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爲貴丨執行和解搭上高速「執通車」!

以和为贵丨执行和解搭上高速“执通车”!

假作真時真亦假

無為有時有還無

市場上山寨貨層出不窮

孰真孰假傻傻分不清

一些正規廠家也因產品包裝、商標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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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履行意願較強的特點

南安法院首創的執行和解中心

就要出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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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服務中心受理該類型案件後,第一時間移送執行和解中心,在執前協調溝通促成和解。通過非強制的執行手段、靈活的敦促工作,避免冰冷的程序,減少強制執行引起的對抗情緒,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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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原告某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訴南安市某商場侵權諸案。原告發現被告南安市某商場未經允許擅自生產、銷售標有某標識的書包,相關標識與原告註冊商標基本一致,侵犯了原告的商標權,應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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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本院依法缺席判決:被告立即停止銷售侵害原告商標權的商品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計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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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生效後

被告拒不履行

原告只好來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服務中心受理該系列案件時,將案件直接移送執行和解中心。考慮到強制執行會影響現有的商場格局,為了不影響該商場的經營,當天執行和解團隊多次致電與被執行人南安市某商場的經營者溝通協調,被執行人均未理會。

“執行標的額小、被執行人未認識到自身侵權行為,才會怠於執行。”考慮到這,執行和解團隊趁著夜色冒雨前行來到該商場,釋法明析,通過商場負責人致電給該商場經營者,經營者認識到了拒不履行的嚴重性及自身侵權行為意識差,當場繳納5個案件執行款共計1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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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中冒雨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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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該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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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現場負責人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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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法明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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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場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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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來,南安法院積極拓寬執行工作思路,借鑑“分調裁”機制改革模式,優化執行資源配置,首創執行和解中心,推進執行案件繁簡分流和多元化解,減少案件成本,辦案效率和實際執結率明顯提升,加快全面決勝執行難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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