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給自己繳納社保?

在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给自己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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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多朋友準備申請生活補貼

所以都在諮詢

鄭州社保繳納的事情,

今天為大家解答!

在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给自己缴纳社保?

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之後,

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要不然就是違法的。

法條鏈接

《勞動合同法》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社會保險法》規定,企業必須給職工繳足“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試用期儘管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協商約定的考察期,但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勞動者實際上已經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必須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併為其辦理社會保險。

另外還有很多人諮詢

個人怎麼繳納社保?

今天就說下個人社保的事情!

靈活就業人員

按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繳納靈活就業人員社保。最新的繳費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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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人員有哪些?

“靈活就業人員”主要是指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範圍包括:

(一)城鎮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本市辦理工商和稅務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個體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

(二)自由職業人員,是指未與用人單位建立正式勞動關係,獨立從事某種職業,為社會提供合法服務的勞動者。

符合條件的朋友,可以去社保局窗口辦理參保!

在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给自己缴纳社保?

另外,還需要提醒一下,

根據規定,

"掛靠""代繳"社保的行為是違法的!

嚴重的還要入刑!

法律規定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明確規定,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職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才能通過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如果雙方沒有建立勞動合同關係,只是通過掛靠代理公司來繳納社保,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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