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魏都区公检法机关联合召开“依法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


许昌魏都区公检法机关联合召开“依法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


法制与新闻客户端讯(文图 /杨华 赵市伟 焦元豪)9月12日上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联合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依法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代表李亚萍、省级新闻媒体驻许记者站与许昌市的主要新闻媒体受邀参加。发布会由魏都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卜景丽主持。


许昌魏都区公检法机关联合召开“依法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


会上,魏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增进行新闻发布,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吴正勤现场回答记者的提问。

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攻坚阶段,魏都区人民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进程中,始终将依法打击拒执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采取了一系列专门措施,如开展集中惩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建立和落实《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对被执行人的查找、收拘、限制出境得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依法畅通诉讼渠道,确保对拒执罪精准高效打击;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教育、预防功能;定期公布拒执罪典型案例,在全区、全社会营造惩治拒执罪的强大舆论氛围,打击拒执罪的成效日益凸显。


许昌魏都区公检法机关联合召开“依法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今年以来,魏都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件。其中,有的被告人在到案后积极履行义务,有的被告人则因始终抗拒执行、不思悔改而被判处实刑。目前,已有15人因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诉人依法向法院撤回自诉申请。这充分体现了法院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了重在推动执行、重在预防教育的刑罚适用目的,充分发挥了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作为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在教育被执行人及社会公众、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5年,因向朋友郭某借款20万元拒不偿还,魏某被告上法庭,魏都区法院依法判决其偿还该笔借款。郭某在该案审理阶段申请对魏某名下一套房产进行保全。魏某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郭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魏某送达了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通知书后,魏某却抗拒执行、拒不腾房。2016年12月,法院对魏某进行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到期后魏某依然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018年6月,法院再次对魏某进行司法拘留,2018年7月,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对魏某作出了逮捕决定,同日,由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对魏某执行逮捕。2018年7月23日,魏某的家属将本院查封的房产腾空,交付给法院执行。2018年7月26日,自诉人郭某撤回对魏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自诉,法院对魏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作出《刑事裁定书》准许郭某撤诉。这起长达三年的执行案件,在被告人受到刑罚震慑后,终于尘埃落定。

“决胜执行难,人民法院只有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不手软,才能让猖狂的‘老赖’们感受到‘痛’,从而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我们会继续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担当的精神,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为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扫清障碍!”魏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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