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港澳臺居民
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
保障港澳臺居民合法權益,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
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
大餘縣公安局於9月1日
正式啟動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工作
9月5日
大餘縣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
(唯一窗口!)
成功受理我縣首張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當天共受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請2份。
李先生
是在大餘經商的
臺籍居民
為了方便辦事
5日一大早就來到
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
申領港澳臺居住證
成為首位申請人
民警先是審核、受理材料
後為其採集好人像和指紋信息,
短短几分鐘就完成了整個受理過程
“很高興,這一刻我們盼了很久!
這樣也大大方便了我們的生活啊!”
李先生接過居住證領取憑證高興的說道,
同時他對公安機關的服務態度
以及工作效率表示非常滿意
民警並詳細告知李先生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3項權利、
6項基本公共服務、
9項便利
讓我們來看看~
9項便利
看完是不是覺得
大大便利了生活~~
那如何申領呢?
一、申領條件?
按照《辦法》規定,前往內地(大陸)
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三項條件之一的港澳臺居民,根據本人意願,持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即可申請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二、有效時限?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有效期五年,居住證有效期滿可以換領新證。
三、如何辦理?
需辦理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提前到照相館拍好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相片,持相片回執、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居住滿半年的證明材料就近到居住地所屬受理點申辦,填寫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採集指紋,未滿十六週歲的港澳臺居民可由監護人代為申領。
自申請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即可領證。
四、所需材料?
☑ 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
☑ 近期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
☑ 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
☑ 居住滿半年(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三項條件之一)的證明材料:
▪ 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 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 連續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請符合申領條件的市民們
攜帶相關材料前往
大餘縣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
辦理相關業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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