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支书”暗组地下“执法队”

本刊记者_邓新建 邓君 本刊通讯员_王冠国

“就在不久前,我们查实上坪村一名新当选的村委干部涉嫌参加梁某章犯罪集团,我现在宣布对其立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办案民警进场,立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梁某兴。”

7月27日,在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召集当地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现场,梅州市公安局专案组负责人在简要通报了发生在当地、以梁某章为首的涉黑案件侦破进展,发动干部群众踊跃提供案件线索后,一声令下,现场抓捕了一名正在参会的犯罪嫌疑人。

满以为仍“在位”并心存侥幸的梁某兴惊愕地脸色发白双手颤抖,现场人员瞬间轰动。此事在当地引起极大反响,干部群众迅速形成同仇敌忾、支持协助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记者了解到,有着“省劳模”光环的梁某章隐藏极深,披着区人大代表、村委主任、书记的外衣,却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的头目。以其为首的犯罪团伙,把持基层政权十多年,把村委当作自留地和独立王国,建立起黑白两道关系网,形成固定的涉黑犯罪集团。他们设立了上坪村治安队充当“地下执法队”,成立私人公司,控制和承揽当地征地拆迁和土石方等工程,组织、领导该团伙在梅江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非法敛财,严重危害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城市化进程中非法获取巨额利益。

日前,梅州市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成立专案组,针对该团伙开展代号为“1801”的专案收网行动。该案由广东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梅州市委书记谭君铁任总指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建固,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俊钦任副总指挥。

梅州市公安局对梁某章涉黑团伙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立案侦查,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寻衅滋事案、敲诈勒索案、挪用资金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聚众斗殴案、故意伤害案、诈骗案等立13宗刑事案件,此外还有5起治安违法案件。目前,梅州公安机关已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梁某章、李某珊、梁某贤等48人,扣押非法所得3000多万元人民币,冻结涉案账户326个,查封其他涉案财物一批。

该案得到了广东省纪委、省公安厅党委高度关注,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施克辉,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专门作出批示。

光环“加身”刻意隐藏涉黑犯罪事实

梁某章年过半百,早年通过使用黑恶手段承揽工程发家后,从2005年将黑手伸向村委会,招揽治安队员组建“地下执法队”至今,已经发展成为人数较多,有着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具备明显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的团伙。

据介绍,上世纪90年代至2004年是该团伙的萌芽阶段,梁某章纠集社会人员,通过承揽工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开始原始积累,逐步萌芽形成一股黑恶势力。

2005年,梅州市政府开始发展江南新城,三角镇上坪村正好位于新城建设的核心区域。上坪村将迎来大征地大拆迁大工程,梁某章看到了“商机”,通过请客吃饭、并许以旅游承诺等操控选举,顺利当选村委主任。随后,把参选时的“得力助手”全部安排在治安队,并成立建筑维修服务部、物业公司等组织和公司,以合法“外衣”从事非法活动,获取非法暴利。其中,治安队成为他的“地下执法队”,治安队员事无巨细都向其报告,直接架空了原村委书记;有关公司则成为他强揽工程、非法敛财的工具。

2008年换届选举,梁某章故伎重施,成为上坪村书记主任“一肩挑”的“一把手”。2008年之后的十年,梁某章通过各种手段,又逐步获得广东省劳动模范、梅州市人大代表、梅江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梅江区三角镇上坪村党支部书记等多重身份,并借助这些身份和职务,把持基层政权,实现非法控制,影响力不断提升。该团伙逐步发展成为以梁某章为首、组织成员多达数十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人前拆迁成模范 人后非法获巨利

根据梁某章获评2015年广东省劳动模范公开的个人事迹显示,其获评原因为“征地拆迁工作得力”。在江南新城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梁某章组织一支精干的工作队伍。他家第一个丈量,第一个签协议,第一个被拆除。在他的带动下,兄弟、亲属、好友纷纷响应,争着丈量、签订协议。上坪第一安置区140多座房屋仅用15天就丈量完,380多亩的集体土地仅用7天时间就征收签约完毕。

而事实上,隐藏在光环下的梁某章直接安排自己的黑恶势力团伙,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在征地拆迁中获取了巨额利益。

2008年,梁某章以自己在上坪村的影响力要挟当地镇政府出具承诺书,承诺将梅江区江南新城进城大道及周边区域建设用地留用地的填方平整工作由梁某章实际控制的建筑维修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多次利用梁某章涉黑组织的影响力,垄断当地的拆迁工程和土石方项目工程,获取非法利益。

在进城大道项目征地拆迁中,梁某章及其所在的上坪村委还以低进高出的形式,向该村各村民小组收购政府留用地81.7亩并非法转让,牟取利益。

同时,梁某章未经合法程序,伙同村委会财务人员擅自多次将上坪村委会支配、管理的人民币2800多万元资金挪用出借,目前查实获取非法利益600余万元,并以此资金供养治安队员。

“由于他是村支书,又是拆迁组长,拆迁户的手续资料、现场勘验等,全部都得经过他的手,他说怎么拆就怎么拆。”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梁某章大搞“一言堂”,通过“拆与不拆,怎么拆”控制村民。“勘验平方数具体多少,家具的瓷砖、地毯怎么赔,果树定损几棵都是他说了算。”

在拆迁中,梁某章趁机刁难、报复没有在选举中投他票、或者平常不支持他、顶撞过他的群众。有一户曾经得罪过梁某章的村民,为了达成拆迁协议,多次登门“赔礼道歉”,希望“拆迁组长”同意办理手续却无果。如今在上坪村,仍有一幢三层的旧楼被在建的高楼大厦包围,被恶意搞成了“钉子户”。

此外,2012年至2017年,梁某章利用担任拆迁工作队负责人的机会,伙同拆迁工作人员,采取虚假签名的方式,贪污政府拆迁工作经费300余万元。

“地下执法队”暴力加恐吓“强取豪夺”

暴力、“软暴力”,是梁某章团伙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的常用手段。有时候为了一点点生活小事,梁某章便指使“地下执法队”大打出手。

2011年,梁某章在某小区花园因停车问题与保安发生冲突,立即指示手下纠集治安队员和社会人员20多人达到现场,对保安实施威胁恐吓,致使小区大门被堵,严重影响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同样因为停车问题引发矛盾,梁某章指使治安队员殴打某医院保安,致一名保安受伤,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

而通过寻衅滋事暴力争夺势力范围、强行阻拦施工敲诈勒索“强取豪夺”则是梁某章团伙的“生存之道”。2015年11月,梁某章涉黑组织要求入股一建设项目未果后,该团伙10多人到工地寻衅滋事,阻拦施工,用石块打砸运输车辆,并持刀追砍,将一名工人砍伤。当电力公司在三角镇一带架设电网铁塔时,梁某章指使治安队去“巡逻”,发现架设立即向他报告,随即派人阻扰施工,实施敲诈勒索非法获利,致使电网施工严重受阻。在该团伙成员所属的公司进行村道施工中,遇到当地村民因赔偿问题进行阻扰,团伙成员随即纠集20多人对村民进行殴打,强行施工,打伤4名村民,造成严重的恶劣社会影响。

“软暴力”则是梁某章团伙实施犯罪的另一种形式。2010年,梁某章为胁迫事主吴某搬迁玻璃厂,指使团伙骨干成员带领10多名治安队员到吴某家中纠缠,通过恐吓、静坐“喝茶”10多个小时等“软暴力”方式威胁恐吓,最终得逞。

建立“关系网”称霸一方 村民敢怒不敢言

2005年梁某章“当选”上坪村主任后,为排除异己把持基层政权,以倒卖土地、送礼等输送利益方式拉拢亲信,建立“关系网”“保护伞”。组建以治安队员、公司成员及社会人员为成员的涉黑犯罪组织,以此称霸上坪村一带,将上坪村变为法外之地,并逐渐向周边区域辐射。不得不屈服于其淫威,连区、镇干部布置工作都要到梁家进行商定。

在换届选举中,梁某章牢牢控制上坪村村委,违规逐个打开村民小组选票箱清点选举票,对其选票少的村民小组想方设法撤换村民小组长,同时在村民办事办证、征地拆迁等过程中故意刁难。梁某章把持上坪村期间,其他村委干部不敢有异议,他的想法就是上坪村委的决议,必须无条件执行。

为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维护非法利益,梁某章涉黑组织无视国法,聚众冲击政府部门,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学校校庆没有邀请梁某章参加、镇政府修路没有提前告知他,都成为该团伙扰乱公共秩序的理由,进而阻碍学校出行道路,用打砸、殴打谩骂镇干部等方式进行滋事,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

在征地拆迁期间,其他村均由政府工作人员担任拆迁工作组成员,唯独上坪村由村委书记梁某章担任拆迁工作组负责人,把治安队员拉入拆迁工作组,直接控制当地征地拆迁工作。梁某章充分利用其影响力,指使团伙骨干成员负责工程队,以公司名义垄断、控制周边拆迁建设工程和土石方工程,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

对于梁某章及其团伙的所作所为,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若有村民表示不满,则往往遭受梁某章团伙的报复。曾经有村民举报梁某章违法犯罪行为或提出批评意见,梁某章通过故意倾倒垃圾,指使组织成员进行谩骂、扔石块、泼油漆、砸玻璃、破坏门锁等报复行为。通过如此种种方式,梁某章及其团伙称霸一方,村民谈梁色变。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梁某章团伙成员逐一落网,剩下的在逃人员,公安机关也在全力追捕。对此,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并纷纷到公安机关和纪检部门举报梁某章团伙的罪行。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在对此案展开深入调查。

目前,案件仍在有序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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