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方公布8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附举报投诉方式

河南警方公布8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附举报投诉方式

河南警方公布8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附举报投诉方式

河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箭齐发”——梳理历史数据、运用科技手段、动员社会力量集中发起扫黑除恶“雷霆行动”,对12类黑恶势力实施精准打击,全省各地捷报频传。

日前,河南省公安厅公布8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01

洛阳安乐孙某涉黑案

2015年以来,以孙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常年盘踞在安乐镇某银行楼上,主要成员多达二三十名,组织严密、训练有素,以非法讨债、化解经济纠纷、替他人出场站队、充当地下出警队为主要经济来源,造成恶劣影响。

孙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于2017年8月18日正式立案,共抓获团伙成员19人。经侦查,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窝藏等刑事犯罪涉及9类13起,其他违法行为20余起。

2017年12月8日,洛龙区人民法院对孙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孙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组织成员张某波等17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9年有期徒刑,该案18名涉黑团伙成员均获实体刑。

2018年3月28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02

南阳柏某涉黑案

2017年3月13日,南阳警方发现柏某等人利用回民身份多次参与讨债的线索,时任副市长、公安局长朱海军高度重视,指示刑警支队核查。

经过近一个月的秘密调查,初步查明该团伙以柏某为首,涉案成员30余人,利用回族身份,在南阳多地多次主动介入纠纷、暴力讨债、充当“医闹”,甚至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聚众冲击党委政府、围攻公安机关、殴打执法人员,并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

该案于2017 年4月10日立案侦办,目前共抓获涉案成员27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起。

2017年12月12日卧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柏某等27人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主犯柏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十三年零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其他9人分别判处4年零3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罚金。

2018年4月16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3

商丘民权王某涉黑案

2013年以来,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纠集多人逐渐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以张某、王某、刘某等为骨干分子,以唐某、李某等为一般参加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高利转贷、骗取贷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民权县辖区内的工厂企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和高利贷非法行业,造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民权县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民权县公安局在对一起群众匿名举报侦查中,发现了王峰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线索,于2017 年8月30日立案侦办,目前共抓获涉案成员10人,查扣涉案资金2亿元,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7起。

2017年11月30日,民权县人民检察院以王峰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审查起诉至民权县人民法院,2018年4月19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04

永城市张某涉黑案

自2008年以来,张某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不良青年,培养、扶植犯罪团伙骨干势力,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多次利用暴力、软暴力、滋扰等手段,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从事煤炭、建筑建材经营,获取工程项目;强制控制芒山寺、崇法寺账户;非法经营车辆抵押业务,非法经营、插手、处置高息借贷、房产纠纷、土地纠纷,采取张贴公告、封锁营业场所大门、恐吓、非法拘禁等手段,聚众滋事影响商业场所正常营业。撑场子架势,讨要非法高息债务,致使多人重伤、轻伤、轻微伤及财产损失;利用网络媒体,大肆在网站发表不实言论及各种负面新闻,攻击政府部门和个人,诋毁政府形象,干扰司法活动。

永城市公安局在对五年来的信息数据综合研判中,发现了张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线索,于2017年4月22日立案侦办,目前共抓获22人,收缴涉案资金120余万元,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9起。

2018年4月12日,宁陵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05

睢县徐某涉黑案

2014年以来,徐某以支付报酬、毒品笼络、提供食宿等方式纠集社会闲散青年逐渐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以张某、安某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长期盘踞商丘市梁园区车城一带,多次受雇于人,以暴力、威胁、恐吓等形式为手段替他人讨债、替人收回抵押车辆,多次进行肆意寻衅滋事、非法侵宅、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容留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30多万元,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治安秩序。

睢县公安局在侦办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中发现案件线索后,于2017 年3月7日立案侦办,共抓获涉案成员18人,涉案资金30多万元,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起。

2017年12月27日,睢县人民法院对徐亚飞等18人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徐某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他14人分别判处6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人拘役8个月。

2018年3月23日,依法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06

巩义市张某坡涉黑案

2016年12月份,巩义市局杜甫路派出所在办理张某坡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时,在侦查中发现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具有涉黑涉恶性质。

巩义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在持续的线索摸排和案件研判中,该案涉及人员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实,自2013年以来,张某坡等人为牟取暴利称霸一方,大肆进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窝藏等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该情况,巩义市公安局立即成立由技侦、合成、网安、治安等多警种参加的打黑除恶专案组,对该团伙涉案人员实施秘密排查、秘密取证。共立案15起,其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1起、寻衅滋事7起、敲诈勒索1起、开设赌场2起、故意伤害4起。

先后抓捕嫌疑人28名,查证证据材料20余卷。

2017年12月2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罚金人民币3.5万元。王某、白某等20余人分别被判处1至7年不等刑期。

07

郑州荥阳庞某涉黑案

2014年以来,庞某网罗两劳释放、吸毒人员和同乡无业人员在郑州成立讨债公司,逐渐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团伙受雇于做分期业务的各大汽车销售公司和工程机械销售公司,在全国各地对一些逾期还款车辆进行暴力收车,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中收取巨额雇佣金,短期内迅速敛财两百余万元。

2016年3月份,荥阳市公安局在协查一起警情时,发现了庞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线索,经过缜密侦查研判,于2016年11月9日立案侦办,目前共抓获涉案成员22人,查扣涉案资金30多万元,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1起。

2016年9月29日,荥阳市人民法院对庞某等18人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首犯庞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被荥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余17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年零2个月。

2018年2月2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08

淮阳县郑某涉黑案

2014年以来,郑某成立商贸公司和白癜风医院之后就开始收储公众存款,采取签空白合同、低收高放的方式放高利贷。为保证高利贷的顺利回收,郑某拉拢公司员工郑某磊、王某旺等人,并纠集两劳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方某、刘某等人为其非法追讨高利贷充当打手,对不还高利贷的雷某、陈某等人任意施暴、代理行使相关国家公权力。

该团伙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产经营、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案20余起。

2017年5月11日,淮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实名举报后,经过调查取证,于2017年5月20日对郑林等人涉嫌盗窃、寻衅滋事立案侦查,5天后郑林等人被抓获归案。

2017年12月5日,淮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2018年4月27日,淮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郑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五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其余11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年。

河南警方公布8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附举报投诉方式

附举报投诉方式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

www.12389.gov.cn

举报信箱:

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举报电话:

010-12389

河南洛阳市

受理涉黑恶犯罪线索举报方式

河南警方公布8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附举报投诉方式

河南洛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洛阳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379-110、63133482、63629080、17737738415

外网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洛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

扫黑办办公地址:洛阳市公安局605室

县(市、区)公安局

1、偃师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379-67722313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偃师市首阳新区中州大道偃师市公安局“扫黑除恶” 专项办

2、孟津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379-63137577/15703790368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

3、新安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379-63138137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涧河大道697号新安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

4、伊川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37969352596/15136329888/

1393793111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伊川县城关镇商都东路二号伊川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

5、嵩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379-63139058/0379-63139056/ 13938855677/1372168710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嵩县城关镇行政路19号嵩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

6、栾川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379-63039532/18436079952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栾川县栾川乡七里坪村栾川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

7、宜阳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8037906815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宜阳县北城区李贺大道宜阳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8、洛宁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379-63130567 / 13526900841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宁县城关镇公安路85号洛宁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

9、汝阳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379-68212527/17737729866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汝阳县城关镇洛峪村口汝阳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

10、吉利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379-66935040/0379-66918539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康乐路吉利区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

城市区派出所

涧西区

1、长春路派出所

举报电话:0379-6313408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6号长春路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2、天津路派出所举报电话:0379-6493211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青岛路天津路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3、长安路派出所举报电话:0379-64242110/18137900587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54号洛阳市公安局长安路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4、重庆路派出所举报电话:0379-63134183/15637950166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武汉路中段重庆路派出所“扫黑除恶”办公室

5、南昌路派出所 举报电话:0379-63134215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太原南路与九都西路交叉口南昌路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西工区

1、西工派出所举报电话:0379-63283258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美术馆路2号洛阳公安局西工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2、金谷派出所 举报电话:0379-63187653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汉康路2号金谷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3、车站派出所举报电话:0379-63227816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9号院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老城区

1、老城派出所举报电话:0379-63963369/18838833911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建安街47号老城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2、邙山派出所举报电话:0379-63036423/15896558872/ 13838877977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与经八路交叉口邙山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瀍河区

1、瀍河派出所举报电话:0379-6350111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中州东路延长线付1号洛阳市公安局瀍河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2、东关派出所举报电话:0379-62935311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民族路28号东关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洛龙区

1、洛龙派出所举报电话:0379-63322190/62935024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6号洛龙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2、安乐派出所举报电话:0379-6593881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果园路安乐派出所 “扫黑除恶”专项办

3、古城派出所举报电话:0379-63135288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龙和西街交叉口洛阳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高新区

高新派出所举报电话:0379-6432011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创业路11号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龙门管委会

龙门派出所举报电话:0379-65982110/1553795911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龙门中街7号洛阳市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伊滨区

伊滨派出所举报电话:0379-69681836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洛阳市伊滨区洛阳商贸学院洛阳市公安局伊滨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