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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汽車的普及,駕車成了當今人們的必備技能,奈何駕照的獲得卻不是輕而易舉,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考試卻終不得。比如,李某酷愛汽車,但偏偏駕照考試又屢試不中,一直與駕照無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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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李某不以為然,他讓有駕照的朋友王某租了一輛汽車,然後自己駕車和王某一路兜風,很是愜意。誰知,在道路拐彎處,李某卻緊張地把油門誤當成剎車,撞倒了在路口等待紅綠燈的趙某,造成趙某重傷一級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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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驚魂未定,冒出的第一個念頭竟是讓坐在副駕駛的王某幫其“頂包”,王某出於朋友義氣,主動到交警大隊謊稱是自己開車撞倒了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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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兒,小編不淡定了,李某的行為不僅害己更害人。今天,小編為大家說說無證駕駛+交通肇事+找人頂包的後果。
無證駕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李某無證駕駛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趙某重傷,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李某為了逃避法律追究,讓王某在案發後向公安機關投案,妨害了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本質上是一種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李某無證駕駛機動車交通肇事致人重傷,且肇事後逃逸,依法應當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量刑。
找人頂包
王某在明知李某無證駕駛交通肇事後,仍然到公安機關“頂包”,並做了虛假供述,企圖包庇李某。王某的行為嚴重妨害了司法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之規定,涉嫌包庇罪。其將要面臨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罰處罰。本來“好心”,出於“朋友義氣”,到頭來非但沒有幫上忙,還導致自己身陷囹圄,讓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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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交通肇事+找人頂包=雙雙觸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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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小編想說的是:獲得駕駛證是駕車的前提,若是屢試不中,說明車技還需提高,唯有再接再厲,繼續練習。
若是發生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者並迅速報警,切勿選擇逃避,更不要找人頂包,否則,將可能面臨更加嚴厲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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