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附加税减征,这5个问题,会计出错小心给企业惹麻烦

增值税发票,附加税减征,这5个问题,会计出错小心给企业惹麻烦

1、新成立的企业,领用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是多少?

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2、小微企业附加税怎么减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3、纳税人跨区域经营结束后应该怎么做?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将相关信息推送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回复,实行联合办税的即时回复),税务机关同意办结的,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4、失业保险费由谁缴纳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出口货物报关单上面分别注明出口日期,报关日期,且日期不一致,应该以哪个日期申报增值税?

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应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企业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货物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