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區2018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青浦區2018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青浦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以及“一考多錄”的要求,在2018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基礎上,青浦區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上半年公開招聘未招錄到合適人選的崗位),招聘崗位的聘用要求、資格條件等,詳見《青浦區2018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招聘單位規定的崗位聘用要求、資格條件、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3.本次報名招聘對象為:已經參加過由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於2018年4月21日組織的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集中筆試,達到全市平均成績175.9分,且未被事業單位錄用的人員。

4.“報考人員身份”分為“應屆”和“非應屆”兩大類,“應屆”是指2018年畢業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學生,“非應屆”是指除應屆畢業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職人員、待業人員等。

5.外省市社會人員(非應屆畢業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

三、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8年8月29日——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報名地點:青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大會議室(青浦區青舟路220號)。

四、報名程序

1.報考人員需攜帶的報名材料:《青浦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信息表》(附件2)、筆試成績單(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官網事業單位考試報名系統中可查詢成績和打印)、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或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及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2.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和招考簡章職位要求,全區範圍內每人限報考一個職位,以所填《青浦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信息表》為準,報名截止後不得調整。

3.用人單位根據崗位要求,在報名時對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後收取《青浦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信息表》及相關材料複印件。

4.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依據公佈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青浦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信息表》,對所交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負責,如填報信息不實,將不予錄取。

五、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在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3.面試結束後,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總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50%(筆試總成績和麵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標準。考生因體檢、考察原因未通過,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由綜合成績排名其後的考生依次遞補。

七、公示

通過資格審核、面試、體檢和考察後,將在青浦區政府門戶網站、青浦人才網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天。

八、錄用方式

經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及時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

九、報考諮詢電話

政策諮詢:33868765,33868127

監督電話:3386878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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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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