人,也包括身边的人路过的人等等,但凡看到了一样也可以对这个不法的侵害进行防卫,用俗话说,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人贩子可耻 父母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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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在这个行里混迹过的人爆料,偷、抢孩子叫做采生,把手脚砍断或折断叫折割,折割后用药水适当治疗让孩子不至于死亡,然后经过一段时间近乎变态的“教育”让孩子们完全丧失自我意识,任其摆布,不敢反抗也想不到反抗,完全控制孩子的一切,对于显得头脑伶俐点的,有可能向路人求救的孩子他们给吃大量安眠药,使其意识模糊,遭受种种折磨的孩子一般活不过三十岁就死了,他们有明确的分工和行规而且据说还历史悠久呢,这些人丧尽天良,对他们莫说抢孩子时用刀捅,就是他们没抢的时候也应该主动捅死他们。


雪地苍狼50


人贩子就是该枪毙,决不手软,人贩子的行为和二战的日本鬼子731化学部队有什么区别吗,他们的手段极度残忍,心肠太毒不是人能做得出来的事,只有畜牲才做这种事,人贩子抓住就枪毙该死该死。


冷风7336


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要法律又有何用?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维护公民正当权益的。人贩子用“不正当”的方式“抢”孩子的时候,为什么还要求受害人及家属用“正当”的方式去反抗?合理吗?如果有人抢我的孩子,它不死也不会剩几口气。

应该加大对人贩子的打击力度,不管是立法上还是执法上,立法要严执法要狠!如遇反抗,坚决予以快准狠的还击!

为什么这个社会了还有那么多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与立法不严有很大关系!抢孩子跟抢劫你钱不一样,抢孩子应该10年起步,凌迟也止不住,不狠不足以平民愤!

期待更加严格的立法,更加严厉的打击力度,让人贩子如过街老鼠,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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