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進道交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

為進一步規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工作,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以四部門辦公廳名義下發《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工作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規範》共45條,內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的總體指導原則、工作機制、職責分工、信息共享、業務流程、組織保障等,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高效便民

道交糾紛在線快速處理

《規範》要求,開展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工作應當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創新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運用大數據構建人民法院與公安機關、調解組織、保險機構、鑑定機構相互銜接、協調聯動工作格局,實現理賠計算、調解、鑑定、訴訟、理賠等業務的信息共享和在線處理,實現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全程信息化快速處理與化解。

根據《規範》,發生糾紛後,當事人可以直接進入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使用理賠計算器等,也可以在線直接提起調解申請或者訴訟;調解組織在接到當事人調解申請以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引導當事人發起的調解申請時,進入平臺在線調解,以實現平臺資源最大化利用,有效化解糾紛。

《規範》要求,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工作建立鑑定前置機制,實現調解組織在調解階段依法組織當事人申請在線鑑定。鼓勵探索將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與移動客戶端連接,實現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便捷化處理。

共享數據

多部門形成聯動機制

《規範》要求,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司法行政機關、保險監管機構、保險行業協會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建立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工作溝通協調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應當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推動信息系統間對接互通,實現多部門多環節信息共享,確保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有序運行。

據瞭解,人民法院負責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的建設維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司法行政機關、保險監管機構、保險行業等協助完成系統對接,共同保障平臺良好運行,實現信息共享與處理。

《規範》詳細規定了當事人身份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等七類需要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司法行政機關、保險監管機構、調解組織以及保險公司等上傳至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的信息,實現信息共享。

調解先行

保險公司“一鍵理賠”

《規範》要求,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工作應建立先行調解機制。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根據事故當事人一致申請,依法對事故損害賠償糾紛進行調解;當事人未按規定一致申請調解或者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可以引導當事人使用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發起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除不適宜調解的外,引導當事人在登記立案前先行調解,將糾紛化解在訴前,降低當事人解決糾紛成本。

根據《規範》,達成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或者在線訴訟完成後,可由當事人或者調解員幫助當事人通過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在線申請保險公司一鍵理賠,保險公司未能在合理期限內及時理賠的,人民法院可以通過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向保險監管機構提出司法建議,由保險監管機構依法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