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遛狗不栓繩,毆打孕婦致其流產並且暴力抗法,她可能面臨什麼後果?

深山老農莊


缺少正能量的網紅就是一大公害啊!是不是也應該依照處理滴滴出行的方式讓平臺承擔責任才行呢?作為一個平臺而言,特別是做傳媒的平臺,你面對的不是一個兩個人。你的那些主播面對的是成百上千萬的人。

網紅沒有錯,不帶動正能量也不怪你,因為你只要有錢就行。可是你也不能只為了錢,缺少了良知和社會公德。一個網紅就跟一個演員,一個電視臺一樣。你的一舉一動是很多人的榜樣。你的負能量爆棚或許會帶動社會風氣的變壞!

該事件中的網紅,不僅是素質問題,而且人品有很大問題!養狗不牽繩,那也肯定沒戴狗嚼子,更不用說帶著打掃狗排洩物的鏟子。要知道,在國外養狗不僅需要栓繩戴狗嚼子,帶著鏟子,另外還會帶著方便袋和水,便於排洩後的清理痕跡。

網紅養了狗連人性都沒了,這樣的網紅是什麼平臺請的?她的能量真的有那麼大,可以違法行事?你的狗咬人,不要說只是擋了一下,就是當場打死都情有可原!然而,你們母女狗竟然能對一個孕婦動手,加上你家的真狗,三條狗一起撕咬一個孕婦,還口出汙言“你這樣的人活該流產,趕緊去死!”!天理不容!國法難容!

這樣的網紅就是一大公害!對於直播平臺應該借鑑處理滴滴的方式,直接全部關閉!什麼時候整改了沒有負能量的隱患什麼時候允許重新開播!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說天評地鹽城哥


近期關於遛狗不牽繩,狗主人與受害者衝突的新聞很多。不管如何,我認為遛狗不牽繩首先就是錯誤一方。狗主人不要動不動拿“我家的狗很乖,不會咬人”之類的話搪塞人。該網紅的行為可能會被拘留甚至判刑。



其一該網紅遛狗不牽繩本身就是無良狗主。各個城市關於養狗的規定都要求遛狗必須牽繩,甚至一些城市對狗繩的長度都有規定,例如規定不得長於兩米。 遛狗而不栓繩,給別人造成驚嚇,本身就是有錯在先。


其二網紅動手肯定違法。估計網紅看見自家狗被踢,就跟看見自己孩子被打了一樣心疼。所以動起手來,現在還不確定網紅傷人的程度,像事主的先兆流產,需要經過司法鑑定才能確定所受傷害是輕傷還是輕微傷。 然後處以不同的刑罰。

其三如果是輕微傷,網紅觸犯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 ,會被行政拘留(治安拘留)五天以上十五天以下,還可以並處500元罰款。但如果構成輕傷,事主就可以自訴故意傷害罪,最終如果得不到諒解,網紅就有可能被判刑。 至於暴力抗法的情節,還需要公安機關認定,目前看公安機關並未對暴力抗法進行處罰。另外,該網紅還需要對受害者的醫療費等進行賠償。


律師獨角獸


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

這一對母女再一次刷新了大眾的認知,原來不只有狗仗人勢,還有無法無天和為所欲為。

人前是光鮮亮麗的網紅,人後卻是素質低下的“愛狗人士”,這位Saya讓大眾又一次認識了什麼叫做無底線。

1,遛狗不拴狗,貌似習以為常。

2,狗撲孕婦不吭聲,人家踢狗就不行了。

3,明知對方是孕婦,還對其進行辱罵毆打。

4,母女二人沆瀣一氣,撒潑耍橫,保安來了仍對孕婦進行咒罵踢打。

5,母女倆身為女性卻不理解尊重孕婦,不僅對孕婦動手而且用惡毒的語言詛咒孕婦腹中的胎兒,素質何在?

6,公然妨礙警方執法,肆意破壞公序良俗,真是膽大包天!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將陳某伊(Saya)強制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其母施某華也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被強制傳喚調查。

不作不死!這次Saya恐怕要涼涼了。

各路大V和官媒紛紛跟進報道,王思聰也在第一時間發聲dissSaya:“看到她媽那潑婦樣我就懂了,從小就沒人好好教她做人。”

不得不說,王思聰看到了問題的本質,這位擁有300多萬粉絲的網紅估計要被封殺了。

這位做母親的不但沒有在第一時間阻止女兒,反而火上澆油和女兒一起狼狽為奸,可見母女倆的三觀很一致。

在她們母女倆身上,我們看到了“愛狗人士”的偏激和無底線,或許在她們心中,孕婦和胎兒的性命都沒有她們的法鬥尊貴吧?

最後,希望這對母女能夠為她們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至於這個網紅恐怕要變成網黑了,網友們自發組織的抵制和封殺早已經開始了。目前她的粉絲正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減少,估計很快就會創下掉粉最快的記錄。

(還有,Saya是什麼意思?撒丫子?還是撒野?)


夜雨如書


事件的雙方都是狗主,但是女網紅自己首先沒牽狗繩,自己的狗突然攻擊孕婦是事件的主要原因,明知對方是大齡孕婦,大喊詛咒肚子裡的孩子“生下來也不是什麼好東西”這種驚世話語,孩子還沒出生就被人詛咒,可惡至極!事後女網紅用小號罵網友!大幅提高店鋪衣服價格九千多一件來看,不知悔改!

明知對方是大齡孕婦,母女兩人故意用手腳搗踹孕婦的肚子,故意讓肚子裡的孩子流產,這種行為就是直接殺人。用手抓孕婦的頭髮,明知孕婦手腳不靈活,還惡意毆打孕婦!

警察到現場,看看母女飛揚跋扈的囂張,拒不配合,誰給了她們這樣的底氣,是不是300萬粉絲,是不是家裡有很多錢?

拒不到警察局配合調查,最後警察強制傳喚到警局。

這種人的素質做網紅,影響粉絲的行為,網紅開的店鋪都是她們母女囂張跋扈的底氣!您認為呢?

謝謝您耐心讀完,別忘記點贊關注哦,謝謝!






視界之外886


不請自來。我首先想說:不栓繩遛狗的人都是沒素質的,自私的。

我們先回顧一下事件

9月9日,一名微博為“刺Ytt”的網友髮長文,講述自己和網紅Saya因而發生衝突,而最終變成網紅與母親聯手毆打孕婦,釀成孕婦險些流產的悲劇。

此消息一經發出立馬引起網友間的熱議,而這個當地“網紅”微博被人扒出

而在小區的業主圈子中的聊天也是被網友曝出;

當晚晚些時候,警方也發佈了案情的調查情況

濱江分局長河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君尚金座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出警趕至現場。經瞭解,系陳某伊(女,君尚金座住戶)、施某華(女,陳某伊母親),與楊某(女,孕婦)夫婦因遛狗引發爭吵,繼而發生肢體衝突,雙方均無明顯傷勢,楊某因情緒激動引發身體不適。

當晚,公安機關依法將陳某伊強制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施某華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被強制傳喚調查,楊某由120送往醫院救治。目前,公安機關已受理該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這件事情表面上基本告一段落了,剩下的就等公安機關的調查後公佈後續的結果。但在網絡上的討伐和議論才真正的展開。其中牽扯的問題也非常多。

這件事也毫無意外地再次引發了對是否該養狗的爭論。看看這些年的人狗糾紛,有多少真正是狗在肇禍?不栓狗繩、襲擊老人小孩、亂拉狗屎⋯⋯但其實背後還是愛狗人士縱容其肆意發揮狗狗的天性,不加以看管。

也有人說,面對這麼多關於狗的糾紛,說明現在很多人還不配養狗。這話有失偏頗,但養狗文明還是值得我們深思。動物是人類認識自我、認識社會的一種途徑。狗狗從它的天性上來看是不屬於社會、甚至本不需要人類,但是我們出於自己的需要而讓它們加入了進來,那我們就有完全的責任讓它們遵守社會的規範——當然不是要教會這些狗狗規則,而是用更多義務來爭取“養狗”的權利。

歡迎一起交流。如有不當之處歡迎指出。


山有本夕


不拴繩遛狗,還這麼厲害?沒聽過一句話不拴繩遛狗等於狗遛狗。

有其母必有其女 一家都不省油啊



這名網紅微博擁有300萬粉絲(誰知道多少是花錢買的),據爆料之前被公司辭退,也是帶著自己媽去公司大吵大鬧。

可見,娘倆都不是什麼好人,沒理也要犟三分。

遛狗牽繩基本的責任

這名網紅養了只法鬥,法鬥平時看起來挺可愛的,可是真兇起來是能跟老虎鬥一斗,你是狗嗎,懂它的思想變化?它的語言?

生而為人,不要太自私,請務必善良。

網紅微博清零、淘寶清空

現在的網紅門檻真的是極低,有幾分姿色,包裝也行,也能引來一票人追捧,不管是粉愛豆還是網紅,一定要擦亮雙眼,看清畫皮下的歹毒用心。

像這種下手狠毒,嘴巴不乾淨連孕婦肚子裡孩子都不放過的人還是遠離倒好。粉她不夠丟人、掉價兒了。

會持續關注此事,希望這個所謂網紅能夠得到嚴懲,不能猖狂到如此地步。

同意的點贊,另外有更多好的想法歡迎評論與我討論。


保險島


微博網紅Saya能夠吸引超過三百萬的粉絲對其關注主要還是在於她的“美麗”,不過這種“美麗”也就僅僅侷限於外表。從她不栓狗繩、毆打孕婦、暴力抗法的種種行為來看,她的內心是相當之粗鄙醜陋。這樣一個人品不佳之人顯然辜負了一眾網友對她的親睞!

從法律上來看,Saya母女對孕婦採取扯頭髮、推肚子的行為屬於毆打他人。通常在我們的印象中所謂的毆打應當是拳打腳踢,但在司法實踐中推、拉、扯、拽造成後果的也同樣屬於毆打他人。

毆打他人屬於一種治安違法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由於被打的對象屬於孕婦,而毆打孕婦屬於毆打他人行為中一種法定的從重處罰情形,應當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目前,由於被打的孕婦出現了先兆早產的跡象。如果最後該孕婦的傷情達到了輕傷二級以上程度,那麼Saya母女的行為則可能會涉嫌故意傷害罪。也就是說本案存在一定的概率上升到刑事案件的範疇。

不過,細思下來這種概率其實並不大。即便被打的孕婦最終早產或者死胎,初步對照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大概構成了重傷二級。但根據警方目前的調查情況顯示,孕婦的早產後果並非由於Saya母女一方直接擊打所造成的外傷所致,早產更大程度上與孕婦受到了刺激後的過激情緒有關。不是外傷造成的早產或者死胎是無法認定為重傷二級的,因此打人者的行為恐怕也不會涉及到故意傷害犯罪,無法被追究刑事責任。

除卻打行為外,Saya的母親在警方對Saya實施強制傳喚的過程中存在阻礙民警執法的行為,在警方對外發布的警情通報中稱是以涉嫌阻礙執行職務對Saya的母親實施強制傳喚的,說明可能沒有構成刑事範疇的妨害公務罪。阻礙執行職務屬於一種治安範疇的違法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綜合目前已知的信息來看,假如該孕婦本人與其丈夫在雙方衝突過程中沒有與對方發生互毆,那麼鑑於本案對社會產生的客觀影響,警方最終肯定會對Saya母女進行處罰。對於Saya的行為警方最高可對其處以治安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一千元的處罰,對於她的母親由於她存在毆打他人與阻礙執行職務兩種行為,警方可以分別決定合併執行,最高可以對其處以治安拘留二十日的處罰。

說實話,這對母女實在是作死。Saya的母親倘若沒有之後的阻礙執行職務的行為,那麼就打架一事由於是因為糾紛引發的,警方可以進行治安調解,一旦調解成功就不會受到處罰。但是由於她母親自己作死,導致發生了後續的阻礙執行職務行為,該行為不適用調解只能處罰,而處罰不可能僅僅處罰這一行為,連帶打架也必須捆綁處罰。

所以,不出意外的話這對母女得在拘留所裡體驗一下生活了,這不是典型的作死還是什麼呢?



通城丹妹


本來吧,涉及狗子主人的事情我不太愛回答,但是看了這個視頻後,還是忍不住要嘮叨兩句:

此事中,不是狗子不懂事,是典型的狗主人無理取鬧啊;

若造成產婦人身傷害,這對網紅母女估計要擔負民事賠償責任,嚴重的可能要負刑事責任。

首先,咱們看看這對母女的惡劣行徑吧:

帶狗子上街,居然不束牽引繩,導致狗子直撲向孕婦(你不怕狗子,不代表任何人都不怕,尤其是孕婦);



孕婦的老公為保護妻子踢了一腳狗子,導致網紅母女直接發飆,罵人、抓扯、並欲腳踢孕婦。在孕婦躺在地上的情況下,網紅女還一個勁兒地罵髒話;



在警察趕到現場出警時,網紅的媽挺身而出護住孩子,隻身一人對峙眾警察,最後在屢次警告無果的情況下,警察對該辣媽予以強制傳喚;



孕婦後進入醫院,發生先兆流產情況,院方發出幾份病危通知書。

事到如今,我只能送這對母女一句話:

一通操作猛如虎,如今變成二百五。

按理來講,作為養犬人,出門給狗子套上牽引繩是基本常識,很多狗主人覺得自己狗子溫順、不咬人,但他們始終沒明白一點:狗子不咬主人是正常的,但你能保證它絕對不咬別人嗎?

當然,事件中狗子是無辜的,它可能想撲上去跟陌生人親熱親熱,結果人家是個怕狗之人。
現在我就想說說這對網紅母女:

你們護狗心切可以理解,但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及自己的為人處事方式,狗子驚到別人你們就發飆、罵人、對抗執法,誰給了你們這麼大的膽子?



按照目前的結果來看,狗子捱了一腳屁事沒有,反倒是這對母女因為自己的肆意妄為惹了一堆的麻煩,先不說民事方面的責任,比如支付孕婦的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陪護費等,一旦造成孕婦身體其他傷害,弄不好還會涉嫌故意傷害,這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在此次事件中,我要為執勤的警察點上320個贊,警察到場嚴格公正執法,沒有因為這對母女是女性就做和事佬做調解,而是將蠻不講理的辣媽直接強制傳喚到派出所!👍👍👍👍👍👍

這對母女經此“一役”,長點教訓了吧。


普了次法


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你的粉絲,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要為你的狗讓路!

根據題主描述:

第一個問題很明顯,遛狗不栓繩。很多素質養狗人都不會這麼做,栓繩是養狗的起碼動作。很多糾紛就是因為狗主人不栓繩導致的,這樣的新聞看了也不算少。為什麼還不吸取教訓呢?難道很多狗主人所謂的“我家狗不咬人”就成為了理由?或者說你的狗比較金貴?

(警方通報)

第二,對方是孕婦,這就不光是一個生命那麼簡單。題主描述稱涉事者看到孕婦身體不適表示“你這樣的人活該流產,趕緊去死!”這是赤裸裸的詛咒。毫無善心可言。作為先犯錯的一方,心裡面沒點數?

第三,報警後,還“暴力拒法,不配合警方執法”。莫非是我行我素慣了,法律面前還管你是不是網紅?誰會買賬?打人母親也參與其中,人多就有理了?在《新京報》視頻報道中有目擊者稱其母和警察扭打在一起。何其可笑。

再說網紅。

現在的網紅素質往好了說就是良莠不齊,僅憑一張臉就能吸粉無數,有的甚至是死忠粉,這我就理解不了。網紅的成本很低,最簡單的只要長得好看就行,很多人並沒有任何才能,但是就能獲得一些人的追捧。希望不要扒開皮囊,空無一物。

靈魂要是糟掉,美麗的皮囊更能成為減分項。希望好自為之。


大眼大世界


俗話說相由心生,但為何總有些披著好看皮囊的人卻藏著一顆蛇蠍心腸?所謂的網紅Saya就是這樣一個蛇蠍美人,她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詮釋了什麼叫做“最毒婦人心”。


9月7日晚上,網紅Saya帶著自己的狗在小區裡散步,她的狗並未牽狗繩。期間,她的狗三番五次向一名孕婦飛撲過去,但她都沒有予以阻止,孕婦礙於當時老公沒在身邊勢單力薄就沒有和她計較。

隨後,孕婦老公來到身邊,網紅的狗再次向孕婦飛撲過去,老公見狀就緊急避險把狗一腳踢開。網紅看見自家狗被踢了,便開始張牙舞爪地施展撒潑大法,她惡狠狠地一把推倒孕婦老公,聲色俱厲地質問他為何踢開她的狗。孕婦向她解釋說自己是孕婦,老公擔心她被狗傷害才把狗踢開的。顯然在網紅眼裡孕婦和狗比起來簡直不值一提,她繼續發飆道:“你是孕婦了不起啊?孕婦就可以踢我家狗了?”

網紅不愧是網紅,不光牙尖嘴利,身手也甚是了得。她罵不過癮就毫無徵兆地施展拳腳功夫,連續暴擊孕婦老公。孕婦老公顯然不是網紅的對手,除了被動挨打根本就毫無還手之力,網紅那如雨點般密集的拳腳讓他難以招架。

網紅見孕婦老公是個戰五渣,覺得繼續和他戰鬥會自降段位,於是轉身攻擊身懷六甲的孕婦,畢竟一挑二才是武林高手的該做的。不由得再次感嘆網紅就是網紅,一眼就發現孕婦要害所在,瞄準她的孕肚拳拳到肉,堪可稱為招招制敵。很快孕婦在網紅的攻擊之下身受重傷,不光完全失去反擊能力還有性命之憂,她老公趕緊動身去車庫,準備開車送她去醫院。

其實網紅的母親也在一旁,但她完全相信自己女兒的蓋世武功,只在一旁觀戰並加油助威。在孕婦老公暫時離開的時間裡,周圍人群也都聚攏過來,網紅猶如置身於閃光燈下,接著向大家施展她的“無敵嘴炮”。她在大庭廣眾之下辱罵孕婦:“你這樣的人就活該流產,趕緊去死吧,生孩子也沒屁眼。”網紅媽媽受到感染,想來平時也向女兒學了一招半式,就和女兒並肩作戰痛罵孕婦。

孕婦不堪其辱還嘴兩句,不料卻徹底引爆了網紅母女的小宇宙,她們一起發動內力像走火入魔一般對孕婦連打帶罵。雖然這時候已經有保安在孕婦前面攔著,但網紅足以以一當十,她施展見縫插針神功傷到孕婦。110和120趕來的時候,孕婦已經手腳發青、肚子發硬,奄奄一息。

警察要帶走網紅進行審訊,網紅母親極力阻止,一副“網紅只應天上有,人間警察豈能管”的囂張氣焰,而網紅則在一旁高高在上的樣子對警察不屑一顧。
如今孕婦已經身受重傷、血流不止,早產徵兆一直沒有消退,足以可見網紅功力是何等登峰造極,簡直可以徒手殺人。而此時此刻,網紅已經邁向新的境界,重新開始在微博上宣傳自家服飾。



當然,從法律上來說,網紅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傷害,應當受到法律制裁。而網紅母親惡意阻撓警察傳訊網紅,已經構成“阻礙執行職務”被處以行政拘留。

想必網紅長期享受眾星拱月的美妙感覺已經飄飄欲仙,陷入一種可以隨心所欲地夢幻狀態,她在夢裡對自己已經超脫世俗法律深信不疑。要想將她從夢中喚醒,從此以後遵紀守法,這次就要讓她接受最為嚴厲的法律制裁。希望能夠儘快啟動刑事訴訟程序,追究她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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