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負!與升學解綁!教育部再規範全國性中小學競賽

日前,教育部發文強調從嚴控制、嚴格管理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原則上不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競賽活動。

教育部此次《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的通知,從原則上表明瞭對競賽的態度,即不鼓勵舉辦,並明確各種競賽及競賽產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

《辦法》還對申請舉辦競賽的組織主體、申報依據以及需提交的相關材料作出了非常詳細具體的規定,這是從源頭上嚴格規範競賽活動。

此外,《辦法》還對中小學競賽出臺了監管措施,形成清單管理機制,清單每年動態調整一次,在教育部網站公佈並正式印發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並壓實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責任。

實際上,關於規範競賽的文件教育部不是第一次發佈,此次與之前的文件一脈相承,並且更加細緻與明確。

減負是出發點,未來全國性的競賽需向教育部備案

《辦法》指出,為規範管理面向中小學生(包含在幼兒園)的全國性競賽活動,防止活動項目過多過濫,切實減輕中小學校(包含幼兒園)、中小學生和家長負擔。可見,不鼓勵競賽活動,減負是出發點。

教育部認為,近年來,一些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面向中小學生開展了諸多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競賽活動,由於缺乏規範和管理,有的違反規定擅自組織進行,有的存在嚴重“應試”傾向,有的與招生入學掛鉤,有的名為發展教育實為謀取利益,各類競賽造成了中小學生過重的課外負擔,嚴重影響了中小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實際上,教育部並非第一次規範競賽活動,而多地已經開始執行。今年8月,多知網曾報道,第24屆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NOIP2018)浙江賽區普及組競賽活動被叫停。

早在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在《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中指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今年3月,教育部印發《關於規範管理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掛牌命名錶彰等活動》的公告,對未經批准、違規舉辦的此類活動將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堅決查處一些“山寨社團”“離岸社團”舉辦以營利為目的的所謂“國際”“全球”“大中華”賽事。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掛牌命名錶彰等活動的結果只能視為榮譽,不得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

而《辦法》的出臺,可以說是前兩次文件的升級版,但並非意味著完全廢止競賽活動,而是規範主辦方和流程。

申報條件來看,要求更加嚴格:

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的組織主體(主辦方)應為在中央編辦、民政部登記註冊的正式機構,必須具有法人資格。

主辦方必須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具備較強的專業影響力和學術團隊。

舉辦競賽過程中經查實有違法違規行為,致競賽活動被教育部終止的,其主辦方不得再次申請舉辦競賽。

認定流程方面也非常嚴格與繁瑣,教育部將委託專業機構負責具體受理、初核工作,大致為每年3月受理競賽申請;每年4月進行調查論證,提出初核意見;每年5月初公佈舉辦的競賽活動,有效期限原則上為1年1次。

此外,加強了日常監督,實行清單管理制度,清單每年動態調整一次,在教育部門戶網站公佈並正式印發地方教育行政部門。

《辦法》強調: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各類教育機構不得組織承辦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清單之外的冠以“全國”“國家”“大中華”等字樣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不得為違規競賽提供場地、經費等條件,一經發現,將予以嚴肅處理。

也就是說,以後全國性的競賽都需要向教育部備案,不管是教育部門還是其他部門,不能任意舉辦各種全國性競賽。

讓競賽不再以升學為目的,促進入學機會公平

從結果導向來看,競賽活動將不能與招生入學掛鉤。

《辦法》強調,競賽產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在競賽產生的文件、證書、獎章顯著位置,要標註教育部批准文號以及“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等字樣。

此前,部分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利用各種學科競賽結果違規“掐尖”招生,導致各種面向中小學生的逐利性學科競賽越來越多。

早在今年2月,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地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發佈嚴禁中小學"掐尖"選生源等招生"十項禁令";規範中考加分項目,尚未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等加分項目的地方,要從2018年初中起始年級開始執行。

此次,《辦法》強調競賽不與升學掛鉤可以說是與上述中小學招生的通知遙相呼應,避免學校掐尖錄取,也給想通過參加各種競賽拿獎來擇校的學生和家長敲響警鐘。

實際上,在競賽的結果使用方面,不只是義務教育階段,也延續到了高中階段,今年,教育部也取消了高考競賽加分。

今年3月,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規定: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蹟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競賽與升學正在解綁,將遏止那些有投機心理的學生和家長。

有專家認為,“實際上,這都是尋求教育公平的重大舉措,對從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普通高中招生,到高校人才選拔錄取均明確傳遞讓特長教育更純粹、讓招生更公平的信號。”

從教育培訓行業來看,從業者普遍認為,《辦法》將對以競賽為目的的培訓機構造成打擊,但整體而言,將促進行業的良性發展。

對於學校而言,有校長認為,規範競賽活動將有利於學校教育水平的提升,讓學校能潛心辦學。

減負!與升學解綁!教育部再規範全國性中小學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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