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搬」魚缸 想不到被取保候審

“現在想想真的後悔,我明知道他是去偷東西的,不制止,還幫忙一起去偷。”8月31日,當諸暨市公安局店口派出所民警告知馮某因涉嫌盜竊將被取保候審時,他擦拭著眼淚說。

原來,8月底,店口派出所接到開水族館的仇女士報警,稱放在水族館門口的一塊雕刻著龍鳳圖案的鵝卵石魚缸不見了,“這款魚缸是我從外省買來的,會噴水,買來的時候價格4000多元,重量125公斤,想著那麼重,很少有人搬得動,打烊後,也就放在店門外。”

依據仇女士提供的線索,民警著重查看了8時打烊到第二天下午2時開門這一段時間水族館附近的監控發現,在水族館打烊的一個小時後,監控畫面裡出現一個身穿短袖的高個子男子在水族館周圍遊蕩。沒過多久,又出現一個男子,兩人像是相識,合力將一塊石頭吃力地搬到一輛電瓶車上。隨後,兩人便揚長而去。

在掌握這一關鍵線索後,民警對視頻畫面中出現的兩嫌疑人進行循線追蹤,終於在距水族館車程約15分鐘的村子路口發現兩人的蹤跡。經過連續蹲點,民警在村口將陳某、馮某抓獲。

陳某交代,他早上上班路過水族館,在外面瞥見一具龍鳳圖案雕刻的魚缸,十分精巧,想著也挺漂亮的,可以放在家裡養養魚。到了晚上9時,他喝了點酒,想起了早上看見過的魚缸,但魚缸看起來比較重,一個人搬不動,便打電話給同村熟人馮某,稱看中了一款魚缸,需要他過來幫忙抬一下。

馮某說,他到陳某所說的搬魚缸地點後,隱約猜出這一魚缸可能不是陳某的,很有可能是要偷回去,但礙於朋友面子,他還是幫陳某一起將魚缸抬上電瓶車。

陳某將魚缸弄回家後,一直放在家中的空地上,用一塊布遮蓋起來。日前,陳某、馮某因涉嫌盜竊被諸暨警方取保候審。

■通訊員 傅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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