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雙方的「相愛相殺」之道,找合伙人比找老婆還難?

似乎在中國,投資人與公司創始人之間很難有“美滿的婚姻”。雖然一開始彼此有著非常甜蜜的“蜜月期”,但隨著追求的不同、股權佔比的變化,二者之間的分歧越來越大,以至於到“魚死網破”的地步。

正如周鴻禕所說“找合夥人比找老婆還難”,意見不合吵架拌嘴是常事,分家散夥撕逼的也不在少數。

創投雙方的“相愛相殺”之道,找合夥人比找老婆還難?

我們看到,資本是把雙刃劍,正面可以使企業如虎添翼;反面則可導致兩敗俱傷,重則企業衰落。因此,投資人和創業者該如何相處便成了重要課題。

首先,要弄懂彼此紛爭的根源。投資人和創業者的矛盾點似乎在於雙方的利益訴求不一樣。

公司的創始人和投資人之間的關係本來就很複雜。創業初期,雙方像是魚和水的關係,表現得比較融洽。但是,創始人和投資人對公司的根本目標是完全不同的:創始人希望將公司做成百年老店,同時增加自己持有股票的賬面資產;而投資人更希望一個較好的投資回報,希望被投資公司成功上市,然後套現離開。

曾經有人問1號店創始人於剛,公司有了新東家感覺如何?於剛回答:“為融得足夠的資金和獲取能幫助我們快速發展的戰略價值,我們選擇了中國平安和沃爾瑪的投資。我們不將自己是否控股和股份的多少放在首位,更看重事業能做多大和企業能走多遠,用自己的股權換來企業長遠的利益是我們心甘情願的。”

其次,要樹立規則感,明確企業股權結構設計。長期專注於投融資法律諮詢業務的北京尚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呂海波透露:“我們代表創始人跟投資人談判時,會考慮某個條款是不是比較苛刻,需不需修改,可創始人常常說無所謂,反正是投資人拿錢給我。創始人覺得好像錢到了我這邊,就是我控制了,對背後的權利義務認識不夠。而投資人一定會從法律層面做更專業、更嚴格的條款設計。而且投資人會在投資不同項目時不斷積累經驗。這也是現在創始人和投資人發生爭鬥時比較容易吃虧的原因。”

例如華為很早就確立了龐大的員工持股計劃,任正非也僅持有佔比個位數的股份。從初創走到世界500強,華為鮮有對外股權融資,這種內部融資的方式保證了企業家對企業的控制。

畢竟,投資本就是風險極高的事,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投資人往往會與創業者簽訂“對賭協議”、投資競爭對手“雙面下注”等看起來“不夠厚道”的方法,例如陳曉的永樂電器就是因為與大摩對賭失敗而不得不賣給了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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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創始人要“修煉內功”。因為“投資就是投人”,“創始人不靠譜”是投資人最害怕的事情。

“如果說風險,從公司的角度來說,幾乎所有方面都可能存在大風險;從投資人的角度來說,最大的風險就是創始人是否靠譜,其中就包括對項目能否吃透、有無韌性、能否帶團隊、能否持續創新等等方面。而人品問題是最基本的問題,如果創始人太年輕,一下拿到的錢太多,抵不住誘惑,那就存在很大風險。”一位投資人表示。

最後,投資者和被投企業要“門當戶對”,這樣才有可能最終聯姻成功。呂海波表示,“早期融資像找對象一樣,關鍵是投資人和創始人投脾氣,有共同的價值觀。而當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後,融資更重要的就是一個制度上的安排,這時就需要更嚴格地考量投資人以什麼條件進來。”

國內首家專注企業股權架構設計的創始人何德文也曾說,資本和人一樣,是有不同的性格和脾氣的。創業者融資時,要讀懂資本背後人的不同性格,拿適合自己的錢。不要等到下雨時才想起修屋頂,這樣只能弱國無外交,控制權地位會變得被動尬尷。

創投雙方的“相愛相殺”之道,找合夥人比找老婆還難?

可以看到,股權分配的背後其實是創始人與資本的博弈,沒有標準答案。只不過大多數情況下,雙方會選擇退讓三分,或“忍”而不發。一方面,一旦“開戰”,對於投資人來說,不利於其維護投資關係,影響進一步投資佈局;對於企業來說,則似乎意味其經營企業不善,不利於企業進一步融資。(圖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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