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明代“仁宣之治”的洪熙新政

永乐二十二年年(1424)八月十五日,朱高炽即位。在承天门颁布登极诏,颁行天下。

朱高炽的登极诏展现了多种“新政”。学者统计,“新政”部分达到三十五条。对比之前的皇帝的登极诏,建文帝登极诏中的新政措施仅八条,永乐皇帝朱棣的登极诏内的新政措施仅二十四条,而且是较多地针对“靖难之役”的遗留问题。因此,朱高炽登极诏中新政措施之多,表明了他可能会对前朝遗留下来的社会问题进行大规模的调整。朱高炽登极诏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停止永乐朝的许多大型工程及物料采办活动,包括下西洋活动。这样的内容占到三分之一强。

开启明代“仁宣之治”的洪熙新政

明仁宗朱高炽,洪熙皇帝

朱高炽登极诏反映出他的行政理念是要与民休息,这在后来他的行政实践中也证明了一点。他反复要求官员们落实一些措施,真正体现诏书的“信”,真切地减轻老百姓的负担。当然,登极诏也反映了高级官员夏原吉、杨士奇等人的行政理念。史载,仁宗“以初政诏条”咨询夏原吉。夏原吉“请抚流移,恤鳏寡,赈饥民,宽逋负,省赋役,禁科敛,罢下西洋宝船及云南交随采办金宝香料、各处金银课程数事”,皆见施行。

开启明代“仁宣之治”的洪熙新政

夏原吉

《明史纪事本末》云:“杨士奇草诏,如下西洋宝船、云南取宝石、交趾采金珠、撒马尔罕等处取马,并采办烧铸进供诸务,悉皆停罢。”在永乐朝后期,皇帝朱棣与大臣之间应该说出现了一些分歧:朱棣好大喜功,热衷于各种工程,几近穷兵黩武,而一些大臣们却较为务实,认识到国家的财力、物力消耗太大,接近极限,希望停止那些工程。作为皇太子的朱高炽自然与一些大臣一样,也看到这一点。因此,朱棣一死,新君与大臣们一拍即合,便有了那些集中地反映在登极诏上的洪熙新政。

朱高炽登极诏所体现出来的政策调整,确实是一反其父朱棣之政,政尚宽简,不务苛刻,也不欲大兴土木,而力主民间休养生息。在他执政期间,他开始全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经济,开始着手处理南方的重赋问题,并制止了永乐后期大狱频兴的局面,开始实行平恕的司法政策。学者认为,仁宗洪熙年间的最大贡献,是扭转和改变了永乐一朝“国力的超负荷状态和不正常的政治风气”,使政策由永乐时代的好大求全一转而入温和简易,开启了仁宣之治。

开启明代“仁宣之治”的洪熙新政

明献陵,明仁宗葬于此

昔日的“建文奸臣”的处理,虽然登极诏中没有公开表露,但是朱高炽主张宽容他们的后代。

永乐二十二年(1424)十一月初一日,仁宗朱高炽御札付礼部尚书吕震曰“建文中奸臣,其正犯已悉受显戮,家属初发教坊司、锦衣卫浣衣局并习匠及功臣家为奴,今有存者,既经大赦,可宥为民给还田土。”

洪熙帝还曾明白地对廷臣说“方孝儒辈皆忠臣。”到十二月初二日,在大概已得到礼部的勘察后,听说“建文奸臣齐、黄等外亲全调戍边者,有田在乡,悉荒废”,“令兵部每家存一丁于戍所,余放归为民”。齐泰之子在成祖即位时年仅六岁的儿子免死给配,至洪熙年间赦还。陈迪之子陈珠在成祖即位时年仅五月,后戍抚宁,寻徙登州,为蓬莱人,“洪熙初赦还乡,给田产”。胡闰之女郡奴入功臣家,“稍长识大义,日以爨灰污面,洪熙初,赦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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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辉祖

当初在建文朝抵抗燕王最激烈的徐达长子徐辉祖,其子徐钦后又得罪朱棣,故被削爵。仁宗在洪熙元年(1425)三月命徐钦之子徐长孙承袭了徐达的魏国公爵,并赐名显宗,派官员专门送入国子监从学。同时,仁宗还称朱允炆为“建文君”,称其逝为“崩”,称其在位时为“朝廷”,实际上是对朱棣完全革除建文年号的一种反动。建文帝尚在做皇太孙时,与朱高炽关系友善。二十余年后,仁宗以这样的一种方式表达了自已对“靖难之役”的复杂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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