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银行和税务系统联网,那么自然人之间的银行往来算是收入吗?需要纳个人所得税吗?为什么?

燚鸣惊人


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对纳税人的所得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所得主要包括:

  • 工资薪金所得

  •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

  • 特许使用权,股息红利所得,其他所得等。

如果自然人之间的银行往来被认定为所得,不管是工资薪金也罢,劳务报酬也罢,或者股息红利也罢,按照规定是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不是所得,仅仅是个人之间的往来账项,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银行监控企业法人或者股东的账户,主要还是为了防止企业的不开票收入,或者偷逃税的。如果有跟实际收入不符的资金流,就会成为税局检查的证据。中国和多个国家签署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协议,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境外账户进行逃税的。


简净轩语


非请自来。

如题目所述,自然人之间的银行往来不会被认定为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自然谈不上交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是代扣代缴方式。简单来说,税务机关只能监控到需要“做账”的支付方是否按规定进行个税纳税申报;“没有”支付方(不做账),个人取得再多的收入,即使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所得,税务机关都难以征收。

鉴于此,那些能取得灰色收入的群体,生活过的堪是有滋有味。如常见的房屋租赁,房东取得租金收入,无论是现金交易或银行转账,不开发票、不主动申报,按现行制度,税务机关都难以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工资呢,多少也别想跑,呵呵……

或者可以这样说,自然人之间的银行转账往来,个人银行账户的款项存入即使被监控到,也只能证实收到多少钱,而不能分辨是什么钱!无法证实是否属于个税应税所得,谈不上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至少目前是这样,以后难说!


艾特迷


提这个问题的人,想逃个人所得税。小摊,小饭馆的,不开税务发票,都是不上税的。一旦信息透明,担心要交个人所得税。

正规公司有发票。合理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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